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警惕利用天津爆炸事件实施诈骗的行为
原文地址:警惕利用天津爆炸事件实施诈骗的行为作者:老戴服务站007
警惕利用天津爆炸事件实施诈骗的行为
8月18日,天津滨海爆炸第七天,举国哀思。七天前,在轰鸣与火光中,那些生命随之消逝。8月12日晚,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此次事件引发了公众的高度关注,全国上下心系天津。正当人们还在为天津爆炸事件中不幸伤亡的人心痛哀悼时,一场利用网友爱心的欺诈事件却在网上上演了。一位网友在微博中谎称自己的父亲在爆炸中身亡,骗得3700多名网友现金打赏,金额近10万元,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一、事件特点分析
(一)利用了公众关注效应。“8.12”天津爆炸事件发生后,社会面各大媒体、报刊争先报道,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态进展,成为舆论关注焦点,这其中最让公众牵挂和关注的无疑是事件遇难者情况。霎时间,大量虚假报道、不实消息在微博圈、微信朋友圈、各大论坛流传开来。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契机,谎称自己父亲是爆炸事件遇难者,并通过虚构的煽情故事和对父亲的悼念,博取广大网民的关注度和同情心,对其进行现金捐赠,从而达到不法获利的目的。
(二)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8.12”事件是我国近年来发生的最大规模的爆炸事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事件发生以后,公众的目光都聚焦在火灾现场处置和遇难者情况上,面对如此惨剧,很多群众都感到万分悲痛。而此时,不法分子利用公众的同情心和爱心来骗取钱财,会造成社会大众的极大愤慨,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极易引发不稳定事端。
(三)易诱发仿效犯罪。一些不法分子将爱心、同情心变为了诈骗利器,他们利用公众对灾难、事故中伤员、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同情心和爱心,编造谎言大赚“灾难财”。这种诈骗形式成本低,随机性强,因此很容易引起连锁反应,被其他不法分子进行模仿改进,将事件换上更加具有迷惑性的外衣,再次进行诈骗。
二、应对举措
(一)强化宣传,重防范。公安机关可以在各大论坛、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通过视频、动漫卡通、漫画等形式,对该类诈骗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宣传,防范宣传中可以传授给公众识别虚假爱心募捐信息的方法,告知爱心人士在转发该类信息时先上网搜索官方发布的信息和公众对该事件的看法,在深入了解信息的真实性之后,再考虑是否要转发或参与此活动。要善于通过鲜活的事例,告诫公众不要仅凭一颗爱心就冲动行事,以至于被不法分子利用,好心办坏事,造成他人和自己的损失。
(二)强化监督,堵源头。不法分子大多需要利用互联网开展该类形式的诈骗,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网络监管力度,网安部门负责人要强化与相关网站平台运行者的沟通,督促指导其全面强化相关信息的审理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者的身份核实制度。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开发相应智能软件,提高虚假信息的辨别能力,对不实信息及时进行屏蔽,力争从技术层面堵住源头漏洞,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三)多措并举,强打击。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打击该类诈骗的联动机制,包括公安机关与相关网站建立信息互查、网上报警快速通道,与相关金融部门建立涉案账户查询,资金急速冻结等机制,并实现相关部门单位协调联络的专人对接,启动多警种联动,广泛开展网上研判分析,有效组织查控抓捕,形成打击合力。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更要加大惩处力度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及时进行宣传,以正视听,以案释法,形成良好的宣传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