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其他资本公积缴纳印花税案例引发的思考
一起其他资本公积缴纳印花税案例引发的思考
【摘 要】 从我国会计制度改革首次提出资本公积概念以来,针对这一科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印花税管理的相关规定。随着会计业务及准则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资本公积科目的核算内容已经大幅度扩容,如果继续按照原来印花税规定征收,企业税负将显失公平。文章就当前资本公积缴纳印花税合理性及公平性问题作了分析,提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资本公积缴纳印花税合理性改善有所促进。
【关键词】 资本公积; 印花税; 案例
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企业应设置“资本公积”科目核算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情况。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并应当分别设“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余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按照万分之五的比率补贴印花。
随着企业经济业务的规模和范围越来越大,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有关会计科目的会计业务处理内容不断扩展,并且新的业务也不断出现,但时至今日,相关部门对一些会计业务的处理及相关规定并没有做对应的改变和完善,导致企业的部分业务出现了不尽合理的地方,这将导致企业会计信息产生人为的失真或扭曲,而不加区别地按照原来的资本公积金缴纳印花税的规定就是一个明显的需要探讨的业务。本文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发生的一起其他资本公积缴纳印花税的案例资料为背景,探悉了随着我国企业经济业务的不断扩展和会计准则及会计处理的日趋复杂,现有的印花税条例已不能适应经济业务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完善措施,期望对印花说征收的合理性有效性有所促进。
一、案例基本情况陈述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2009年12月31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宁夏分公司持有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35)股票2 431 950股,按照2009年12月30日该股票收盘价18.70元计算,2009年12月31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宁夏分公司持有的英力特股票市场价值为45 477 465元。该股票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抵债资产,原始账面价值为
5 670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