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办模式化管理之总监办考核制度
总监办管理办法
——总监办考核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合理评价总监办各级人员的工作表现,加强对施工监理工作的管理,推动总监办各级人员严格履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改进监理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概述
2.1 考核对象:所有项目总监办的各级人员均适用本制度进行考核。 2.2 对各类考核对象进行考核的相关规定如表1。
表1 项目总监办考核基本组合
2.3 考核结果等级:根据各类考核的最终得分,划分为五个考核等级,如表2。
表2 考核等级划分标准
3 项目总监办的考核
3.1 考核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小组。
3.2 考核周期:季度考核,与公司季度工作会议同时进行。
3.3 考核内容:监理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合同管理、费用控制等方面,具体内容参见附件《项目总监办考核评分表》。
3.4 操作方法:
由人力资源部督促各部门提供各项目总监办考核相关信息,汇总形成各项目总监办考核材料,供考核小组成员参考;各项目总监办应提交季度工作报告,并由项目总监在季度工作会议上进行述职;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相关信息与述职情况,对各个项目总监办进行评分,根据表3的权重分配,计算最终的季度考核得分。具体流程,可参见《广东翔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关键管理流程》。
表3 项目总监办季度考核权重分配
注:同一类评分人的评分结果,进行算术平均后乘以相应权重,再计入最终得分。
3.5 结果运用:
3.5.1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对所有项目总监办进行排名,按表4执行奖励。
表4 总监办季度奖励标准
3.5.2奖励从公司统筹分配的监理奖金中支出,当统筹分配的监理奖金不敷使用时,由公司暂时垫付。
3.5.3项目总监办获得的奖励,由项目总监根据总监办所有人员的工资等级与季度考核情况进行自主分配,但需要将分配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5.4如某项目总监办考核等级为“需改进”或“不合格”,则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享受奖励。
4 项目总监的考核
4.1 考核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与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小组。 4.2 考核周期:季度考核,项目总监季度考核与项目总监办的季度考核周期相同;年度考核,于次年1月5-10日进行上年年度综合考核。
4.3 考核内容:项目总监季度考核与项目总监办的季度考核内容相同,年度综合考核时,需考核其品德情况。
4.4 操作方法:
4.4.1季度考核:项目总监所属总监办的考核得分,即为项目总监的考核得分。
4.4.2年度综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对项目总监各季度考核得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到年度考核得分;考核小组通过《项目总监办人员品德考核评分表》(参见附件《项目总监办考核评分表》),对项目总监进行年度品德考核,得到年度品德考核得分;由人力资源部按年度考核得分占80%、年度品德考核得分占20%的权重进行计算,得到项目总监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如图1。
图1 项目总监年度综合考核示意图
4.5结果运用
4.5.1季度考核结果运用:季度奖金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分配;对考核等级为“需改进”者,将给予书面警告或降级使用,责令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必要时,报省质量监督站备案。
4.5.2年度综合考核结果运用:
项目总监年度综合考核结果,根据表5得到年度考核系数,用于计算项目总监年度应发效益工资。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名额控制在15%以内,如果实际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超过15%,则取考核得分前15%的人员为“优秀”,其余实际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考核等级调整为“良好”。
表5 年度综合考核系数标准
5 总监办副总监及职能部门人员的考核
5.1考核人:副总监由总监进行考核,副总监以外的副总监及职能部门人员,由总监、副总监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5.2 考核周期:季度考核,4月10-15日、7月10-15日、10月12
-17日、次年1月10-15日;年度考核,次年1月16-20日。
5.3考核内容:季度考核包括能体现各岗位业绩、工作态度的指标,具体内容参见附件《项目总监办考核评分表》,年度综合考核还需考核品德情况。
5.4 操作方法:
5.4.1季度考核:由总监、副总监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各岗位的表现,对各岗位的《考核评分表》(参见附件《项目总监办考核评分表》)进行打分,形成季度考核得分。
5.4.2年度综合考核:由总监指导项目总监办综合事务部经理,对所有副总监及职能部门人员季度考核得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到年度考核得分;考核小组通过《项目总监办人员品德考核评分表》(参见附件《项目总监办考核评分表》),对所有副总监及职能部门人员进行年度品德考核,得到年度品德考核得分;由总监指导项目总监办综合事务部经理按年度考核得分占80%、年度品德考核得分占20%的权重进行计算,得到所有副总监及职能部门人员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如图2。
图2 副总监及职能部门人员年度综合考核示意图
5.5 结果运用
5.5.1季度考核结果运用:季度奖金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分配;对考核等级为“需改进”者,将给予书面警告或降级使用,责令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必要时,报省质量监督站备案。
5.5.2年度综合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综合考核结果,根据表5得到年度考核系数,用于计算副总监及职能部门人员年度应发效益工资。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名额控制在15%以内,如果实际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超过15%,则取考核得分前15%的人员为“优秀”,其余实际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考核等级调整为“良好”。
6 总监办驻地监理人员的考核
6.1 考核人:由总监指定副总监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组成考核小组,对驻地监理人员进行考核。
6.2 考核周期:月度考核,每月1-5日;季度考核,4月10-15日、7月10-15日、10月12-17日、次年1月10-15日;年度考核,次年1月16-20日。
6.3 考核内容: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包括能体现各岗位业绩、工作态度的指标,具体参见附件《项目总监办考核评分表》,年度综合考核还需考核品德情况。
6.4 操作方法
6.4.1月度考核:考核小组,根据各监理组、监理组员的表现,通过《现场监理组考核评分表》(参见附件《项目总监办考核评分表》)进行评分,形成各监理组、监理组组员考核月度最终得分。
6.4.2季度考核:由总监指导项目总监办综合事务部经理,对所有现场监理组人员月度考核结果进行算术平均,得到季度考核得分。
6.4.3年度综合考核:由总监指导项目总监办综合事务部经理,对所有现场监理组人员季度考核得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到年度考核得分;考核小组通过《项目总监办人员品德考核评分表》(参见附件《项目总监办考核评分表》),对所有驻地监理人员进行年度品德考核,得到年度品德考核得分;由总监指导项目总监办综合事务部经理按年度考核得分占80%、年度品德考核得分占20%的权重进行
计算,得到所有驻地监理人员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如图3。
图3 驻地监理人员年度综合考核示意图
6.5 结果运用:
6.5.1月度考核结果运用:根据各监理组考核得分进行排名,根据表6执行奖惩。
表6 监理组月度考核奖惩标准
注:如某监理组、监理组组员考核结果为“一般”以下(含一般)或监理人员在考核期内曾违反《监理人员廉政管理办法》或引发任何一类质量事故,则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享受奖励。监理小组成员,以岗效工资比例享受奖励或是承担小组的罚款,一般情况下,监理组长享受的奖励或承担的处罚不得少于所有监理组成员的平均数。
6.5.2季度考核结果运用:季度奖金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分配;对考核等级为“需改进”者,将给予书面警告或降级使用,责令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必要时,报省质量监督站备案。
6.5.3年度综合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综合考核结果,根据表5得到年度考核系数,用于计算驻地监理人员年度应发效益工资。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名额控制在15%以内,如果实际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超过15%,则取考核得分前15%的人员为“优秀”,其余实际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考核等级调整为“良好”。
7 驻地办的考核
7.1 考核人:由总监指定副总监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组成考核小组,对驻地办进行考核。
7.2 考核周期:季度考核,4月10-15日、7月10-15日、10月12-17日、次年1月10-15日。
7.3 考核内容:包括能体现驻地办业绩情况的各类指标,具体参见附件《项目总监办考核评分表》。
7.4 操作方法
考核小组根据各驻地办的表现,通过附件《项目总监办考核评分表》中的相应评分表进行评分,形成各驻地办季度考核最终得分。
7.5结果运用:
季度奖励由季度考核结果决定。 8 驻地办人员的考核
8.1 驻地高监的考核人为总监办考核小组,驻地办季度考核得分即为其季度考核得分,可参照对项目总监的考核,进行考核操作与结果运用。
8.2 驻地办其它人员的考核,可参照对项目总监办监理人员的考核,由驻地高监组织进行。
9 附则
9.1 当项目总监办、各级监理人员实际参与考核的时间段不足一个考核周期时,其所应享受的奖励或承担的处罚,按实际时间的比例折算。
9.2 监理人员如因岗位工作结束而离岗时,按其已有的考核记录,对考核得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考核系数,用于计发效益工资。
9.3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9.4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监理公司考核评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 为全面、客观、具体地考核评价各项目总监办的工作效绩,不断提升项目监理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人品人格修养和工作能力,全面贯彻落实翔飞监理公司“品牌发展”的战略,使考核工作更具实际、实用、实效性和针对性,进而推动“总监办模式化管理”全面、深入、持久、健康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翔飞公司各项目总监办及其监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考核。
3. 各项目总监办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接受及配合考核工作,并在日常的工作中,注重考核内容的落实,使“模式化管理”不断深化、细化、提升及完善,进而早日实现“打造翔飞品牌”的战略目标。
4. 本实施细则依据公司下发的“总监办模式化管理手册”及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制定。
二、考核指标分解评分细则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会同公司相关部门参加,必要时在各项目总监办临时抽调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2、集中考核每年公司组织开展两次,上半年一次,年终一次。两次考核的平均分为年度得分。
3、平时不定期考核由公司项目管理部组织进行,平时考核及日常发现和反馈的问题,由项目部作详细记录,在半年或年终考核时,一并纳入评分考核中。 4、评分
⑴当有两个阶段并存时,视各阶段工作量的大小确定权重,权重由考核小组
确定,按权重算出的得分加上“其它”项得分即为考核指标总得分;当只有
一个阶段存在时,直接将该阶段得分加上“其它”项得分即为考核指标总得
分,满分为100分。
⑵扣分项最多扣至该项规定的分值,加分项最多加至该项规定分值。
⑶原则上不能一事多罚,同一事件取扣分值大的评分指标扣分。
⑷出现奖励加分:总监办受到业主书面表彰加1分/每次,受到省质检站书面
表彰加3分/每次,受到交通厅书面表彰加4分/每次,受到交通部或省书面
表彰加6分/每次
⑸出现事故减分:总监办所管辖的施工项目出现一般质量事故三级扣1分/
每次,出现一般质量事故二级扣2分/每次,出现一般质量事故一级扣3分/
每次,出现重大事故三级扣4分/每次,出现重大事故二级扣5分/每次,出
现重大事故一级扣6分/每次。
⑹本实施细则从2013年7月份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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