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浙江)
5.5.1 落叶乔木行道树宜用单柱桩,在树穴挖好后,应朝盛行风向倾斜5度立好护树桩。预制的混凝土单柱桩全长3.5m,埋入地下1.1m。竖桩位置与主干间距为30~40cm。一根垂直护树桩,桩全长2.3m,埋入地下1.1m。竖桩位置应距土球外援10cm。
5.5.2 常绿乔木宜用扁担桩形式支撑,必须在树栽好后再支撑。先在土球两侧各打入一根垂直护树桩,桩全长2.3m,埋入地下1.1m。竖桩位置应距土球外援10cm。
5.5.3 护树桩的定位应与行道树走向平行,整齐、统一。
5.5.4 单柱桩:扎缚材料应在距护树桩顶端20cm处,呈“∞”字型地扎缚三道加上腰杂,保持主干直立。
5.5.5 扁担桩:设离地面1.1m高处,应在主干内侧架一水平横档,分别与树干主干、护树桩缚牢,保持主干立直。
5.5.6 发现树干下沉,出现吊桩等应及时调整扎缚高低和松紧度,与树干保持水平和直立。
5.6 筑堰与浇水
5.6.1 树穴栽植培土后,应在树穴周围用土筑成高于根颈10~15cm的浇水堰,应筑实、底平、不漏水。
5.6.2 树木栽植后,应及时浇透“定根”水,并注意缓浇慢浇,隔日再复水一次。遇到天气干燥,需适时胶水。常绿树还需向树冠喷水,以减少水分蒸发。
5.6.3 浇水过程中如发现土壤下陷或树木倾斜,应及时扶正、培土。浇水后,应及时封堰整平。
6 非适宜季节栽植
6.0.1 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培育无中心主枝的乔木,应短截为主,疏剪为辅,为保持分枝匀称,高度基本一致,可进行重截或强截。
2 具有中心主枝的乔木,中心主枝不得截去,以疏剪为主,短截为辅,修剪量宜保留原树冠的1/3,保持树冠和树性。
3 若有些树种因疏剪或短截而影响树形恢复与观赏,则可减少修剪量而代以增加摘叶量来维持水分平衡。
6.0.2 树木必须带土球栽植。其主干和主枝必须用草绳卷干包扎,但不得影响树梢。
6.0.3 树木土球直径应相应放大,一般为基径的7~8倍。
6.0.4 栽植后定入定树重点养护,早晚应及时浇水喷雾。
7验收与备案
7.0.1 验收应在栽植过程中分段进行,分别为:定位放样、挖穴、换土、施肥、树木质量、修剪、栽植、卷干、支撑、筑堰、浇水、扎缚。
7.0.2 栽植季节内本地区树木成活率应大于95%,外地引种树木成活率应大于90%。
7.0.3 非适宜季节栽植在树木成活率应大于70%。
7.0.4 成活率应按下式计算:
*100%
成活率= 实际种植株数
7.0.5 计算成活率和保存率时,应剔除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树木死亡。 7.0.6 竣工验收与备案程序应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