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08-20
大庆石化12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项目管理手册
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涂装作业人员的行为,保护作业人员及他人健康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12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建设的所有项目。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承包商负责制定并落实涂装作业的各项HSE 措施。
第四条 监理单位负责涂装作业各项安全措施的检查确认,对作业过程监理。
第五条 项目组负责施工安全管理。
第六条 HSE 部对涂装作业进行监督抽查。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七条 采购部按项目建设进度的需要,统一采购合格的涂料与稀释剂,供承包商使用。EPC 总承包商的项目可以由总承包商自行按设计要求采购。
第八条 承包商、监理和项目组应对使用的涂料与稀释剂实物(说明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验证,如发现货物与设计要求不符,不准使用,并及时上报。
第九条 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涂料与稀释剂, 必须出具危险化学品说明书,同时执行指挥部《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第十条 在发现涂料与稀释剂有质量问题时,要停止使用,将情况上报有关单位处理。
第十一条 能在敞开式空间作业的就要在敞开式空间进行涂装作业,避免或减少有限空间的涂装作业。在有限空间内进行涂装作业,必须执行指挥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 涂装作业人员穿着和佩戴必要的劳保用品和个人防护用品。在涂装作业存在较大危害时,作业人员应佩戴空气呼吸器或呼吸面罩,并对危害区域设置警戒,有专人监护。
第十三条 涂装作业场所及邻边10米界区内严禁一切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