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自律和他律
正英: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想到了“自律”和“他律”的这两个相互联系问题。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作为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既需要内在自觉,又需要外力推动;既要严于自律,又要重视他律。 自律是指自我约束。他律是指接受他人约束。所谓“律”,即约束之意也。约束,今人又常称“监督”。因此,自律就是同体即自我的检查和监督,他律就是异体即接受他人的检查和监督。 何美莲:自律是一个教师必须具备的素质。通常,能够自律的教师,大都能自觉接受监督,也能担负起对每一个幼儿教育的职责,带出一个好班级,形成好风气。 对教师来说能不能廉洁自律,本身就是对人格、品质、意志和情操的考验。老子说得好:“见欲而止为德。”一些人往往受社会负面影响,时间一长,警惕性和敏感度便开始降低,自律意识开始弱化,这样就需要他律,只有把主观上的自律与客观上的他律有机结合起来,教师干的是教书育人的活儿,就要尽到教书育人的责任,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李伟: 教师的责任性的提高,我认为既要有自律,也要有他律。因为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因此作为一名教师首先必须具有良好的师德,承担起教师育人的责任,这是他律。但是每个教师具有的师德、对育人的责任到底如何,这需要每个人对自己这份工作的热爱、认识。我认为责任是一种使命,是一个成熟的人对自己的内心和环境完全承当的能力和行为。当教师明确了自己责任的重大她就会去爱岗,工作就会细心、勤奋,就会去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的工作能力,她的责任性也就会不断的提高。侯时霞: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性就不能形成良好的作战团队,没有纪律的约束,就无法高质量的保证幼儿园各项工作的开展。只有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才能做一名优秀的幼儿教师。师德确实存在着他律,但真正的师德是属于自律的。幼儿教师要不断反思,不断反省,时时为人师表,处处以身作则。 通过自我修养、自我升华、自我完善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做到对孩子——能倾听孩子,并接住孩子抛过来的球;对同事——能协同、互惠,共同促进;对自己——能不断反省,不断成长;对家长——能密切合作,广纳资源,共建和谐的教育生态环境。正是在幼儿教师具有这样高尚师德的前提下,幼儿教师才能做到以高尚的师德,促进家园共育。严捷: 自律就是自己约束自己,换句话说也就是要自己要求自己。要自律,当然要有具体的要求。在配合现在正在实行的素质教育方面,我们要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自尊、自爱、自强的自律意识,对学校、班级和个人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并且能够正确处理日常学习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和矛盾冲突。自律不同于他律,这是一种实践理性,是一种自由自觉的行为状态。“应当”如此,成了指导人的行为的主观意愿,丝毫不带外在的强制性,是对人的一种高要求。在校期间受到种种规章制度的约束,那是他律,是被动的。实现由他律到自律的转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深层次的育人过程。汤时蓉:要学会做人,就必须自律。要求学生自律,教师更应严于自律,教师要用自己的浩然正气去影响学生,用自己的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去感染学生,身教言传。只要这样,才能使学生尽快养成自律的好习惯。要多学习一些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以便能自觉遵守;要经常的反省自己的 言行,要防患于未然,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目的,使自己无论是在公开场合还是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都能自觉的按照社会规范去做。总之,学校、社会、家庭要形成强大的合力,提供优良的育人环境,在自律和他律的双重作用下,激励每个学生自律成才。刘蓉: 我觉得自律重于他律。西汉教育家董仲舒说:“善为人师,既美其道,又慎其行。”意思是说,要当一名好老师,既要有渊博的知识,正确的教育方法,又要有高尚的品德,良好的行动,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作为与学生朝夕相处的教师,许多的行为都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的学生。言传身教是最好的教育方式。作为教师,应该对自己的言行举止有严格的要求,时刻审视自己的行为,为学生做最好的榜样。金萍: 教师职业是一个很特殊的职业,它是项良心活儿,许多工作很难进行准确量化评价,因而责任心便成为影响其学习与工作最重要的因素。教师一旦具有了较强的责任心,就成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如花朵绽放,清香四溢。教师对教育和教学有责任心,教师就会自律,就会不断钻研教材教法,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业务修养,不断学习,改进、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使自己能适应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他不会墨守成规而抵制新课程、新理念、新方式,而是及时更新自己的教学观念和方法。因为他明白对于以往“一本课本教到老”的情形显然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与要求;他不会妒贤嫉能而压制教坛新秀,还会主动帮助年轻教师成长;因为教师对教育和教学负责任,就是对国家、对民族的未来负责任。 沈红;自律就是严格要求自己,他律和自律有相互的作用。作为一名教师我觉得自律比他律更重要,只有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修养,不断学习,改进、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使自己能适应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及时更新自己的教学观念和方法。身教重于言教,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在自律和他律的双重作用下,激励每个孩子不断地进步。刘静: 自律是内因,他律是外因。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17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指出“教师的急务是用自己的榜样来诱导学生”。 教师应充分认识到以身作则的重要性,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而且努力做好;凡是不允许学生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教师能否做到以身作则,直接关系到教育的成败。苏荣幸:教师职业是一个很特殊的职业,它是项良心活儿,许多工作很难进行准确量化评价,因而责任心便成为影响其学习与工作最重要的因素。教师一旦具有了较强的责任心,就成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如花朵绽放,清香四溢。教师对教育和教学有责任心,教师就会自律,就会不断钻研教材教法,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业务修养,不断学习,改进、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使自己能适应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他不会墨守成规而抵制新课程、新理念、新方式,而是及时更新自己的教学观念和方法。因为他明白对于以往“一本课本教到老”的情形显然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与要求;他不会妒贤嫉能而压制教坛新秀,还会主动帮助年轻教师成长;因为教师对教育和教学负责任,就是对国家、对民族的未来负责任 一般地说,师德的形成由外部的他律逐步地转化为自我内部的自律。在师德教育中,我们还要有效地运用外部力量——他律形式,强化教师的道德意识,更要依靠教师发自内心的信念。一个教师只有真正懂得了师德要求的重要性,只有发自内心地对人民教师道德义务的真诚信服和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才会在教育实践中恪守人民教师的道德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好地教书育人。摘 要:即使对于高校教师来说,也依旧存在着从业的(职业道德)标准问题,而自律与他律作为对高校教师仪范的约束机制,二者从发生到具体运作,在机制、形态和功能上都有绝大的不同。在高校中,他律的实施最好偏于隐性,管理者施行时当善用激励手段而对此慎之又慎;自律则从根本上通向“人的解放”、“全面发展”等哲学命题,并肩荷着教育改革的最终希望。但在现代化的命题下,商品社会发展对之构成严重的挑战。关键词: 他律 自律 自由 自觉 人的解放教师也者,自古在这一行的鼻祖孔子那里就谈及为教师者应做到“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由此可知,教师虽是以诲人为业者,但自身也存在若干不足,仍须不断地处在被教育和约束——他人的和自我的——也就是他律和自律的过程中。不管这些“律”是“硬的”,还是“软的”;是“隐性”的,还是“显性”的,教师皆不应也不能置身局外。原因在于:一,其自身并不一定是全面的——有德者未必有才;有才者未必有德。二,教师理当比常人有更高的道德水准,方不负“垂教”之名实。也因此,师德一直是道德关切中的重要专项。近年来,高校师范教育上有所失误,其中一点是忽略了对于“师范性”的考察和认识,而“师范性”的核心便是作为教师的职业道德。我们在谈及为师标准时有句“常用语”——“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而在不知不觉中,两方面要求被丢掉了一个:只有“学高为师”被作为不证自明的真理而信奉不疑;“身正为范”则久已付之阙如。然而两句话既有内在的紧密联系;后一句话更是居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师性”,乃知识之传授;“范性”,则为知识获取的动力和决定知识服务方向的问题,“师范”,是对未来的施教者的教育;故“师范性”体现为,将“育人”置于“教书”之上、之先。对此尤西林先生曾说到:师范教育的对象与其后毕业生的工作对象具有人文同质性,即都以潜在的主体性的人为对象,所以不仅文科、而且包括理科在内的全部师范教育都具有人文学科特性。作为人文学科的主干之一,师范教育承担着人类社会人文母体的培育功能。 因此,人文学科与其说是教人知识,不如说是予人自我意识;与其说它是技术,不如说是人的素质修养。从而,人文学科没有直接的功利用途,与攸关国计民生的以经济学为主干的社会科学明显区别开来。 质言之,师范教育因为首先是对“人”不对“物”的,所以理所当然,对于教育者——师范院校教师产生了从观念到教法的特殊要求,而道德应该是其中核心性的东西。准此,则高校教师师德之重要性昭昭可见;而他律、自律的必要性也找到了立足点。一、 他律在高校管理中所应占据的位置先谈谈他律。他律——我们的定义是,它是来自于外部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谈及教师的他律问题,有一个怪现象,即翻遍了有关教育学、教育研究的著作都难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和阐发。原因可能有两方面:或者人们认为这是无须研究的;或者人们还不曾意识到它是个问题。但奇怪的是,虽然如此,但有关法律法规却并不短少,随便到一所师范高校去了解都不难“满载而归”。就是说,有关的制度早已“健全”了,而制度的理论基础却远未“成熟”而严重地滞后着。人们只知道它是一个行政问题,却不曾意识到它也是学术问题,而后者正应该是前者的十分重要的基础,如借用后现代主义的话语说,这是决定制度是否具有“合法性”的问题。正是通过这一“奇怪现象”,也使我们感到若对于教师行使他律时所应注意的一种也许是很重要的方式方法——隐蔽性。从管理学角度讲,大学教师是一个极具特殊性群体,其特殊性在于,一,高知识带来知识分子思想的丰富性、复杂性;二、高知识带来的知识分子对人格尊严的极其敏感。这两点决定了在对于这一群体的管理上,采取他律必须十分慎重。我们曾翻检中外许多著名高校的校史,很难找到学校的管理者直接动用他律手段管理知识者的事例。这便证明了那些著名的教育家们对高校知识分子心理特征的深切体认和采取他律时的慎重,在此方面他们宁愿“无为而无不为”。规约虽有,却是“不得已而用之”。这些管理者的思想和手段的卓越正表现为,他们不是使用他律的成功,而是不用他律的成功,这恐怕也正是善用他律的表现。这一现象应构成对我们的某种启发:学校对于教师的规约、规定无疑是必要的,但在管理中它们应发挥多大的作用和以怎样的策略行使之,这都是非常值得关切的问题。我们认为,尤其从著名高校的管理历史上可以证实,一般情况下他律在高校的管理中不宜被管理者置于一个举足轻重的地位。从实际情况看,大学管理策略如果主要依靠他律,那便毫无疑问地表明,管理已处在相当被动的形势。而慎用或善用他律应尽快地成为管理者的思维方式。二、 激励机制——善用他律的问题他律,在大学无疑应有其合法地位,但它一般应呆在不大为人注意的位置,这是为它的特点——强制性所决定的。在高等院校这种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它不便以在其他地方那种无所顾忌的面目出现。从“行为科学”的角度讲,我们须知,知识分子有种“本能”地对于管束的厌烦,而最希望得到的是信任与期待。由于知识在身,他们对社会天然是“启蒙者”、“拯救者”的社会角色,他们的“面子”、“尊严”也便生成在这里。那么,对这些“先知”怎么可以动辄“他律”呢?怀疑、命令、打击施之于这一群体其结果于目的往往适得其反。但另方面,无规矩则不成方圆,而十个指头从来没有一般齐过,所以他律自有其合理之处。尤其在某些特殊的历史时期,知识分子的自觉、自尊遭到严重的挫伤,“民免而无耻”的情形恐怕也就在所难免了。这时,“急则治其标”,他律便不得不成为管理方式的“主流”。但尽管如此,在大学,即或是他律,在形式上也最好尽量保持“温和”的面目,采取与其说是规约不如说是激励的方式。内容固然重要,但在运作中,形式、手段也可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毛泽东当年说过的:“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策略”不是同样具有“生命”一样重要的意义吗?这也就是他律在著名高校中虽然存在却不曾引起注意的原因:一是大学里的知识分子有很强的自律,一般不致落到被他律所辖的地步;二是大学管理轻易不肯动用他律的手段,不得已而为之,也特别讲究方式方法。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一个“会作工作”的管理者,本来是发布命令,但听来却像是激励一样。比如,下述,1984年美国全美教育委员会所属的师范教育委员会向全国教师发表了题为《我们时代的教师》的报告,对教师应当具有的职业道德品质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和指导。主要内容有:1.自重重人2富于社会意识;3.能够理智地处理一切事物;4.善于与人合作;5.能在专业素养中培养其一般的优良特质;6.继续不断地求知;7.熟悉传达知识的技术8.爱护儿童;与儿童友善相处;9.能够了解儿童;10.能够了解社会并参与社会活动; ……显然,从内容看这并不是自律性的东西,而是要求教师遵守的。但它的强制性色彩极其淡薄,从不说“必须”、“应该”等等,而毋宁说是表示某种“希望”。而在“1968年美国国家教育协会(NEK)正式制定的《教育职业伦理细则》,大约有200万从事教育工作的人签署表示赞同”。 可见,虽然是他律的事,仍然可以采取使接受者自律的方式。同样,1991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颁发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及师德教育走向经常化、制度化: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热爱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2.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教书育人。3.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理论水平,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勇于探索。4.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保护学生身心健康。5.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6.衣着整洁、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基本还算是激励的口吻,但他律的语气加重了,有了一些“不由分说”的感觉。自尊心很强的人听来可能大有些“差强人意”。有些东西既然对方在自律中满可解决的,何必诉诸他律呢?蔡元培先生当年在北大推行的办学宗旨是:兼容并包,思想自由,若是从他律出发实施管理,北大后来的星汉灿烂是不可想象的。即使当年陈独秀有冶游癖,物议蜂起,蔡先生也只是婉言劝告,而不曾疾言厉色,着眼点还是相信陈独秀的自知之明。三、宽泛、适度,贵在精神——他律的实施策略以上这些例证可以给我们这样的启示:“他律”时不必过分的细致、繁苛、总应抱着与人为善的态度。对遵行者只给出大致宗旨、基本精神就够了。只须指出大体的方向、路径,而不必一一规定,是明智的做法。因为会更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我们还得强调,教师,作为知识分子,其心理特性,就是追求工作中的创造性和来自学养的理性。他们信赖自己的大脑,相信自己的判断,愿意特立独行,富有个性,最反感对其人格的不敬。明乎此,作为领导便应知晓和善用“无为”,最低限度地降低耳提面命的“频率”,而给教师的热情、想象与灵感留下用武之地。我们也举些相反的例证:至今为数不少的中小学,甚至大学还有要教师上课“五带”的命令,五带者,带教案、教材、学生考勤、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这些要求中不仅有些毫无必要,更有些纯粹荒乎其唐,只会大大挫伤教师的积极性。譬如要求必须把教学进度表带到课堂,究竟是意在“作一作样子”,还是真的要教师唯“表”是命,不可稍越雷池。进度问题,对教师来说,只需大体遵照即可,一味拘泥,反而得不偿失。无论文理教学,总会因人、因事有很大弹性,教师根据自身条件扬长避短反而是郑重其事实事求是的表现。而有的学校真的做出前后不得错出一节课的规定,如有赶前错后,立即予以纠正。这种他律不仅“律”的蛮横,而且“律”的愚蠢。吹毛求疵会伤害从教者;用管理车间的办法管理大学,也会使从教者哭笑不得。教师,本来是用境界、理想等来鼓舞人的人,突然间发现被一大堆莫名其妙的教条和居心可笑的规章制度团团围住,该是何等沮丧!制定他律,当然是一个水平问题,从中完完全全可以反映出管理者的水平。他律反映的是领导者的水平,而自律反映的是教师的水平。下面我们再来谈谈自律。四、自律,教师的天职自律在教师身上的表现随处可见,教育史中不乏有关的美谈而不同于他律的罕见,对于教师来说,自律是像服从天职一样的自然。教师这一“职业”,对许多从事者来说更可以被称作“事业”,因为与很多其他的职业不同,当面对那么多求学若渴的眼睛,它很容易使从事者产生使命感。而且从精神享受的角度讲,它是天底下最不枯燥的事业。从事者一旦选择了它,会越来越被个中的快乐所陶醉。从这些方面说,它——这一职业,颇类似作家、革命家的职业。推动他为之奋斗的力量从一开始就是欲罢不能的责任感。俄国作家谢德林说过:“文学如果沉寂了,每一分钟,都是人民的死亡”。李大钊说:“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对教师来说,“薪尽火传”,同样是何等神圣。荀子说:“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教育意义之重大,正是从中显现出来的。而教师同教书匠的区别也即在此。因此韩愈把“传道”列为教学内容的第一位。但“俱往矣”,以上所云基本是历史的回顾怀想。今日,这种情形已如江河日下,流荡不返。推其原因,又同商品经济有关。使命感,被许多哲学家认为,是天赋一样的东西。哲学家们,无论古今中外哲学家皆认为有所谓“良知”、“良能”一类东西的存在,是所受于天,无师自通的。即使抛开这些略带玄虚的说法不计,反正从心理学的角度看,也确有一些人对于道德问题、政治问题、宗教问题等从很小就有敏感和强烈的关切。所以笔者一向认为,如同智商、艺术天赋等的存在,道德也有天分而“早慧”者。贺麟先生说:“信仰既多是不知不觉间养成的,而且根植于儿童心灵中异常之早,即成为天赋观念,……” 追溯教师这一职业的由来,最初的知识人凭借知识而成为部落的巫师、宗教首领、政治领袖,负有神圣使命。后来教师从中分化出来,成为专职的知识分子。但在他们身上那种使命感、责任感却依旧保存着,因为知识本身就负有为民族“排患、释难、解纷”的功能,掌握它的人自然随之肩起这一使命。所以我们至今在“教师”的“身上”还或明或显地看出昔日的光影;但似乎却也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日渐浇漓。美国哲学家威廉?巴雷特说:根据字典,所谓“以……为业”,就是公开地、因而也就是当众地供认或表明信仰,所以也就是在世人面前公开承认从事某种工作的内心冲动和神灵的感召。这样,这个词原本就带有宗教的意涵,例如,当我们讲到职业信仰时情况就是如此。但是,在我们先进社会里,随着人的职能的精心划分,职业乃成了一项专门性的社会事物,它需要熟练和技巧,是一项人们为收取报酬而不能不履行的事物,亦即一种生计,一种个人营生。以职业谋生的有律师、大夫、牙医、工程师,也包括哲学教授。在现代世界里,作为哲学家的职业就是去作哲学教授;而哲学家作为一个生存的个体,它的存在领域也和大学一角一样无声无息,鲜为人知。 现代大学和现代工厂一样,都是当今时代专业分工的产物。此外,哲学家也知道,我们所珍视的一切现代知识,都是专业分工的结果”。 这就是赤裸裸的现实,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是把教育的神圣性最终从教师心中剥落,而植根于这种神圣性的自律也将随风而去。因为即或在教师的眼睛里,教育也同其他换饭吃的营生一样别无二致。按市场规律我们不得不像打量一件商品一样打量我们的工作。韩愈所说的:“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确实成了今天从业、从教的根本缘故。教师的自律来自于神圣的使命感,这种使命感随商品经济发展被严重剥蚀,马克思说:“资本主义同某些精神生产的部门譬如艺术和诗歌事相敌对的”, 尤其大学也矗立在“精神神产”的前沿,首当其冲的面对“敌对”,我们必须对这种现实有清楚地认识。自律,既筑起坚固的防线,也遭遇最严重的考验。五、自律与“人的解放”自律,作为自我约束,乃发生于自由、自觉的基础上。自觉是对于客观规律的认识,体现为目的性、计划性等,这是马克思认为人因此有别于动物的依据就是:“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之是按照他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 动物是盲目的,而人能够选择,在选择中体现人的自由。“自由”这一命题,在西方有着一个自卢梭、康德、席勒直到马克思的光辉传统,其核心是为摆脱功利、物欲等对人的异化,使人的身心得到全面的解放。解放,也即自由,在马克思的话语中即表述为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占有”,归结到我们今日的教育方针,正是德、智、体、美、劳的“五育并举”。但我们还要补充一点,“并举”并不是“平均化”的,五育之中,德育应占据最为中心的位置。这是从康德开始给我们留下得一笔最宝贵的精神遗产。从康德的“人的解放”、席勒的“游戏说”到马克思的人的“全面发展”,建起抨击资本主义异化的极为深邃的哲学理念。六、自律——高校教改的努力目标和最后希望在自由、自觉的哲学命题下,自律终于获得了最有意义的阐释。现实中我们往往看到,凡具有高度自律的教师反而经常有不遵故常、不落窠臼的惊世骇俗之举,它来自对规律的敏识默察和创造性理解。在高校中尤为需要这种可贵的创化力。因为对高校教师资质的要求不是循规蹈矩的经生注经式的“照着讲”,而是高瞻远瞩匠心独运的“接着讲”。他们从内心迸发出的精神的火焰对学生有不可遏止的吸引力。教师与学生的情感交通也只应在这一点上发生。以往,我们总是提倡或强调教师的“蜡烛精神”,教师以自己慈母般的牺牲精神感化学生。然而师生之情谊更应建立在共同的理想追求上。严父般的理性精神,无坚不摧的对于真理的追求对学生是更加重要的。前清华大学校长著名教育家梅贻琦先生说:古者学子从事受业,谓之从游,孟子曰,“游于圣人之门者难为言”,间尝思之,游之时义大矣哉。学校犹水也,师生犹鱼也,其行动犹游泳也,大鱼前导,小鱼尾随,是从游也。从游既久,其濡染观摩之效,自不求而至,不为而成。反观今日师生之关系,直一奏技者与看客之关系耳,去从游之意不綦远哉! “言传身教”,正是教师自律精神的体现。只有自己首先做到了,才能使学生心悦诚服地跟随。师生之情谊之发生、发展正应确立在这一基点上。“反观”今日之大学教师质素所缺少者正在这样的“前导”精神。教师总是站在“岸上”,督促着众学子跃入水中,其效果如何,自不难想见。而所以缺少这种“来,吾导夫先路”精神的根本原因,正也在于自律精神的匮乏。在这样教师的内心深处从未有过发见真理的喜悦,所以知识只是知识,而没有任何光芒和温度。俄国民主主义作家赫尔岑说过:“一旦被强有力的思想打开眼界的人,生活是不会让它白白过去的”,对这些教师来说,在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影响的双重挤压下,教育之神圣性尽数剥落,教育沦为糊口的工具。鲁迅先生当年在提出“救救孩子”的教育拯救的思路后,又提出“我们怎样作父亲?”的命题。也是将问题解决的根本方案放在了育人者的自育、救人者的自救、律人者的自律上。自律,我们须看到,它不仅蕴含着当下社会改革,同时也蕴含着当下教育改革的一条极其重要的思路。尤其在高校的管理中,当社会体制和文化转轨之时,原有的外在的约束体制许多已落伍于时代;对于教育发展的时代要求在不断生成。这样,除非是自律,只有它可以最大程度上调动广大教师的学术资源和工作热情。再没有什么可以拯救我们。我们并不无视他律的作用,但社会越进步,它将越退居为自律的辅助者。一个社会、一所高校的自律程度的高涨之时,就是它们进入了角色而充满了希望之日。教师道德是一种职业道德。教师的职业道德,简称“师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自律是依靠个人自我控制,自我管理来约束自我行为的约束手段,他律则是除人内心以外的其他一切约束手段。在此,我方主张的是师德主要依靠他律。 首先,他律是客观现实的需要,人们总是通过他律达到自律。人说日三省吾身,认为这是自律。我要问:省什么?我想省的是我的为人处世,我的师德是否符合规范或普世的要求。这规范和要求,就是他律。他律有约定俗成,也有决策者制定。但一定是在自律无法解决师德的情况产生他律。这样看来,自律显示不能解决师德问题。人是复杂的情感动物,逐利性和惰性是人的天性,在重大的利益面前,难免不受诱惑,不讲师德,这正需要完善法制,加强他律。自律相对于他律,具有趋利性、盲目性、易变性;然而他律相对于自律,则更具有客观性,整体性和稳定性。目前的师德建设,各地千方百计采取多种多样的措施,概括起来不外两大类:一是偏重他律性的,另一是偏重自律性的。属于他律性的举措,诸如制定各种规范师德的条例、规章、准则;改进教师评职晋升制度;改善物质生活条件;开展评比、检查、监督、评估活动;对师德欠佳、有错的教师实行淘汰、惩处制等。这些从外部规范师德的硬措施,对扶正抑邪会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也有助于向自律转化,是必要的。其次,他律是自律的保障和制约,实践证明,没有他律的制约,自律仅仅是虚置的,无力的,他律的缺失使脆弱的自律机制难以抵御社会不良的冲击。师德体系必然将遭到严重的破坏。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偿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他律与自律并举,偏重他律,是无可非议的务实态度。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唐?白居易)。再次,每个人心中的师德标准是不同的,一个人的自律是没有整齐划一的,也就是各不相同的,那该如何加以统一呢?这就要我们的他律做为一个准绳给予。师德危机,这一切都来自外加的诱惑,来自于他律不完善。现在我们迫切地呼唤,社会舆论,道德来约束,显而易见,只有不断加大他律这个标尺,才能保证师德,因此,我方认为他律是解决师德缺失问题的主要手段,师德重要依靠他律。部分思想觉悟较高的教师做到自律,但不是所有的抵抗诱惑。试问:谁能保证的思想不会受到社会上腐朽文化的影响?自律能力的培养固然重要,但若因一味强调自律,疏于他律,其后果是得不偿失的。自律能力是决定一个人能力水平高低的关键因素。但作为整个教师队伍建立,没有他律,光靠自律,显然是寄希望于理想,寄希望于自觉,寄希望于自悟。我方认为:他律,相对于自律,更加有利于成长,更加有利于思想道德的成熟,更加有利于自律能力的培养。而自律则指的是一个人对社会、道德的规范,对各种法规自学的认识,是没有处在监督下的一种自觉的行为,而“他律”指的是道德法律等对个体的约束。社会正是在这种两种方式的结合下有效地实现师德的,一味强调师德自律,或偏重师德自律,只能是纸上谈兵、空中楼阁,既不务实,又不现实。展开辩论材料一:我们所讨论的是“师德主要靠自律还是他律”这个问题,经过几轮激烈而精彩的辩论,我方更加坚定“师德主要靠他律”的立场。 我们自始至终都承认自律的重要性,但是我方认为他律是占主要地位的。(请对方辩友不要混淆视听),以下几个方面陈述我方观点。 首先,师德的标准存在着不确定性。要知道个人的自律是没有整齐划一的,也就是说各不相同,那该如何加以统一呢?众所周知,无规矩不成方圆,师德也如此,你没有一把度量的标尺,何以判定这个人是否师德呢?就如今天我叫家长帮我做了一件小事,有人并不会认为有失于师德,但其它老师是否得出一致的的看法呢,仅仅是我个人的判定标准对方辩友是如何界定的呢?我无从知道,而且我相信在场的各位判定标准也不可能各是统一的吧。这时我们会遵循,跟外界的道德准则,法律等一系列对方所谓的外力他律。也应因他律作为一个准绳时时给予衡量。对方辩友,当你所谓的自律的动力,标准保障都来源于被你们认为不是主要的他律时,你们还能信誓旦旦地说,师德主要靠自律吗? 其次,我方认为师德是要放到社会上来看的,如果硬要把它放到个人来讲,你认为鲁滨逊在孤岛有什么师德可言吗?只有放在社会上,师德才会有意义。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我们更加急需在全社会进地他律,来完善各种师德规则,构建完善师德体系,对于师德这种种规则,应该以道德的形式固化,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以行政或执法的手段对非师德进行惩罚。再说了,师德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靠后天的教育不断形成的。因此,我方认为,师德靠自律是脆弱的,只有靠他律才能使师德坚强。就如一片林子中都长满虫害。你若其发展下去,来年你还能看到一片葱郁的树林吗?这时我们就要发挥他律的作用。运用各种方法来治理病害,只有外在的他律界入,这片树林才能得以健康的发展。 当然了,在我们师德有所缺失的今天的确令我们担忧,但也不必过于悲观,因为我们可以先用社会的基本首先规范来引导你,规范你的行为,如果还是无法纠正你的行为,不要紧,我们还有法律这个终极他律来强求你执行呢!是啊,我们都希望能通过人人都达到自律来实现陶渊明式的世外桃源生活,但在我们现行的社会里,这只能是一个在内心架构的自由王国。但是很短暂的,它不容许我们用多的时间来幻想自由王国生活还是回到现实中来吧,按照一定的社会规范,法律体系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他律来促进自身的发展,并以此来带动整个社会的前进。 所以,我方坚持认为“师德主要靠他律”。展开辩论材料二首先,让我们看看对方辩友如何夸大自律的重要性。对方辩友的眼中,自律就是一把万能钥匙,能够使恶人放下屠刀,但是我想大部分这些恶人放下屠刀之后应该是走进监狱,而他律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思想,真正意义上做到师德。 其次,对方辩友一上来就抬出师德的他律缺陷问题,试问:在人的一生成长过程中,哪一个人没有受到他律的规范?光有自律,我们还需要师德规范,教师法干什么?光有自律,这世界为何还需要法律法规,还需要制度监管,还需要警察队伍和监狱?今天对方辩友一直说师德主要靠自律,然而却无法对我们解释一个没有他律,那自律什么的问题?这是我方最大疑问。反观一个国家,如果立法者缺乏他律则恶法林立,执法者缺乏他律则混淆是非,新闻从业人员缺乏他律则黑白颠倒,可见,他律手段决定了自律的内容和实施的程序。 一个老师如果只把“认真上课”作为自律的内容,(其实,这认真上课就是他律的要求,只不过,在这里已经转化为自律)。那么接受家长财物,他心安理得;打骂学生,他并不觉得不妥,而且强调:我是好心,我是为孩子好。这,自律又从何说起?最后,我想提醒对方辩友,今天我方支持师德主要靠他律,并不是要向大家证明这个社会只有他律,而是要告诉大家他律和自律在这个社会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有且只有通过他律才能逐步走向自律。 今天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古有“孟母三迁”的故事,并非岳飞毫无自律,而是孟母感到他律在幼小的岳飞身上的重要性。俗语有“驴子不被赶着不会主动去拉磨”的说法,我们并非把老师比作驴子,但确实有部分人需要规范和制度的推荐才会不断进步。 我们常常看到:在众人面前讲究卫生,独自一人时随地吐痰;有警察时遵守交通规则,一旦路口无人值守就闯红灯;在自己熟悉的团体内谦恭有礼,一旦置身于陌生的环境就不再遵守公德……这种行为称为“慎众”。慎众是他律,“慎独”当自律的最高境界。从他律走向自律人们希望每个人都能自律的愿望是美好而又单纯的,然而当今社会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每个人都有可能出现不道德行为。不道德行为就是不自律,由此说来没有他律就没有自律。在他律的基础上诞生了自律, 人类自古就是先有立法后有规矩的,也就是说先有他律后有自律的。展开辩论材料三以往在师德建设中还过分强调并依赖了教师的主观自觉,教育教师要树立廉洁奉公的自律意识,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表率,而在他律机制方面仅注重舆论的监督导向功能,忽视教师职业规范制度的建设,造成师德建设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自律是个体为追求道德本身的目的而制定的伦理原则,个体达到一种不受外在约束或情感的左右而依据其虽然它不是万能的;同样个人修养是必须的,尽管它不是唯一可信赖的.问题在于,教师何以在心灵深处确立起师德信念,师德操守中的自律精神又何以能够养成,在一个体制变革,价值多元化的时代又如何重树教师的职业道德理想并强化其职业道德责任感和职业道德使命感.诚然,教师主体的主观能动性的积极发挥尤为重要.但因为在个体道德的生成中他律是自律的不可或缺的保障,因此,师德建设离不开他律制约机制的完善.鉴于此,各级各类学校不仅要认真贯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教学法规,与此同时要建立符合各自校情的各项规章制度,例如《学校教学常规》,《教师忌语》,《教师守则》等等.有了制度后学校还要建立一整套的督查考核处理细则,使制度成龙配套,查办有据,教师信服.教师行业制度的建立健全必将为师德建设由他律型向自律型转化创造一种应然的氛围,而且它应成为新时期师德建设的一种理念. 师德规范中既有思想观点和情感意志成分,也有行为准则和行为方式成分;既有他律性,也有自律性。一般地说,师德的形成由外部的他律逐步地转化为自我内部的自律,是合乎规律的。只有自律才能使师德内化为具有本色与角色统一的主体性精神财富。一般地说,师德的形内化成由外部的他律逐步地转化为自我内部的自律。在师德教育中,要有效地运用外部力量——他律形式,强化教师的道德意识,更要依靠教师发自内心的信念。一个教师只有真正懂得了师德要求的重要性,只有发自内心地对人民教师道德义务的真师德服和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才会在教育实践中恪守人民教师的道德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好地教书育人。师德作用于学生的重要渠道是教学。教师与学生接触的主要时间和场所,是在教学中,是在课堂上。教师在传授文化知识的过程中,教师严谨治学的态度,诲人不倦的精神,辩证分析问题的方法,和谐民主的风气都在潜渗地起着作用。教师的行为规范、文明程度更是时时展示在学生面前。有位数学老师在学生中享有很高威信,他上课时对粉笔很爱惜,用笔要用到无可再用,粉笔掉地碎了,要一一捡起,时间长了,这个班同学也都非常爱惜粉笔,没有同学用粉笔头砍着玩,而且在《一件小事》的作文中好几个同学都写了这个题材。这位老师没有讲过一句爱惜财物,节省勤俭的话,可是收到了比用语言教育更好的效果。一方面是榜样作用,一方面是教学中的这种潜在、渗透的作用。那题目关系到了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一个是自身条件,一个是其他约束,只要有了自律意识,他律无从谈起,一个是基础,。一个是条件,一个是自己意识,一个是他人强迫自律是终身的,他律是一时的,只要自己不去碰到火线,他律无从谈起,我们看见了大街上的牌子么“请勿随地丢垃圾”或“依依小草,踏之何忍”看起来是立在那管束人的,其实他要告诉我们,那牌子要立在我们的心里,。还是要我们的自律意识去管理自己,比如说三月的学雷峰活动,看起来是一样实质的好事,可是我们细心去想的话,不免有点悲哀啊!~为什么我们就那月去学他呢??他就告诉了我们的自律意识,要我时时刻刻去学雷峰,尽管他如何去说,我们三月不去学雷峰又怎么样呢???那都是说明了自律比他律更重要的事,你可以举一反三 呵呵,楼主要知道,自律决定的是我做不做;而他律决定的是我能不能做、改不改做。也就是说,主观能动性在自律这里,人完全可以由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的行为,但是所谓的他律——他人的言行和评价、规则的限制和制约,都没有这种能动性,也就是说,他律不能成为行为的绝对命令,也使得行为人完全可以基于自身意志而突破他律,因此它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也就没有自律来得好来得有效(当然前提是自律存在),这就是“他律”与自律做对比的死结。有人戏称,规则制定出来就是用来被人违反的,虽然是一句玩笑,但终究可以反映出一些问题。在没有自律的前提下,他律的被突破是必然的,虽然其后的补救措施马上跟进(处罚、赔偿、强制。。。。。)但是他律实效的事实已经出现,其缺陷已经暴露无遗。呵呵,举个例子把,在法治逐渐健全的今天,我们依然高喊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规则成为定律的先进民主国家,行政者依然不愿放弃宗教的力量来感化人们的心灵——对人的行为而言,尽管我们不能放弃甚至必须不断加强他律,但这些是基于我们对自律一旦丧失的担忧,因此这也并不能否定:自律比他律重要(有自律没他律,可行;没自律有他律,要不得)。用心灵对话,用真诚谈吐;用平凡奋斗,用师尊收获高尚的理想育人,深厚的情怀待人,宽广的胸怀容人,渊博的知识教人。 ——头陀中学 杨从土展开辩论材料四:关于内因外因:(对方)自律是内因,他律是外因,至于内因和外因,想必对方辩友也是很清楚了。一开始对方辩友说师德是他律和自律共同作用的结果,可是后来对方辩友又说师德是依靠他律,这是不是互相矛盾了呢? 我方:对于个人而言,我们说自律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放在一个社会,一个师德来说,主要靠他律。我们今天讨论的并非哪一个具体的老师,而且作为一个职业,一个群体的师德规范。我方反复强调了人的认知存在关差异。同时,对师德的标准认识程序也不尽相同,(如果有相同趋向一致的标准,那就是他律标准)那请问对方辩友,你们今天谈来谈去,究竟一个主要和次要的标准在哪里呢?(对方)我们说到主要靠内心的力量来维持,他律只有在自律不足时才会起作用。其最终目的也是加上人的自律。 我方:对方辩友不就是说自律有所不足,不足以达到完美师德的目的,证明了他律很重要了吗?摘要:教师制度的改革给教师带来了切实的利益:,随着他们的社会地位的提高和生活待遇的提升,社会给予教师的要求也在无形中提高,并且这样的要求已经愈来愈明显和具体,迫切需要教师队伍的整体提升。社会对于教师师德的要求是众多要求中最为典型的,那么我们在塑造崇高师德的过程中究竟把制度的约束和自律的形成哪个放在比较重要的位置?这是我们必须要探讨的问题,只有将二者的关系搞清楚了,才能使得师德建设工作不模棱两可。 关键词:师德建设 他律 制度要求 教师队伍的建设关乎整个教育建设的发展,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在当今教育建设的大潮中,教师的社会地位提高的同时,社会对于教师的要求也相应提升。那么教师队伍的整体提升究竟从何入手,历来中说纷纭。在教师队伍提升的过程中,社会对于师德的要求几乎是统一的。良好的师德是教师整体提升的重中之重。 师德建设是依靠国家法律法规、人伦道德、社会舆论和自我反省共同施加合力的过程,师德建设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他是需要相当一段长的周期,将一定外在的道德要求内化为整个教师队伍内心的行为准则,并具体表现为一系列的优良道德品德。在师德建设的过程中,并不能单纯的用法律法规强制性实施,一般采取正面引导、循循善诱、树立榜样的方式进行,通过一些优秀的案例在教师群体中推广,适当利用考核方案,一张一弛,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因此在师德建设中必然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师德建设中自律和他律究竟哪个重要? 其实讨论“他律”和“自律”谁先谁后,谁是手段谁是目的的问题,谁是内因谁是外因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无非和“鸡生蛋”的问题是一样无法探究清楚的。在此我不想高谈阔论,我们只想用教师严谨、务实、求真的态度,少说些大话,多探讨些实质性的问题。 各行各业都必须有自己的行为规范,而教师岗位的行业规范对于塑造优良的师德师风,优秀的教师队伍,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我认为塑造崇高的师德,他律重于自律。 道德心理学家的研究表明,人的道德形成有一个由他律到自律,再由自律到自由的过程。尤其在初期,外在的制度规范对人们道德行为的选择和良好习惯的养成具有重要意义。现实条件下,师德建构必须先要营造一个良性有序、和谐自然的教育及学校环境。 首先,现阶段的师德师风的建设必须有法可依。行业自律是对教师师德作风的最高要求,但何为自律?标准何在?现阶段所公认的“自律”标准在未来是否会一成不变?真正做到自律的人群范围有多广?这些问题如果不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框架内,是无法做出回答的。行业自律的不稳定性、零散性就必须要有相对具体的规范准则来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力和调控力。一个教师队伍真正能形成所谓的“自律”并非不可能,但他所需的周期由于各种各样的主客观原因而遥遥无期。再退一步讲,社会是进步的,那么即便是在某一时期形成的行业自律,有谁能肯定他就是永恒的法则了?自律的形成是需要他律进行必要的调控,在某一时间段类逐渐稳定下来,并作为规范进行推广,这样才出现了自律,然而这时的自律将会成为下一阶段更高要求的他律的新起点。我们可以把实现自律的步骤分成无穷多个分段,在具体的某一分段类用他律快速约束教师的行为作风,一旦稳定下来便进入下一个更高要求的师德建设上,以此类推,师德建设必经进入一个可喜的良性循环中去。从这一角度来看,现阶段的师德建设,他律要重于自律,只有这样,自律才能落实下来,做到有本可依,有法可依。 其次,相对于自律的特殊性、典型性来看,他律有自律无法实现的广泛性和可行性。我想绝大多数教师都不会标榜自己真正做到自律,这正是自律的特殊性所在,真正做到自律的要求太苛刻了。目前我们师德建设中倡导先进事迹,师德标兵毕竟是教师队伍中的典型,他们被推举出来也是为了形成榜样作用,从而对广大教师起到他律作用。我们不需要虚伪的标榜,我们更需要切实的保障,因此从大局出发,我们倡导树立典型,这样能很好的起到社会舆论和行业内的规范作用,二者合力,用事实说话,总比那些大道理来得有说服力,让他律在更广泛的教师队伍中发挥自律无法替代的作用吧。 再者,自律对于每个教师来说,由于情感、外在诱惑、突发情况等原因,存在在巨大的不稳定因素。道德觉悟高的教师也许能在某种外力的影响下暂时形成自律,但是能否确保持久,这是对一个人精神意志极大的磨练。教师也是凡人,教师同样也容易被物质、金钱、生命的保障等等所诱惑。如果自律一旦形成并且能长久稳定下来,那么自律终于他律无可非议,但是“范跑跑”、学术抄袭等等师德败坏现象不正是教师在特殊情况下放弃自律的典型吗?可见,自律即便形成,那也是及脆弱的。在这样的状况下,为了保证自律的时效性和持久性,那么他律的作用就不言而喻了。换句话说,我们可以暂时没有自律,我们希望通过他律来实现自律,但是反过来,没有他律那一切自律都无从谈起。 最后,自律是属于人的主观意识范畴,马克思也告诉我们存在决定意识,抛开或者把他律放到次要的位置上,自律就毫无根基,必将成为一个空想。 综合以上观点,在师德建设中,如果想实现教师自律的宏伟目标,那么他律必须先行,必须首先稳定下来并 在一段时期内形成有力的约束力和调控力,同时他律也要伴随着自律的形成,对其实施巩固和发展,这样才能使得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才能少些空话,多些实际的操作。所以,师德师风建设,他律肯定重于自律。 那么塑造崇高师德的过程中如何实施他律才能达到自律的最佳效果呢?具体而言,应该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应切实转换教育教学观念,认真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要明确教师和学生是学校的主体,教育教学工作应围绕传授、发展知识和对培养学生而展开。学校担负着为社会、国家培养人才的责任,同时更担负着为民族甚至全人类培养“人”的责任。这是学校赖以存在的哲学基础——政治的、人文的。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体现在,他们愿意而且能够充分发挥其自主性,享有宽松的自由的生长空间。 第二,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教育制度改革。现代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的社会。成熟、完备的法制,是现代人们生活的重要保障。我国现行的宪法、法律及法规对教育制度、教师与学生的权利、义务都作了相应的规定。然而现有的教育制度仍然存在很多缺陷,改革势在必行。 对于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我们应着重思考以下几点。其一,制度应具有激励性。一个成功的制度在施行中应当能够激发起人们对工作、学习、生活的热情。教育制度中,确保学术自由是应有之意,没有学术自由,学校所有功能的发挥便都失去根基,即使学校的形骸保留了下来,也是有名无实,而且往往沦为愚民工具,系统地灌输偏见,对人的精神起封闭、扭曲作用。我们要避免官本位思想和官僚体制作风的现象,要活跃学校的教育氛围,在充分自由的环境中让教师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将教育教研工作做到最好。其二,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制度以条文规范形式存在,条文应务实,切忌空泛。制度的终极目标是人,人是手段,更是目的。人的生存需要物质和精神的全面满足,因而制度规范应体现物质待遇和精神嘉奖的有机统一。而在传统文化背景下,教师常被视作礼的化身、道的代表、德的典范。现实生活中,虽然教师的社会地位及待遇已经有所改善,但是对于整个教师群体,两者之间的反差还是比较明显的,这样使得教师始终处于“虚”境之中,显然是不正确的。此外,制度尤其是在教育制度,由于其所针对的对象及教育工作的特殊性,更应彰显人文特性。其三,制度执行应具有严格性和灵活性。制度条文的形成,是特定人群的一定时期内的共同意志的外化表现。因而严格执行制度方能保证其对每个成员的共同约束力以及制度本身的权威性、严肃性。与此同时,制度指向的最终目标是包含自然性、社会性、思维性的活生生的人。这也就决定了,执行制度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制度是人类社会追求规范化、秩序化的必然结果,它永远只是人们生活的工具,所以其在人们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如何,关键取决于人自身。显然,我们需要高素质的、富有智慧的制度制定者、执行者。 总之,教育制度改革的目的,在于化解学校中政治、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冲突,营造宽松、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通过建立健全法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寻。应该既尊重法律、法规赋予教师的权利,又使其明确所应承担的义务。既尊重、实现教师的学术自由,又让其明确和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通过制度规范,确实保障教师的物质待遇,提高其在社会中的地位。权利与义务并存,自由与责任共在,完善的法律、制度对于约束教师行为、构建师德必将提供有力的外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