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任职资格考核
06-01
员工任职资格考核(试行) 实施办法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通过建立以任职资格标准为导向的考核办法,形成动态的员工职业发展机制,以促进人
力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在企业内部构建科学、规范的用人标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恒所有员工,作为员工转正、转岗、晋升、降级的依据之一。(试行办法仅适用于租金管理岗位员工)
2、职责
2.1 人事行政部负责任职资格的考核、评定及日常管理。
2.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任职资格标准、考核内容的确定等。
3、任职资格标准及考核内容:
根据各岗位具体职责确定,详见附件。
4、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笔试、实操、行为三部分。
4.1 笔试: 笔试部分主要为检验员工是否可熟练应用该岗位所应掌握的理论知识;
4.2 实操: 实操部分为现场操作,检验员工在租赁系统中是否可独立完成与本岗位相关的操作流程;
4.3 行为: 行为部分是对员工工作积极性、团队合作能力等素质的综合评价。
5、考核权重
总分为100分
笔试考核:占总分的40%
实操考核:占总分的40%
行为考核:占总分的20%
6、考核结果的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设优、良、中、差四个档次,90-100为优,89-80为良,79-75为中,74-70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