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租赁合同范本-大型特种设备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部)
出租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二、租赁机械及附件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租金金额
注:1、租赁数量以甲方实际租赁使用或甲方指定签收人实收为准。
2、相关配件及维修费用、租赁物原值见附件。
三、租赁物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租赁物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塔吊: GB5144-2006 GB/T5031-2008 JGJ196-2010 (注:如存在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且各标准各不一致时,采用较高标准)
(二)乙方供货时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证》国家级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四、租赁期限
1、暂定4个月,实际租赁期限从 甲方开具启用通知日起至甲方开具停用通知日时止。
2、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限,应签订补充合同重新约定租期。
五、租赁物验收
机械进入工地后,甲方指定 清点数量,检查机械型号,开具甲方材料收货凭证(附样本)对货物数量及型号签字确认,甲方对 张生堂 的授权权限仅限于对所收取货物的数量及机械型号进行确认。
六、租金及支付
1、 进出场费为人民币 元/台(含税价) ,机械进场后安装完毕各种手续齐全后先支付 元,余款退场后一次结清。
2、按月结算租金,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含税价) ,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每月
机械运转签证单经承租方签认后,承租方在 次月25日 将租金支付给出租方。机械场内移位拆装费用为人民币 元/台次。
3、出租方设备安装完毕,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并将验收及备案手续交承租方后,承租方应开具启用通知单,出租方即开始计收租赁费。如遇特殊情况,启用日期出租方、承租方协商处理。
4、因国家法定节假日、气候等条件月租金不变。春节期间承租方应书面通知出租方停机时间,停机期间出租方免收租费,假期结束,出租方正常计算租期,收取租费。场内移位拆装期间不收取租金,正式移位安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开始收取租金(以启用单为准)。
5、租赁期间如遇工程停工,则停工期间出租方按 50%*正常租金月/元计取设备租赁费。
6、款项支付方式:转账。乙方在收取租金前应当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 则,甲方有权拒付租金。如乙方提供的发票受到政府机关质疑和检查被认定为非法票据,乙方除重新提供等额合法发票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甲方可无限制保留向乙方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七、安全责任
1、机械设备由出租方负责安装、顶升、拆除,如出租方不具备专业安拆资质,则必须由出租方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拆。出租单位对委托的安拆单位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安拆内容包括每次顶升、附墙作业,安装及每次顶升后相关方均应共同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2、非甲方的原因在安装、顶升、拆除、使用过程中发生一切机械及人身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由于甲方的原因在安装、顶升、拆除、使用过程中发生一切机械及人身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安装单位在机械设备装拆前应到国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备案手续提供给承租方(甲方无施工许可证造成无法备案一切责任包括各级管理部门罚款由甲方承担,甲方手续齐全安装单位在安拆前没有完善手续一切责任包括各级管理部门罚款由出租单位负责)。出租单位和安拆单位出具的所有资料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对真实性负全责。
5、设备使用期间,设备操作人员应服从项目部管理,如不服从项目部管理造成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八、双方对租赁设备所需地基与基础的处理
出租方:
1、向承租方提供有关地基处理要求及基础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书面交底。
2、负责技术监督及隐蔽验收。
承租方:
1、根据出租方所提供的地基、基础资料及交底要求,完成地基与基础处理、施工工作。填写、整理好有关技术资料,通知出租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九、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
1、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
2、故障排除:出租方应使机械设备随时保持良好运转状态。若设备发生的故障现场人员不能排除时,出租方应在2小时内派人员赴现场排除,设备故障排除及维修期间不计算租费。累计每超过24小时承租方可扣除两天的租金。
3、出租方应根据安全使用的原则安排定期、不定期的检修保养时间。保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 3 日, 并累计利用休息时间完成。
十、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做好设备进场前的准备工作。
2、承租方负责设备进场道路的清理及障碍物的排除,提供设备料具用房,确保机械及附件免遭损坏和丢失。承租方负责安排操作人员的食宿(费用由出租方自理)。
3、在租赁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租设备给第三人。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物为合法生产企业生产,质量不存在瑕疵,且在使用年限内,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租赁使用功能和目的。
2、乙方的随机操作人员必须受过专业培训教育并取得国家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甲方指令操作。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因乙方人员或设备原因造成甲方及任何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等责任。
4、任何因素导致乙方出租设备及附属设施毁损、遗失、灭失、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损失与费用。甲方过错原因除外。
5、乙方保证在合同约定或甲方告知(告知包括书面、电话、短信)的租赁物进场时间,将租赁物运输并装卸在甲方指定地点。如乙方不能按时安装、检测、交付使用,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双方确定租赁物退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运输租赁物离开甲方施工场地的,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每15天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将结果留存项目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十一、其它约定
1、出租方提供机械附墙预埋件及附墙撑杆。
2、出租方对设备进场的道路及安装环境提出要求。承租方按出租方的要求,保证设备安装环境及进出场道路的畅通。
十二、违约责任
1、承租方若不能按期付款,出租方有权收取 欠付款 万分之三 /每天 违约金。
2、如出租单位名义委托安装单位安拆实由出租单位或设备所有权者组织人员安拆,出租单位属于违约,出租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金5000元。
3、机械退场,承租方以书面形式于报停前一周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接到承租方报停通知后15日内退场,报停后到退场期间不计算租费。承租方在机械退场后及时与出租方结算并支付所有租费。出租方若不能按时退场,则需支付每日 2000元 违约金。
4、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配备足够司机,甲方有权从租赁费中扣除缺少司机相应工资。 十三、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债权。 十四、乙方承诺其提供的设备没有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否则,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违反本款规定,甲方有权扣留货款,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用货款抵扣损失。
十五、甲方除在本合同中作出明确授权外,对甲方的其他任何人员或非甲方人员均没有授权。甲方的其他任何人员或非甲方人员均不能代表甲方处理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账单、结算单等,因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对甲方没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属于双方公司重大商业秘密,签约方均不得泄露。
十七、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清后自行终止。乙方应当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向甲方出具货款已经全部付清说明。
十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公司投诉(;如仍不能解决,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