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厂房施工招标文件
公司
生产基地新厂房建设工程
招
标
文
件
设计单位:*********************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目 录
A 、投标邀请书
B 、投标日程安排表
C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工程规范和图纸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第六章 资格审查资格
第七章 补充文件
投 标 邀 请 书
招标编号: **
致:
********************有限公司是一家**商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港币,总投资额******港币,在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的生产基地新厂房建设工程,项目业经奉贤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1、公司新厂房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共计****㎡,其中:框架结构为三~五层,建筑面积为 *****㎡。单层厂房为钢结构,外墙砌砖,建筑面积为****㎡。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围墙、厂区道路、管道及附属等工程(以设计图纸为准)。项目自筹资金已落实。
2、 工程建设地点:
2.1 工程建设地点:上海市***地块。
2.2 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日,工期 **日历天。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的标准。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如你方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从**处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至** 联系人:**
电话:**
5.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元,售后不退。建筑图纸无押金,提供电子版图纸。
6.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 应按规定提交**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于**年**月 **日 **时, 提交到**招标小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有限公司
**年**月**日
招标日程安排表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⒈ 工程说明
⒈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2项;
⒈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
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⒉ 招标范围及工期
⒉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⒉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⒊ 资金来源
⒊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
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⒋ 合格的投标人
⒋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⒋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
⒋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⒋4 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 ⒌ 踏勘现场
⒌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
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⒌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使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
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⒌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谓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
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⒍ 投标费用
⒍1 投标人不管中标与否,其参加本招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工程规范和图纸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第六章 资格审查资格 第七章 补充文件
7.2 除7.1内容外, 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3天前 , 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
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 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⒎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缺残等问题应在
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内容,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 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 能被拒绝。
⒎4 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⒏ 招标文件的澄清
⒏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前3日以书面形式或者以传真 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法人委托人需要签字,盖章。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 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 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 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于3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⒐ 招标文件的修改
⒐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修改。
⒐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的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⒐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 面文件为准。
⒐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 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⒑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1.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投标函; 11.2.2 投标函附录; 11.2.3 投标保证金;
11.2.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5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6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11.3 商务部分主要内容
11.3.1采用综合单价形式进行报价,其内容如下: (1)投标报价说明; (2)投标总价; (3)工程项目总价表; (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1)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2)主要材料价格表 11.4 技术部分主要内容
11.4.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3)劳动力安排计划;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施工总平面图;
(9)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4.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4.3 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人情况。
11.4.4 节约工程成本、缩短工期的合理化建议。 11.5 资格审查申请书 ( 即资格后审 ) 包括如下内容:
(1)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证,ISO 质量管理认证,施工许可证原件正本
或副本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复印件需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名及盖公章); (2)投标单位的简单介绍; (3)近三年年营业额数据表; (4)近三年竣工的工程一览表; (5)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6)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2009年11月份财务报表; (7)类似工程经验及业绩表; (8)施工保障周转资金;
(9)用于本工程的资金安排计划表;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
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3.投标报价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
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列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
价与合价。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 以及未列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 在实施后, 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 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的单价或合价内。
13.5 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有的单价和合价, 以及投标报价汇总
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13.6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现状
及其它足以影响成本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 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 在此期限内, 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
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 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 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
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对此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 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
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 在延
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 投标担保
16.1 投标人应在提交文件的同时, 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
投标担保,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6.2.2 投标保证金
(1)银行汇票;
(2)支票。
16.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投标, 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本须知第1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
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30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
16.5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 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 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30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
16.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6.6.1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修正标价;
16.6.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7.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除非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中允
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否则, 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
18.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黑墨水书写, 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不在
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 投标文件、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
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
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A4白纸,硬皮纸封面,不得用塑料套封面。
19.2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 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正本”
或“副本”;
19.3 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 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b. 工程名称;
c. 在规定的开标之日前不得启封。
19.4 除了按本须知第19.2款所要求识别的字样外, 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
投标人的名称、邮政编码, 以便本须知第22条规定情况发生时, 投标文件可按内层
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密封袋原封退回。
19.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第19.3款的规定装订和
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
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
标人。
19.6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
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20. 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 于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 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在此情况下,投保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
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
回给投标人。
2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
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
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
对其重新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
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
25. 开标
25.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开标。
25.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并退回给投标人; 按本须知第
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不予送交评审。
25.3 开标程序
25.3.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5.3.2 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5.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
文件的其它相关内容。
25.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
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5.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6.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6.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6.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6.1.2 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
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6.1.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1.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
26.1.5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6.2 投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
27.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 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比和比
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
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 资格后审
29.1 在评标之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
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标。
30. 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比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邀请投标人对
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
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
知第3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
此列。
31.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1.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
员会进行评审。
31.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
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
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
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1.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
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
的投标。
32.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2.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 看其是否有
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 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2.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不一致时, 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2.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 以单价为准, 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
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 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32.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 投标人同意后,
调整后的投标价格对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
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3.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1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
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3.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
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3.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
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
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3.4 评标方法和标准
33.4.1 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报价、
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工期保证、业绩与信誉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打分或
折算货币的方法,评价中标人;
33.4.2 合理最低价的确定。取投标单位有效报价加权确定:合理最低价=A%*投标单位
最低报价+B%*投标单位次低报价+C%*其他投标单位的算术平均值
(A+B+C=100);
33.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3.6 招标人有权认为有必要延迟定标的时间,有权选择合适的方式与合适的投标人商
谈合同的内容。
(七)合同的授予
34. 合同授予标准
34.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5.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5.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
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6. 中标通知书
36.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6.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
标人。
37.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7.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37.2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
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出部
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7.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
让(转包)给第三方。
38. 履约担保
38.1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
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8.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
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出部分
予以赔偿。
第二章 合同条款
本工程采用2009版《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三章 工程规范和图纸
一、工程规范
执行现行的国家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二、图纸
1. 设计图纸清单
2. 标准图集清单
3. 工程材料的品牌和生产厂家表
第四章 商务部分格式
一、投标报价说明
1. 本报价应按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2. 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与合价, 都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以及采用固定价格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
3. 本措施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措施项目报价, 包括采用的各种措施的费用;
4. 本其他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其他项目报价, 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措施项目报价表以外的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
5. 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都应填写单价与合价, 对没有填写单价与合价的项目费用, 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与合价之中;
6. 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 用文字书写和投标报价表一起报送。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见附表1)
三、投标总价(见附表2)(注明是否接受甲方提供全部(部分)材料,乙方施工)
四、工程项目总价表;(见附表3)
五、单项工程费汇总表;(见附表4)
六、单位工程费汇总表;(见附表5)
七、部份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见附表6)
八、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见附表7)
九、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见附表8)
十、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见附表9)
十一、部份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见附表10)
十二、措施项目费分析表;(见附表11)
十三、主要材料价格表(见附表12)
第五章 技术部分
一、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包括第一章投标须知11.4项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 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本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季、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2. 施工组织设计图表格式:
(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 劳动力计划表
(3)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a. 投标人应提供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 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b.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各分项工程各个阶 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的签订日期。
c.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4) 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并说明临时设施、加
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仓储、供电、供水、卫生和生活等设施的情况与布置。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 项目经理简历表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三、项目拟分包情况
第六章 资格审查资格
(1)营业执照,组织代码,ISO 质量管理认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明书,施工
许可证原件正本或副本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复印件需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名及盖公章);
(2)投标单位的简单介绍;
(3)近三年年营业额数据表;
(4)近三年竣工的工程一览表;
(5)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6)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2009年11月份财务报表;
(7)类似工程经验及业绩表;
(8)施工保障周转资金。
第七章 补充文件
一、 招标要求
(一) 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投标。 (1) 邀请施工的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
(2) 同时具备土建钢结构施工单位可以同时对钢结构和土建工程进行分别投标。当
出现两个单位分别中标时,招标人将视情况协商指定其中一家为总承包单位。
(3)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二级以上的法人单位。
(二) 投标书应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投标单位企业情况介绍
(资质证书,在建、竣工工程一览表,营业、财务状况表等) (2)工程报价(商务标书)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标书)
(施工总平面布置、总进度计划、各项措施方案、施工用水、电计划申请等)
二、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工期计算内容:打桩、基础、结构、室外、配套工程。
开工日期计算:以施工合同签定日起第20天为开工日开始计算。
(除现场未具备施工准备和开工条件例外)
竣工日期计算:按图纸施工完毕并经建设方、监理公司、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通过,
以及区相关部门的验收备案。
总工期要求:5个月150日历天数,包括室外工程和配套工程。
三、 报价、合同议价与付款方式:
(一):投标人应以93年定额,以及定额取费标准和有关补充说明来预算报价。 (二):投标人在以上定额取费基础上作出总造价让利的下浮率。体现在最终报价表。让
利部分均作为管理费用的让利。
(三):投标人在投标前要了解、熟悉、明确,施工图做到各分部分项计算不重复,不漏
项。签订合同后中标方对项目在各种因素负责。合同为闭口价。
(四):招标人和投标人将采用招标形式,依据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确定m 2 造价和总价
来确定中标单位,以一次性签定工程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均为闭口价。 (五):工程款(进度款)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需支付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招标方在收到履约保证
金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
(2)基础完成出地面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到合同总价的20%; (3)主体工程完成2/3后,10个工作日内付到合同总价的40%;
(4)主体结构封顶完成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到合同总价的60%;
(5)室外、附属工程及主体工程由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付到合同总价的
95%;
(6)留5%质保金至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支付(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五 其他:
(一): 本工程施工图已齐备,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上海市建筑工程有关施工验收规
范,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为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必须认真审阅工程图纸,了解清楚现场施工条件,如有不明确之处,在投标中提出,做到明确无误,达到今后施工正常、顺利进行。
(二): 在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参与下,欢迎投标人进行深化设计来降低工程造价,加快
工程进度。
(三): A ;主要材料价格中的钢材,要采用上海生产和外省市生产的二线品牌(有国
家产品许可、质量保证书的产品)。以便招标人来区别,确定生产厂家,品牌。确定最终的造价来实施操作。
B ;施工用水泥选用上海生产和外省市生产的二线品牌(有国家产品许可、质
量保证书的产品)。以便招标人来区别,确定生产厂家,品牌。确定最终的造价来实施操作。
C ;窗户的材料用“凤铝”牌铝型材,厚度:轻钢车间1.4厚,办公楼及辅楼
为1.6厚。
D ;外墙涂料选用上海生产“中南”牌外墙涂料。
E ; 楼梯扶手、门、电梯、绿化、灯具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F ; 电气箱、柜、电线电缆、消防设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管道及施工应
含报价中。
(四): 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人提供监理、甲方2间(约40M 2)办公用房和用水用电便利。 (五):建筑砂浆按规定使用商品水泥。 (六):混泥土全部采用商品混泥土。 (七):农民工的综合保险处理。
(八):中标单位必须承诺,施工期间及工期结束,不能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全额付清。 (九):围墙:南侧围墙及东侧围墙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各投标人可在现场勘察时统一
决定,不计入投标总价(单独报价)。
(十):明浜、暗浜处理技术措施等
(十一):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经验对该工程可提出优化设计及施工的建议。并列差异表
及差异价格,但投标报价是按标书及图纸要求报价。
(十二): 招、投标工作结束后,未中标单位将接到招标人的口头通知,并致谢。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
附表1 工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 标 人: (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造价工程师: (签字盖章)
及注册证号: (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时间:
附表2
投 标 总 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特别注明:招标方提供部分材料,投标方施工承包。
□我公司接受招标方提供部分材料 □我公司不接受招标方提供部分材料
请在□内同意打√,不同意打×
投标人: (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编制时间:
附表3
工程项目总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附表4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附表5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附表6
部份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附表7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附表8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附表9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附表10
部份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附表11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附表12
主要材料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此表必须填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工程质量保证书
投标人自行编写
附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