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方案[1]
四会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四府[2006]36号)为保持我市就业形势平稳发展,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再就业,把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作为做好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城镇为重点,以社区为依托,以劳动保障事务所为载体,以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为主线,以开发就业岗位为手段,以促进就业为目标,积极创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组织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创业项目。通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进一步完善社区就业服务手段,强化社区促进就业的工作职能,推动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
二、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从2008年起全市每年确保新增4个以上的社区基本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到“十一五”期末,全市70%以上的社区实现充分就业。
三、基本标准
“充分就业社区”是四会市内的镇、街社区,在法定劳动年
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四会户籍居民基本实现就业再就业。具体标准如下:
(一)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除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8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8%以内;
(二)体制转轨时期遗留下来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就业率达85%以上;
(三)就业再就业困难群体得到有效的就业援助服务,“零就业家庭”至当年12月31日为零;登记失业人员中无持续失业一年以上者;
(四)公共就业服务顺利开展。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落实,建设规范,社区居民能享受完善配套的公共就业服务,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及时有效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认真做好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在街道社区的贯彻落实工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与管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积极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反馈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要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促进就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开拓创新地开展促进就业工作。对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要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
栏、板报、网站、信息窗口和就业援助员深入下岗失业人员家庭等多种形式,对社区居民开展劳动就业政策宣传,并组织专门人员为居民解答有关再就业政策方面的问题和咨询,使就业再就业政策能在社区真正落实到位。
(二)发挥社区优势,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在社区内积极开发各种公益性就业岗位,通过建立灵活就业组织和兴办服务实体、组织家政服务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创造一批社区就业岗位,促进社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同时加强与社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各用人单位空岗信息,提供给社区内的失业人员,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三)开展社区就业援助。定期走访失业人员家庭,对社区内未就业群体进行排查,排查可采取电话排查与走访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排查要有记录、有台帐,准确详细地掌握社区就业动态,对社区内登记失业人员走访率达到100%,其中对困难群体当年至少走访2次。及时了解掌握失业人员的就业意向和生活状况,对有困难的失业人员及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积极配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劳动保障机构为失业人员,尤其是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推荐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指导其参加创业培训,并积极宣传各项涉及创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及时全面地掌握社区内就业困难与家庭生活困难人员的实际情况,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低保”人员的认定工作,开设“就业援助”专线,对有就业能力的、工作不挑不拣
的“就业困难人员”,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帮助其实现就业,达到无“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四)强化社区就业服务基础管理。对社区内的劳动力资源状况定期进行摸底调查,摸清楚社区内各类失业人员底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要指导社区全面掌握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等各项基础动态信息的收集,建立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台帐,实行动态式管理办法,按时上报情况。并对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登记和认证管理,帮助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提高他们的就业稳定性。
(五)全面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在继续推进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八统一”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全市所有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实现与市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 2008年底前,劳动保障部门要将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与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联通,形成市、县(市、区)、街道(镇)、社区就业服务四级网络保持信息畅通, 统一安装使用省规定的业务软件,资源共享。劳动保障工作协理员要积极参加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并参加全国统考,2008年底前100%实行持证上岗。
五、充分就业社区评审办法
(一)“充分就业社区”评审以当年前4个季度平均值为基础,综合考虑年底的失业和就业人员的实际情况。
(二)“充分就业社区”实行季度跟进,年终评审,对年度
评审合格的社区由市政府授予“充分就业社区”匾牌,对次年度未达标的社区,市政府委托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摘匾。
(三)评审程序:由社区负责申报,但必须经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中心所加具初审意见;市“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现场审查。
(四)对评审合格的“充分就业社区”,(则“充分就业指标达标情况”每一小项都达标并且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社区,评为年度“充分就业社区”)市政府给予5000元奖励。(奖金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要以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为有效载体。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和支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市政府成立四会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我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指导工作。各镇街道、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创建活动。
(二)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制定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到人,并对当年创建活动进行评审总结,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进展情况上报市“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08年起,将其列入就业
再就业岗位目标责任制内容进行考核。
(三)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重在实效,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要防止瞒报失业人员、虚报就业人员等现象。社区要将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进行公示。
(四)市劳动保障局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帮助社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好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另附:
附表1:十一五期间乡镇、街道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时间表
附表2:四会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标准考核评分表
二OO 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十一五期间各镇、街道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时间表
附件:2 四会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标准考核评分表
注:充分就业社区考核标准评分为100分,完成任务得满分,未完成项目相应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