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 课 说 明
选 课 说 明
选 课 原 则:
● 学生应参照本专业《教学计划》,以教务处下发的《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春季)选课手册》及《班级课表》为依据,在有关教师的指导下,提出选修课程
● 凡《选课手册》中开设的校定、院(系)定必修课均为学生在学业修读过程中必须修读并取得规定学分的课程,其学分不得以选修课学分代替;限选课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数,并且其学分不得以任选课学分代替;任选课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数并不得以其替代其他课程的学分
● 各年级学生应优先选择本年级课程,在此基础上考虑跨年级选修问题
● 选课时必须遵循必修课优先的原则,首先保证选修必修课,而后限定选修课,再后为任意选修课
● 学生每学期选修课程学分总数以30学分为最高限,13分为最低限
● 全校任选课(素质教育课)不可以跨年级选修,并且每学期最多可以选两门,系统将定期删除不符合选修规定的学生,本学期修读年级应为2001、2002、2003级
● 由于文理科学生分处两个校区,所以学生在选课时应注意区分课程开设所在校区,一定要选择自己所在校区开设的课程,只有标明为两个校区公选课的课程才可以跨校区选修
选 课 方 法:
选课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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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课 时 间:
预选: 崇山校区:12月15(周三)——17日(周五) 道义校区12月18(周六)——21日(周二)
正选: 崇山校区:12月27(周一)——30日(周四) 道义校区12月23(周四)——26日(周日)
特殊情况补退选: 2005年1月4日(周二)——2005年1月10日(周一)
选 课 地 点:
道义校区——综合实验楼3楼计算中心机房 崇山校区——蕙星楼计算中心机房
课 表 查 询 时 间:
2005年1月4日——下学期开学
课 表 查 询 地 点:
已联接到校园网的计算机均可查询
选 课 注 意 事 项:
1、关于选课手册的使用:
● 使用时应注意查看每门课程的课程号、课序号、上课时间、选课限制说明以及上课班级与所在校区。
● 同一课程号前的不同课序号代表同一课程由不同的教师或不同的时间开设,在填写选课单及上机选课时,务必注意分清。 ● 选课手册中的时间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一位代表星期一至星期日,第二位代表节次,如11代表周一第一大节(即周一1-2节),33代表周三第三大节(即周三5-6节),45表示周四第五大节(即周四晚上),73代表周日第三大节(即周日5、6节)
● 课程号前的课序号栏内标有‘ * ’的为考试课程的标注,选课时只输入该栏内的数字序号即可
2. 关于选课单:
● 预选前,应参照《班级课表》和《选课手册》认真填好《学生选课单》,预选时建议以班级为单位收齐选课单,由班级学委统一进行选课信息的录入
● 预选结束之后,将《学生选课单》交与院系留存
● 选课单要求认真、细致填写
3. 关于退选和改选:
● 课程选定后一般不得进行退选和改选。特殊情况必须退选或改选时须在规定时间内(1月4日—1月10日)通过院系与教务处联系办理,超过退改选阶段的规定时间将不予更改
● 未经办理手续而擅自改选课程者,不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及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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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某一门课程进行选课而又没有正式办理退选手续的学生,如没有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则该课程成绩按零分记载
4. 关于跨年级选修:
● 根据《辽宁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允许学生修读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范围内高年级开设的课程,即允许跨年级
修读但不允许跨专业修读
● 学生跨年级选修课程应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及能力,并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
● 在跨年级选课中要特别注意课程的先修后续关系,保证知识学习的连贯性、系统性
● 跨年级修读可在本选课手册和《班级课表》中查询有关课程信息,同时准确填写选课单,在上机选课时进行选择即可 ● 全校任选课(素质教育课)原则上不可以跨年级选修,系统将定期删除不符合规定的学生
5. 关于课程的免修和免听:
● 免听课程:学生须在该课程开课一周内提出申请,经任课教师面试认定其有自学能力并经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以部分或
全部免听该课程内容,但仍需完成该课程规定的部分学习任务,如作业、实验等,方可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合格后获得学分。如考试不及格,则须重修
● 免修课程:学生须在选课结束后一周内提出申请,经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后参加由学校或院系统一组织的免修考试,或直接参
加开设该课程年级的期末考试,成绩达80分以上(含80分)方可获准免修并取得该门课程学分。政治、德育、实验课和其他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申请免修
● 学生在同一学期申请免听、免修的课程不得超过两门
● 免修免听申请表可到http:// jwgl.lnu.edu.cn:7777下载专区中下载
6. 关于分校区选课
由于文理科学生分处两个校区,所以同学们在选课时应注意区分课程开设所在校区,一定要选择自己所在校区开设的课程,只有
标明为两个校区公选课的课程才可以跨校区选修,如果因为选错校区的课程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选课期间请随时关注选课公告栏
http://jwgl.lnu.edu.cn:7777/xkdoc/xkgg.html
联系电话: 62202261 EMAIL : [email protected]
教 务 处
200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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