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边洞口防护专项措施
临边、洞口防护措施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JGJ80-91 三、临边洞口作业概述
(1)在施工现场的任何处所,当工作面的边沿无围护设施,使人或物体有各种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如:地面基坑周边,无外脚手架的楼面与屋面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口与楼段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外脚手架通道的两侧边等处,均属于临边作业。
(2)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预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楼梯口及井架通道的洞口等,在其附近施工称为洞口作业。
(3)临边、洞口的防护是本工程安全施工管理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了加强对临边洞口作业的安全管理,现场将全面落实下述的各项防护措施。
四、临边作业防护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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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基坑周边防护
(1)基坑开挖深度:根据目前场内自然土标高测算,基础开挖实际深度5.70m。 (2)基坑周边防护要求: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为此,在本工程基础施工期间(从土方开挖开始),应对基坑周边采取防护措施。
(3)防护设施的搭设方法:距基坑边80cm处设置Ø48×3.5钢管的防护栏杆。栏杆设二道,上道栏杆离地高度1.2m,下道栏杆离地高度0.60m。栏杆立柱间距为不大于2m。栏杆与立柱采用金属扣件连接。基坑周边防护详见下图:
4.3施工电梯临边防护
(1)施工电梯通道两侧面设置Ø48×3.5钢管的防护栏杆。栏杆两侧必须采用1.2m竹笆封挡。
(2)电梯通道必须采用脚手板满铺,并固定牢靠。
(3)在电梯通道与楼层的连接处必须设置安全防护门,进出后应立即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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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梯通道临边的防护栏杆设置应符合下图的标准:
5.2防护栏杆的构造及其材质
(1)设置防护栏杆,这是对临边及较大洞口防护所采用的主要方式。 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构成。横杆离地高度的规定:上杆1.0-1.2m;下杆0.5-0.6m,即位于中间。如有必要,沿底面也应设置横杆。
(2)防护栏杆的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属连续设置水平杆可用对接扣件连接,上下相互错开,防护栏杆必须用黄黑油漆做好色标。
(3)Ø48×3.5脚手钢管也可用作临边洞口的防护栏杆。钢管栏杆应采用金属扣件连接或固定。
5.3 洞口作业的范围
(1)通常将较小的洞口称为孔,较大的称为洞。并规定为:楼板、屋面、平台面等横向平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的,以及墙上等竖向平面上,高度小于75cm的称为孔。
(2)横向平面上,短边尺寸等于或大于25cm时,竖向平面上高度等于或大于75cm,宽度大于45cm的称为洞。
(3)凡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人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上的施工作业属于洞口作业的范围。
5.4洞口作业的防护方式
(1)各种板与墙的孔口和洞口,必须视具体情况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措施。
(2)各种预留洞口、未填上的坑槽,以及人孔等处,均应设置稳固的盖板,或采用防止人、物坠落的小孔眼的钢丝网等覆盖。
(3)电梯口必须设固定栅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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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没施工踏步的楼梯口应和预留洞口一样覆盖。
(5)各类通道口、上料口的上方,必须设置防护棚,其尺寸大小及强度要求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必须达到使在正面通行或工作的人员不受任何落物的伤害。
(6)施工现场大的坑槽陡坡等处,除需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5预留洞口的防护设施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边长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予以覆盖。
(2)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等处,用竹、木等作盖板覆盖洞口。盖板必须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洞口防护如下图所示:
小于
(3)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滿铺竹笆或脚手板。洞口防护如下图所示:
钢筋网片
大于0.5×0.5m 小于1.5×1.5m
洞口防护形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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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防护形式二
(4)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边长在150~200cm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张挂安全平网。洞口防护如下图所示:
洞口
(5)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边长在200cm至400cm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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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防护横杆 (7)位于车辆行驶的通道旁洞口、深沟及管道的沟、槽等,所加盖板应固定,而且还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8)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9)邻近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其它竖向的孔、洞口处,均应予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5.6通道口的防护设施
(1)通道进出口及建筑物底层主要出入口均必须搭设双层防护棚。 (2)防护棚的搭设要求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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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双层防护棚搭设后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通道口的安全防护棚搭设方法见下图示意:
48*3.5
4000
注:
2000
1.如果正面进出则在侧面设斜撑,反之则在正面设斜撑. 2.底层通道按此要求搭设宽度按实际情况而定. 3.脚手管底脚必须结实平整立杆摆直.
六、防护设施的验收、维修保养及拆除 6.1验收
(1)各类临边、洞口的防护设施搭设完毕后,由项目部安全验收小组组织对设施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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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验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由项目部开具整改单,施工员负责落实实施,安全员进行核验;
(3)设施验收合格后,验收单及时归入资料档案,并挂设安全标志及验收合格牌。 6.2维修保养
临边、洞口防护设施经过验收后,必须落实专职保养人员负责维修、保养; 6.3拆除
(1)经常对现场职工进行教育,严禁拆除临边、洞口的防护设施,在影响施工的情况下,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设施的,必须经项目部同意,方可拆除,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 (2)工程分项完成后,需要拆除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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