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台塔吊防碰撞措施
湖州市吴兴区西山社区二期
群
塔
防
碰
撞
方
案
编制人: 职务(称): 审核人: 职务(称): 批准人: 职务(称): 批准部门(章) 编制日期: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 3
二、编制依据 ............................................................................................................... 3
三、总则 ....................................................................................................................... 3
四、塔机性能及平面布置概况 ................................................................................... 4
五、多机同时作业防碰撞的运行原则: ................................................................... 5
六、多机同时作业防碰撞技术措施 ........................................................................... 5
七、多机同时作业防碰撞安全措施 ........................................................................... 6
八、其他注意事项 ....................................................................................................... 7
九、附塔吊交叉范围示意图 ....................................................................................... 7
十、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制度 ............................................................................... 7
西山社区二期工程
多台塔吊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西山社区二期工程
工程地点:湖州市吴兴区
建设单位: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浙江东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湖州建院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州市吴兴区西山社区二期工程项目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境内,纬二路南侧、东侧为漾前港河道、西侧为经四路。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本工程共有47个单体建筑物,其中8幢为高层(18层),39幢为多层(2层-5层)。本方案针对多层区域塔吊编制本方案,本区域多层建筑高度为20.29米、为5层框架结构,本工程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3.95m。由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浙江东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湖州建院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勘察,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努力抓好安全生产,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在本公司所承建的建筑工地场内所发生的危急人员伤亡及公司设备财产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编制依据
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2、《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
3、《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1985)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5、QTZ80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浙江机械集团
6、《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7、《建设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2010
三、总则
为了确保塔吊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法规、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塔吊使用条件
(1)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塔吊生产许可证。
(2)有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原件目录等机关资料。
(3)塔吊基础必须经过验收。
(4)塔吊安装必须是有安装资质证、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和有操作证的安装人员进行。
(5)塔吊验收必须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检验合格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6)塔吊应有接地、接零、漏电保护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姆)
(7)塔吊与塔吊、塔吊与建筑物、塔吊与架空线之间必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2、塔吊司机与指挥人员的要求
(1)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由专业指挥人员指挥;
(2)指挥人员应佩带鲜明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
(3)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司机不得允许非本台起重机司机操作;
(4)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5)严禁司机与指挥人员酒后操作和指挥塔吊;
(6)严禁司机无指挥人员操作塔吊;
(7)严禁司机不服从指挥信号,擅自操作塔吊;
(8)凡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同时发出指挥信号,此时,严禁司机操作塔吊;
(9)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生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3、吊挂重物的要求
(1)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吊钩必须用吊索具吊挂重物;
(2)起吊碎物料时,必须用调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
(3)起吊细长物料时,物料最少必须捆扎两处,并且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调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与水平状态;
(4)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
(5)不得在起吊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
四、塔机性能及平面布置概况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总平面布置图,结合设计施工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6台QTZ80(ZJ5710)塔式起重机作业垂直运输工具,1#塔吊、3#塔吊、4#塔吊、6#塔吊安装高度约30M,安装方式为独立式,最大工作幅度57M;2#塔吊安装高度约35M,安装方式为独立式,最大工作幅度57M;5#塔吊安装高度约40M,安装方式为独立式,最大工作幅度57M;
6台塔吊具体分布位置为:1#塔吊位于30#楼北侧,2#塔吊位于18#楼北侧,3#塔吊位于8#楼北侧,4#塔吊位23#、24#楼中间,5#塔吊位于14#楼南侧,6#塔吊位于2#楼北侧。(具体位置详见平面布置图)
若塔吊同时开机使用,则1#塔吊,2#塔吊有发生相碰撞的可能性,2#塔吊、3#塔吊、5#塔吊有发生相碰撞的可能性,4#塔吊、5#塔吊有发生相碰撞的可能性,
5#塔吊、6#塔吊有发生相碰撞的可能性,1#塔吊与高层区域2#塔吊有发生相碰撞的可能性,为防止在施工中多塔塔臂相互发生碰撞,在塔吊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特编制本方案,以保证塔吊作业安全。
五、多机同时作业防碰撞的运行原则:
1、低塔让高塔:塔身高度较低的塔机,在转臂前应观察塔身高度较高的塔机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遇有运行时,在一塔机无回转、变幅等动作时,另一进行回转或变幅的塔机应对其进行避让。
4、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5、在前者优先:执行上列原则,当出现多项时,按排列顺序在前者优级先。
6、使用单位应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保证回转范围发生干涉的塔机在顶升加节时保持足够的高度差。应按“就快不就慢”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统一确定塔机顶升高度和到位时间。各塔机必须按正确的高度、时间如期完成顶升,不得提前或延迟。
六、多机同时作业防碰撞技术措施
1、塔吊安装时,有发生碰撞可能的2台塔吊必须考虑不在同一水平高度,在交叉半径范围内,处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塔吊中处于高位置部件之间垂直距离不少于2个标准节。
2、每台塔吊配2名专业持证上岗司机和1名持证上岗指挥人员,作业时注意上下左右必须相互错开,做好塔吊安全三保险(吊钩、绳筒、断绳)、五限位、(吊钩高度、变幅、前后行走、起重力矩、重量限位)齐全、灵敏、可靠。
3、调整起升高度限位器
启动起升机使吊钩侧板上缘离牵引小车下缘0.7M(倍率2时为1M),把电线接入限位器内,拧紧限位器输轴与卷筒主轴上止动螺钉,调整 好高度限位器,然后再启动升机钩,下放吊钩10M左右,再经高速提升,到达0.7M,起升高度限位,切断上升电源,只有下降动作,重复数次,检查是否起升高度限位准确,直至符合要求。提升到工作高度后,吊钩落地,调整下限位开关并使之断开,提升吊钩并再次下降,吊钩落地,调整下限位开关并使之断开,提升吊钩并再次下降,吊钩落地时应自动断电,不符合要求重新调整,直至符合要求。当塔机高度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调整限位器。
4、调整回转限位器
牵引小车(空钩)运行到起重臂要部,并保证电源电缆处于不打绞状态,用手指逐个压下微动开关,确认控制左或右的微动力开关是否正确,向右回转达540°,松开螺钉,调整好凸轮动作至使微动开关瞬时转接,然后拧紧螺母。
同上方法,调整左回转限位器,重复数次,直至符合要求。
5、调整幅度限位器
启动牵引机构,使载重小车的吊钩离回转中心最小和最大工作幅度处,分别把电线接入限位器内,拧松限位器输入轴与卷筒主轴上的止动螺钉,调整好幅度
限位器,然后再启动牵引机构,载重小车向内开到离回转中心最小工作幅度处,向外开到离回转中心最大工作幅度处,幅度限位器中的开关动作,幅度限位,切断牵引机构电机电源,使载重小车不能向内(只能向外)或者不能再向外(只能向内)变幅。重复数次,直至符合要求。
6、调整起重量限制器
1)、当起吊3T以下重物时,可使用2倍率或4倍率工作,但当起吊3T以上重物时,必须采用4倍率工作。
2)、滑轮倍率装置的目的,为的是使吊钩滑轮的绕绳倍率变更,使起升机重提高一倍,提高一倍而起速降低一倍。
倍率变更方法如下:
将吊钩降至地,取出中间的销轴,然后将上滑轮夹板提升到地载重小车下部顶住,这时吊钩滑轮由四倍率变为二倍率,利用同一原理,若需要从二倍率变成四倍率,只需将吊钩落地,放不上滑轮,用销轴将睛下夹板连接即可。
7、调整力矩限制器
试验按定幅变码和定码变幅方式分别进行,各重复三次。
(1)、定幅变码实验
1)、在最大工作幅度R处,以正常工作速度起升额定起重量Q,力矩限制器不应动作,允许起升、放下,然后以最慢速度起升1.1倍的额定起重量1.1Q,力矩限制器,不能起升。
(2)、定码变幅实验
1)、测定相当于最大额定起重量(Qm)的工作幅度Rm及1.1Rm值并在地面标记。在小幅度处起吊最大额定起重量(Qm),离地1M停车,慢速变幅至Rm处,力矩限制器不应动作。退回,重从小幅度处开始,以正常工作速度向外变幅,在达到1.1Rm处之前,力矩限制器应动作,切断向外变幅。
2)、取0.3倍最大额定起重量(0.3 Qm)并测定相应允许最大工作幅度R0.3及1.1R0.3,地面标记,重复1项实验取得正确数据。
七、多机同时作业防碰撞安全措施
1、塔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统一,信号司索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才能上岗,并持有效证书,在指挥吊装作业时,必须佩戴带明显标志,在交叉吊装时信号指挥工应事先通气,避免出现误指挥现象,信号指挥工使用对讲机时必须使用普通话,语言要清楚简短,说明位置方向后,方可使用。项目部要加强对塔机、信号司索工证书的有效性加强审核,并审核其有效性。
2、加强对塔吊司机、信号司索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向其说明注意的事项和操作规程,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名确认。
3、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照明措施,密切注意对方塔吊动向,及时正确密切配合。
4、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要调动频率,且要做到专机专用。
5、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 指挥人员未经主管和负责人同意,不得么自换岗。
6、指挥过程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杨司机的应答制度,即: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指挥塔机的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
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7、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面环顾周围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8、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并卸去吊钩上的吊索,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对塔吊司机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做到定机、定人、定措施。项目部对特殊工程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安全培训工作做好以预防为主,防范结合。塔吊司机必须持有效上岗证上岗,应持有效指挥证的指挥员实施指挥。
2、塔吊司机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3、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4、塔吊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工作传动机构等机械。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以修理,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投入施工。
5、当塔吊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或检修。
6、加强对塔吊的例行检修,对发现在问题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知租赁单位来现场修理,杜绝塔吊带病操作。
7、加强对塔吊的安全检查,对违反塔吊操作规程的人员要按照公司有关要求进行处罚。
8.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1)指挥信号辨别不清;
(2)会造成事故的指挥;
(3)不符合起重机性能的指挥;
(4)用不符合CB5082中规定的旗语、手势、音响的指挥信号;
(5)起负荷物体重量不明;
(6)斜拉重物;
(7)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8)重物下站人;
(9)重物埋在地下;
(10)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11)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12)重物越人头;
(13)安全装置失灵。
9、塔吊使用时除严格按照《塔吊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5)《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ZNJ80012—1989)《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1985)等相关要求执行外,还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要求进行操作。
九、附塔吊交叉范围示意图
十、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制度
附图1: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制度
一、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合同、制度和计划
(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不具备相应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前,与设备安装维保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合同和意外情况紧急救援合同,由设备安装维保单位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意外情况紧急救援方案。设备维护合同应明确设备维护保养的内容、周期和责任。意外情况紧急救援合同应明确意外情况紧急救援责任人、责任人移动电话号码和承诺服务工作时间和反应时间。
(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具备相应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前,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意外情况紧急救援方案,要求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和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均明确设备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周期和责任。意外情况紧急救援方案应明确意外情况紧急救援责任人、责任人移动电话号码和承诺服务工作时间和反应时间。
(三)严禁夜间维护保养建筑起重机械。
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
(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安装维保单位、分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要共同对设备操作人员、信号指挥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等进行联合安全技术交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
(二)建筑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作业规定,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三)在每班作业前和作业后,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要求,会同作业人员落实巡查和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四)建筑起重机械的司机室内应备有一份有关操作维修内容的使用说明书,以及上述联合安全技术交底使用的相关设备操作安全技术交底表格和相关设备安
全操作规程,并张贴设备维保单位维修服务专线电话、意外情况紧急救援责任人、责任人移动电话号码。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上岗应带移动电话(但操作时禁止接听电话),以便及时报告设备异常情况和求救信息。
(五)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工作,并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六)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机械性能,对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三、设备维护保养要求
安装维保单位应按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相关要求制定维修保养制度,并按以下程序和步骤实施维护工作:
(一)设备安装前安全检查和维护:检查设备各主要机构性能的完好性,检查主要钢结构和联接件及其销轴、螺栓的可见缺陷,检查设备表面的防腐情况,形成记录,出具安装意见。
(二)设备交付使用后的日常保养:日常保养应由设备操作司机或使用单位专职人员负责,安装维保单位对日常保养内容负有监督和检查的义务。日常保养主要内容科概括为“十字作业法”: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每天班前、班末10~30分钟,巡视设备各部分、各部位是否正常,按规定加油润滑,注意机械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做好清洁工作和交接班工作,以达到设备外观整洁,运转正常之目的,日常保养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制成固定表格,并作为档案管理。
(三)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机械设备进行若干次保养和修理,以清洗、润滑、调整、解体、检修为中心内容进行。一般由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共同来完成。
(四)大修的要求:大修是在设备的主要总成均已达到或接近使用寿命极限、机械的动力性能显著下降、油耗增加、操纵不灵、声音异常或设备已不能发挥正常的生产性能的条件下,所采取的一种全面的彻底的恢复性修理手段,使设备从本质上(技术性能)和从外貌上(重新喷漆)都应达到整旧如新的目的。大修应由
维修专业人员负责实施,要有记录,有验收。对于超过和接近报废年限的设备安装前应提供大修验收合格证明。
四、设备定期保养内容
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使用手册或使用说明书要求的以下工作内容:
1.定期检查(包括每天检查、每周检查、季度检查)的全部工作内容;
2.检查、清洁、润滑、紧定;
3.易损件更换。
(二)安全装置、电气保护装置的检查、测试和更换,应符合《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92的相应工作要求。
(三)其它定期检查内容:
1.混凝土基础、地脚螺栓、附墙装置、缆风绳、地锚的状态变动情况;
2.结构件的变形、裂纹、锈蚀等肉眼可见的明显缺陷情况;
3.结构件结合及连接部位的销轴、螺栓、定位板、法兰等的连接情况、锈蚀情况、销轴定位情况(尤其是臂架连接销轴);
4.机构运转情况,尤其是制动器的动作情况和性能(空载时);制动器磨损:制动衬垫减薄、调整装置、噪音等;零部件的磨损情况;
5. 保护装置与安全限制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
6.钢丝绳、滑轮或齿轮、齿条的磨损情况和钢丝绳尾端在卷筒固定的状态;
7.液压装置:压力、压力表、油位、油品、接头、管件、漏油;
8.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可见的变形、裂纹、磨损;
9.连接螺栓预紧力:用专用扳手检查,标准节连接螺栓强度等级、一旦出现裂纹不得使用;
10.起重力矩与起重量的限制器:禁止随意调整,更换零件后应重新吊重调试;
11.电气安装:零件无松动、工作无异声、电线无老化、箱内无水气凝结、排线整齐、线码正确;
12润滑:传动箱油位符合要求、不允许存在滴漏油现象;
13.接地电阻值、电线电缆的绝缘情况;
14.井架物料提升机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15.动力系统和控制系统。
五、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周期
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周期不得大于每月一次。 井架物料提升机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周期不得大于每两月一次。
六、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安装维保单位应制定带编号的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保养记录表格,全面记录维护保养内容。
每台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保养后,由设备安装维保单位出具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保养记录表格并存放在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中,设备安装维保单位和检查保养人应分别盖章、签名。此外,设备安装维保单位还应及时填写履历手册中的“设备定期保养记录”,内容应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保养记录表格编号,设备安装维保单位和检查保养人应分别盖章、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