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整改报告
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关于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整改的情况报告
绍市劳社党发〔2008〕13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10月28日,陈月亮副市长率检查组对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情况向局领导班子进行了书面和面对面的反馈,在充分肯定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思想重视、目标明确,责任制落实较好;加强教育、强化约束,营造廉政建设良好氛围;建章立制、注重预防,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突出、载体丰富,工作措施扎实的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吸取本系统在省内其他地区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教训,经常查漏补缺,始终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常抓不懈,警钟常鸣;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重点岗位和其他干部的廉政教育,尤其是加强下属单位抓廉政教育的主体意识;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构建具有劳动保障特色的惩防体系,牢牢抓住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门,查找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和关节点,构建起具有劳动保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等三条建议。
局党委对检查组反馈的情况非常重视,召开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保证机关和队伍勤政、廉洁的政治任务,必须做到思想上有位置,落实中有措施,工作上有成效。要以对党和政府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每一个同志负责的态度一以贯之地抓好落实,不能有丝毫懈怠。过去工作中做得比较好的,得到检查组肯定的方面,要不断创新方法和载体,充实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机制,与时俱进地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特别是检查组提出的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我局今后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要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好。劳动保障工作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承载着党和政府的寄托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由于起点低、起步晚,制度、法规尚在建立和完善之中,与承担的责任不相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同劳动保障业务建设同步推进,构建具有劳动保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此采取了以下措施,明确了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构建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将机关处室长和下属单位领导充实到领导小组,以利于统一思想、部署工作、协同推进,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工作更加结合劳动保障实际工作,更具有针对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强调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负责,驻局派出机构负责协调和监督,并协助党委抓工作落实,及时分析形势,制订工作方案,检查工作效果。根据下属单位行政班子负责工作的特点,明确了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工作负责,要求局分管领导和驻局派出机构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防体系建设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要抓好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突出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教育为重点,创新教育方法、手段和载体,充实教育内容,通过教育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自律意识、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的责任意识和党风廉政建设决定着各项工作成败的全局意识,提高党委班子和全体人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
二、贯彻落实,分解细化推进构建惩防体系各项任务。按照绍兴市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计划,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和劳动保障特点,制定了劳动保障局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明确从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健全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制度、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几个方面重点抓好
党风廉政教育;从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健全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几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从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落实党内民主和监督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部门工作敏感部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信访、举报、投拆问题的调处、主动接受媒体采访、分析研究群众评议结果、深入走访企业、社区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从加大科技促建力度,借助信息化技术进步,努力实现办事程序透明和社会化监督,不断改革完善与形势不相适应的制度和做法,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载体等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工作与形势任务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从抓好作风建设常态化,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服务民生、认真对待群众投诉、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等方面注重养成,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行风效能建设;按照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三、清理梳理敏感环节和重点岗位,努力构建具有劳动保障特色的惩防体系。根据部门实际和工作特点,党委和机关处室、下属单位对拥有自由裁量权或可以个人自主操作的工作岗位和办事环节进行了认真清理梳理,加强了对劳动行政执法、社会保险审核支付、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争议仲裁、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民办培训机构、民办职介机构审批审核、金保工程、基建工程项目招标等环节和工作岗位的监督,建立、完善了22项针对性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和工作流程。努力探索基金监督检查的有效方式,重点加强基金审核、支付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监管稽查,防止“两定”单位利用虚开药名、借用医保卡、以及工作人员内外勾结骗取社保基金。会同财政等部门完善社保基金、养老保险调剂金等管理使用制度,牵头组织社会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基金监管法规政策的行为,确保基金应收尽收、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建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行政处罚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建立对自由裁量权使用评价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裁量不当。加强责任追究,坚决查处下列行为:违反社保基金运行制度滥用职权、违规操作造成基金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采取内外勾结、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在劳动行政执法、劳动争议仲裁、工伤认定、能力鉴定等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或因收受贿赂影响执法公正的行为;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民办培训机构、民办职介机构审批审核和金保工程、基建项目等工作环节中的商业贿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令不畅和作风漂浮、办事不实、刁难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以及在劳动保障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指导督促,努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整体推进。驻局派出机构牵头对所属就业服务局、社会保险事业局、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劳动保障系统惩治防体系构建任务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政令畅通情况、民主决策情况、财务管理及奖金福利发放情况、基金运行管理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了检查,进一步落实下属单位学习教育制度,规范奖金福利发放、严格考核奖惩、明确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工,共同探索建立健全行政领导负责的体制下确保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机制办法以及结合劳动保障业务构建惩防体系的工作机制。
五、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政型”机关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勤政廉洁的环境氛围。以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理论和业务素质,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劳动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服务水平,完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将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延伸到基层,努力实现劳动保障服务便民、规范和系统。进一步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依托12333劳动保障专线,畅通信访、举报、投诉政策咨询渠道,为用人单位和城乡劳动者提供
更为优质、便捷的服务。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明确细化评价标准,改善服务设施,完善服务举措,减少办事程序,提高政策透明度,扩大网上业务范围等改进行风政风和机关风气。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推动制度和政策创新。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征集社会特别是学、研、企单位的意见建议,努力实现工作思路和方式创新。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组织领导和示范作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和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等规章制度,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的八项禁令,大力弘扬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树立廉洁勤政的劳动保障队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