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兰州城关区A片区最高每公顷补偿4895808元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根据标准,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统一年产值的30倍补偿。省政府办公厅强调,不允许在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前突击批地,不允许采取变通的方式降低补偿安置标准、延迟支付补偿安置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和挤占征地补偿费用。
据了解,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统一年产值标准适用于测算区域内征收农用地中的水浇地、旱地、牧区草地,征收林地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规定的标准补偿,征收非牧区农用地中草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的0.4倍补偿,征收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补偿,征收未利用地的按邻近耕地统一年产值的2倍补偿。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统一年产值的30倍补偿。
记者注意到,在兰州市三县五区中,城关区A片区综合征地补偿价最高,达到4895808元/公顷。城关区Ⅰ类区域水浇地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最高,达到1890460元/公顷,包括青白石街道、盐场路街道等。
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自即日起执行,2012年颁布的补偿标准同时废止。
征地补偿标准
■统一年产值标准适用于测算区域内征收农用地中的水浇地、旱地、牧区草地
■征收林地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规定的标准补偿
■征收非牧区农用地中草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的0.4倍补偿
■征收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补偿
■征收未利用地的按邻近耕地统一年产值的2倍补偿
■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统一年产值的30倍补偿
■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于测算区域内的集体土地
■占用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补偿,参照区域内
■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执行
■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不予补偿
兰州市三县五区中,征地补偿综合地价最高是城关区A片区
达到4895808元/公顷
城关区A片区包括
白银路街道;草场街街道;东岗街道;伏龙坪街道;皋兰路街道;高新开发区;拱星墩街道;广武门街道;火车站街道;嘉峪关路街道;焦家湾街道;靖远路街道;酒泉路街道;临夏路街道;铁路东村街道;铁路西村街道;团结新村街道;渭源路街道;五泉街道;盐场路街道;雁北街道;雁南街道;张掖路街道
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中,城关区Ⅰ类区域水浇地最高
达到1890460元/公顷
城关区Ⅰ类区域水浇地包括
青白石街道(白道坪村、大浪沟村、咸水沟村、马家沟村、青山村、青石湾村、上坪村、石沟村、杨家湾村);盐场路街道(草场街村、上川村、石门沟村、亭子村、盐场堡村、盐场路街道);草场街街道;广武门街道;靖远路街道等
省政府征地要求
不允许在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前突击批地,不允许采取变通的方式降低补偿安置标准、延迟支付补偿安置费用。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足额兑现征地补偿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和挤占征地补偿费用,严肃查处土地征收中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依法征地、依法补偿安置的自觉性,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