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样表)
八、由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后交付使用前,总包须会同分包单位按规定共同验收,并做好验收交接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严禁违章指挥,所有施工人员有权拒绝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尤其存在下方有作业人员上方抛掷材料工具的、非电工违章操作的、非特殊工种进行特种作业的、私自动火的、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无可靠安全防护施工的、违章吊装等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违章指挥行为。 十、各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十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二、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采用明火加热的各类措施时,应取得总包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三、各分包单位需用总包提供的电器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提出,总包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每个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总包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分包单位详细交底,分包单位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保护措施,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总包汇报。
十五、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六、针对目前进入总包管理阶段,项目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各分包做到以下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走安全通道,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2、在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要系挂牢固,高挂低用;不准将工具、材料、垃圾等向下抛掷;高处作业所使用的操作架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4、施工照明,设备电源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消防设施,以及安全标志、警示牌,不准任意移动或拆除。
5、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遵守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的标志明显,安全装置齐全可靠;对于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按程序申报审批后方可作业,在作业期间必须做好警戒,专人旁站看护。 6、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各项防火措施必须到位并设置专人看护。
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