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手机卡领用协议
10-07
公司手机卡领用协议
甲方:临沂市顺安达物流有限公司(拥有方)
乙方: (借用方)
本着方便公司员工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公司决定将部分手机卡借给有关员工使用。现将有关使用要求规定如下:
一、甲方行政部将所有手机卡编号、登记。乙方领用后,甲方行政部每月度不定期全部检查。
二、乙方资格:经公司批准借给乙方手机卡及手机,卡号为:
三、乙方在职期间印刷名片,对外宣传,业务沟通等必须使用公司卡号,否则公司按制度给予处罚。与公司内部人员及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联系,必须使用公司手机卡。
四、乙方换岗、调离或其他原因离职、离开原有岗位的,经甲方领导书面认可,手机及卡由行政部收回,统一管理,如丢失乙方按原价赔偿。
五、如借用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手机卡损坏:甲方补卡费用应当从乙方工资中扣除。,手机损坏(在保质期内由甲方负责维修),由乙方承担维修
六、使用手机卡的乙方必须爱护、妥善保管,按正确的规程操作。
七、乙方使用期间内,甲方有义务按照公司话费补贴规定对乙方进行适当的话费补贴,乙方不得有欠费停机现象。如产生恶意欠费情况甲方有权依据第三方(中国联通)提供的欠费发票,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甲方保留因此向乙方提起诉讼的权利。
八、乙方使用期间内,不得有关机、不接电话等现象,不得发送或者散播暴力、淫秽、反动等不良短信、彩信、视频,通话时应当文明礼貌,否则按制度处罚。
九、本协议解释权在行政部。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