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管理制度
设计艺术学院2013级学生会管理规定
1 部级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尽职尽责,为自己的部员做出带头表率作用。
2 所有部长必须坚持到明年换届前夕,如发现上任之后工作不积极者随时更换。
3 学生会每一月将召开例会一次,两次不到者,开除学生会。 4 部长培养下届时,不可灌输消极思想例如(),否则将会得到相关处罚情节恶略者开除学生会。
5 各部将自己每年常规活动例举出来,在活动过程中给个部员一个相对公平竞选的的机会。
6 各部活动中将会是各部主要承办,人员不够时向主席或主席团成员提出,之后将从各部调人员,各部必须积极配合,如不配合情况恶略者开除学生会。
7 每次活动张该部部长必须亲到现场组织,两次不到者,情节恶略者开除学生会。
8 每次任务交给各部做时,各部积极配合,不准推辞,否则情节恶略者开除学生会。
9 各部之间如果有矛盾可以向主席或主席团反应,不可自行解决,如自行解决矛盾加剧,部长将负责主要责任,情节恶略者开除学生会。
10 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
作中,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各部部长。 11对于出现责任事故的干部(干事)的处罚:对于出现三次责任事故者,劝其退会。如因会议不到造成的责任事故,即开除出学生会;因会议迟到或请假造成的责任事故,出现两次即行开除出会(1违反学生会条例及制度;2有损学生会形象;3未完成主席团(或各部部长)交付的任务;4两次次会议不到)
12.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
13.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14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
15学生会干部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检讨反省。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开除学生会处理。
16.学生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生管理手册》的各项规定,具有作为一名合格学生干部应有的道德水平。
17各部门应按照部门职能行使职责。
18. 每学期初应上交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开学两周内) 19 各部门不定期进行部门内的工作交流。
20各部门制定部门内部管理制度,由部长对副部长及干事进行考核,并定期上交考核结果,并汇报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