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窒息复苏
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2、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对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做好医疗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转儿科治疗。
4、保健科、产科、儿科医生要密切配合,从孕期、分娩期到产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围产儿。
5、儿科医生要向家长交待新生儿情况,指导并教育母亲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
6、保健科与儿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儿随访工作
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2、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二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提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对需二次手术的病例,必须提出手术理由。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3、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加强对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2、遇有危重病人抢救时,应立即报告急救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向院长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凡正在抢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规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上报医务科、家属或单位,留一份进病历。并对其病情的发展和预后作详细交待和说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经抢救的病人,必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和效果,及时总结分析情况,以便补充、修改或调整治疗方案。必要时应请求紧急会诊。
急救药品、设备管理制度
1、抢救室(产房)的急救药品要加强管理,实行四定:定人员管理、定基数保存(用后及时补足)、定位置存放,定时间检查,发现过期失效或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及时补充,保证抢救药品随时有用。管理人员每天检查一次,护士长每周督查一次,护理部每月督查一次。分管领导随时进行抽查。
2、所有配置的仪器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一律不准外借及随意挪动位置(如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
3、保持仪器清洁,所有仪器用后必须及时清洁消毒,如有损害,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修理,保持抢救设备功能状态。
4、产科医护人员必须掌握抢救室各种监护设备的使用。
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1、配血和输血工作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的操作技术,以保证病员输血安全。
2、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履行审批手续。 3、输血前要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谈话并签字。 4、输血前常规定血型并使用正确的交叉配血方法。
5、确保输入血与病人血无相斥性,必须有2人同时核对,确认血液或血液成份及接受输血的病人两者正确无误并签名。
8、严格执行“三查八对”。查血液有效期及容器(袋)、查血液质量、查输血装置;对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血袋号、血量、血品种、血型、交叉配血化验单, 也包括献血员姓名、血型、编号、交叉配血化验单等。
7、不能将药物加入血液或血液成份中一起输注。
8、根据病情决定输血速度。原则上是开始速度应慢,5ml/分,观察10~15分钟无异常后适当加快速度,急性失血性休克或心功能差者酌情加快或减慢。
9、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和操作规程,实行一人一针一管, 10、输血后,应将输血反应记录卡于24小时内送回血库,瓶内余血应保留24小时,以备发生输血反应时复查。
接受转诊病人情况反馈制度
1、建立母婴安全绿色通道,保证辖区内高危孕产妇转诊 24小时畅通。
2、转诊单位按上级要求填写好高危转诊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存转出单位,一份交接诊单位)。
3、接诊医生应详细了解病情和用药情况,做好交接班工作,必要时参与抢救,并做好院前急救记录及接诊有关登记。
4、在病人出院后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用电话反馈给转诊单位的妇产科。如由医生送来的高危孕产妇,当时已作出了诊断的,应立即将情况反馈给医生,并嘱转诊医生参与处理,以提高其业务技术水平。
业务培训制度
1、由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兼管。医务科、护理部负责日常工作及计划并具体实施。
2、培训时间:每年对急救小组人员进行至少2次的培训和演练。 3、培训内容:职业道德、各种抢救常规、急救仪器的使用、心脏骤停人工复苏技术、急性心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的抢救、合理用血、急救药品的使用等。
抢救小组工作制度
1、抢救小组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保证通信畅通,随叫随到,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2、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3、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4、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认真、及时书写有关记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如实补记,并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