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概述
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概述
摘要: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和世界各国国际分工日益加深,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世界经济的一大趋势。在经济上有着丰富多样性的亚太地区,在世界经济发展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经济一体化也在不断加深。本文就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进行分析与概述。
1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意义
1.1亚太地区
亚太地区从狭义上来讲主要指东亚的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远东地区和东南亚等国家及西太平洋沿岸地区的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等国。亚太地区经济形式有着极大的多样性,既有以美、日为首举足轻重的发达国家,也有以中国为首势头强劲的发展中国家,这使亚太地区成为全球经济增长最具活力的地区,也发挥着引领世界经济复苏的重要作用。
1.2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意义
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止影响各国的贸易结构,还将对各国的产业结构、投资结构、生产技术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1)规模经济效应。经济一体化后,内部优势产品将占据大半市场,拥有产品的成员国会获得因产量大量增加而使得产品边际成本递减的规模经济效应。长期下去会使低效国的幼稚产业受到冲击,使各国的产业结构发生变化
(2)竞争加强效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建立,摧毁了各国受保护的市场,,各成员国对经济利益的追逐促使各国不断提高生产技术和效率,使各国生产的专业化程度提高,资源使用率提高,从而提高了市场的竞争性。
(3)缓解失业效应。一体化会使成员国的幼稚产业受到冲击,工人面临失业。该国可以把因减少这些产业生产而节约的资源用于优势产业以增加就业机会。同时,投资自由化可帮助高效国在低效国投资建厂,既增加产品的竞争能力,也缓解了低效国的失业问题。
实现贸易和投资的一体化过程中,发达国家看似更为有利,但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积极利用发达成员国的现有技术,利用“后发性”优势改变自己的劣势地
位,不断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距离。
2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
2.1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历史演变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下,生产力迅速发展,为了推动区域贸易投资自由化,加强国家间经济技术合作,全球范围内掀起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欧洲、北美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无论深度还是广度都处于领先地位。与此相比,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发展相对迟缓,一直处于落后的状态。
其中,最早的经济一体化尝试是1975年签署的“曼谷协定”,后更名为“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有孟加拉、印度、韩国、老挝、斯里兰卡,中国(2000年加入)。该协定为优惠关税协定,由于其成员少,优惠关税覆盖面窄,对成员间消除关税壁垒作用有限。
1980年,由澳大利亚总理弗雷泽和日本首相大平正芳共同发起的官、商、学相结合的“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PECC)为推动亚太经济合作奠定了基础。
1989年,澳大利亚总理霍克提出召开亚太地区部长级会议,讨论加强相互间经济合作的倡议,该倡议得到了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新西兰和东盟等国的响应,并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首届部长级会议,这一会议标志着论坛性质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的成立。
2.2亚太地区自由贸易的发展
21世纪以来,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开始大幅加速,亚太各国逐渐重视区域经济合作并纷纷积极参与区域贸易协定(RTAs)的谈判中,以期最大限度地实现各方利益,由此,大量多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在亚太地区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
1992年,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组建大国主导的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促进了地区贸易增长和直接投资的增加、使发达国家保持经济强势地位、发展中国家受益明显、合作范围不断扩大。
同年,东盟提出并开始组建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其核心内容为关于共同有效关税优惠计划,经过多年发展,东盟自由贸易区逐渐成为亚洲一个规范的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并推动了东亚的经济一体化进程。
2005年,文莱、智利、新西兰、新加坡四国发起跨太平洋伙伴关系,签订
并生效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之间彼此承诺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以及投资等领域相互给予优惠并加强合作。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加入,2016年,12个国家签署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协议。
中日韩三国的初步建立对话协商机制,2003年,在形成一种比较稳定“对话”机制的基础上,中日韩三国领导人正式发表《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进一步明确了三方合作的方向和目标,三国进一步推进合作不仅有利于三国自身发展,还将促进东亚一体化进程,为世界经济增长增添动力。
另一方面,东盟10国分别与中日韩3国建立合作机制(即3个“10+1”),以经济合作为重点,逐渐向政治、安全、文化等领域拓展,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良好局面。
“10+1”合作机制的成功示范将推动区域合作向“10+6”(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全面拓展,从而踏上深化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征程。
除此之外,各国国家地区也纷纷启动各种双边合作机制。2002 年初日本已与新加坡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区协定(JSEPA);日本与韩国、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的双边FTA 谈判也己启动;2003 年,中国内地分别与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签订了“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
2.3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是亚太地区的一个主要经济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总人口达26亿,约占世界人口的40%;国内生产总值之和超过19万亿美元,约占世界的56%;贸易额约占世界总量的48%。全球经济活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APEC目前共有21个成员: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湾、泰国、美国和越南。此外,APEC还有3个观察员,分别是东盟秘书处、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和太平洋岛国论坛。
APEC的宗旨是:保持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促进成员间经济的相互依存;加强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减少区域贸易和投资壁垒,维护本地区人民的共同利益。
但APEC仅是一个区域性的官方经济论坛,始终坚持“开放的地区主义”原则,各国以公开对话为基础,采取自主自愿、协商一致的合作方式,不存在超越
成员主权的组织机构,是一种非制度化的安排,因此不具有硬性条件,通过的声明或是宣言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是成员在政治上和道义上有责任予以实施。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APEC还算不上一个经济一体化组织。但APEC自成立以来确实有力地推动了亚太地区的经济合作,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初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亚太经合组织”。
3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现状及未来方向
3.1地区发展水平多样化
亚太地区各国的历史、文化、宗教不同,政治和经济制度以及价值观各异,特别是成员的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程度差别很大。各国地区所追求的利益目标也不尽相同,相对于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在市场规模、收入水平、技术、资本等方面具有巨大的优势,因此发展中国家往往倾向于让渡部分国家主权或者经济利益,与发达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利益的多元化导致了自由贸易协定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因此,建立大范围、约束性强的自由贸易区存在很大的困难,各国对于自贸区的范围、标准、主导权等问题也存在一些争议。
3.2自由贸易多边化 亚太地区存在数个次区域贸易集团,如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自由贸易区、澳新紧密经济和贸易关系协定,同时地区内大量双边及多边贸易协定交叉重叠,利益集团交叉并存,贸易环境错综复杂。
据WTO统计,截至2013年9月,APEC成员共签署区域贸易协定215个,其中APEC内部的RTAs有150个,占了近70%。在这215个区域贸易协定中,发达成员签署区域贸易协定69个;发展中成员共签署区域贸易协定146个(详见表
1)。
表1 APEC成员参与的RTAs数量(截止2013年9月)
资料来源:根据WTO home> Trade Topics > 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 > RTAs database 资料整理
3.3 亚太经济一体化未来方向
随着自由贸易涵盖范围的不断扩大,各国之间自由化程度不断加深,并对亚太区域经济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促进了成员国间贸易和投资的增长,推进了成员国商品结构的优化升级。
如今,各国积极推动地区的经济一体化,由APEC倡导建立的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目前也已成为各成员普遍的共识,FTAAP这一宏伟的目标如今已不再是一个务虚性的构想,随着亚太各经济体深入的讨论与合作,并形成合力,未来自贸区的建立必将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亚太经济的一体化必将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深远的意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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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向阳.亚太蓝皮书:亚太地区发展报告(2016)[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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