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餐厅合伙协议
开办餐厅合伙协议
订立协议各合伙人: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第一条 合伙宗旨:以营利为目的,作好餐饮服务。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中式餐馆,炒菜、火锅等。 餐厅字号为: (具体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肆拾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
合伙人 以现有餐厅租赁权、现有餐桌(椅)、炊具等价值壹拾捌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具体见附件清单)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11年10月15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5800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每星期合伙人对收入和支出结算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共同确认的债务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但入伙时以实物入股的,应当优先以实物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肉、菜和酒水;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或负责后堂厨房食品的加工和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之一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律师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④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十条 合伙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各合伙确保认缴合伙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并不得在中途抽逃资金。
2、合伙负责人应当确保合伙帐目清楚,做到帐目“日清月结”。
3、后堂负责的合伙人应当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和安全,严防食品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投诉,后堂负责的合伙人应当及时出面处理,产生赔偿的,应当从后堂负责的合伙人应得受益中承担。
4、合伙人 应当确保租赁房屋的有效期与本合同合作一致。
5、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6、合伙期间引进或变更的餐饮项目,为合伙人共有,不得拆分,任何一方退伙不再享有该项权利。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盖章)
合伙人:____(盖章)
合伙人:____(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