小议集团公司财务管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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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集团公司财务管控模式
作者:常亚波
来源:《新会计》2014年第01期
【摘要】集团公司的财务管控模式分为集中管理模式、强内审模式和垂直管理模式。集团公司财务管控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经济性原则、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一般通过财务制度、资金管理、预算管理、人员委派等手段进行关键点的控制。集团公司应当根据发展阶段、产业结构等选择适当的管控模式。
【关键词】集团公司 财务管控 模式
自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形式形成的集团公司日益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实体。集团公司组织规模一般较大,内部成员单位较多,股权关系复杂,一般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参股公司等不同的公司形式。集团公司涉及的产业领域可能是单一的,也可能是多元的。集团公司的经营范围可能集中在某个区域,也可能分布全国各地或者是跨国公司。集团公司作为航母式企业,一般比单个公司具备更大的经济总量、更强的竞争能力、更优越的市场地位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总的来说,集团公司由于在规模、技术、资金、业务等方面具备较大优势,正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财务管控模式的种类
财务管控的核心问题就是财务控制权的分散以及集中问题。根据集团公司管理力度的不同,财务管控的模式主要有三种:集中管控模式、强内审模式和垂直管控模式。
1.集中管控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决策实现高度集中与统一,子、分公司的财务决策权十分有限,甚至不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如华为、IBM 等。其优点在于集团内部的财务决策都由集团总部制定,能充分实现管控协同效应;通过集中管理资金,有效降低综合资金成本,合理控制财务风险;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全面预算等手段,能充分调动集团的人、财、物、信息等资源。其缺点是不利于调动下属公司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目前,一些跨国公司、大型央企等都采用此种财务管控模式。
2.强内审模式。在该模式下,集团公司给予子公司、分公司很大的财务自主决策权,子、分公司通常会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集团公司则通过强化内部审计来实现对子公司的财务管控。该模式可以说是一种“放权”模式,能够充分调动下属公司的积极性,减轻母公司或总公司的决策压力。但该模式重在控制结果,容易增加运营风险和决策风险,不利于实现资金的规模经济效应,影响集团公司整体管理效率的提升。
3.垂直管控模式。集团公司总部对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部实行垂直管理,子、分公司通常会设立财务部门,但财务负责人由集团统一管理、委派、考核。也就是说,子、分公司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