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责任状
09-10
幼儿园幼儿安全家长责任状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为进一步保护幼儿安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加强家园合作、分工明确,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根据上级提示精神,特制定出“幼儿安全家长责任状”幼儿园(以下简称甲方)|家长(以下简称乙方)。
1、坚持依法执教,甲方有义务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有责任为幼儿的园内提供安全保障,但教师不是幼儿监护人。
2、家长是幼儿的合法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务必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3、家长务必制止孩子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如家长监护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4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不吃冷饮。
5、家长应了解幼儿园的作息时间,按幼儿园规定入园,不能让幼儿独自入园,离园。
6、如果你的孩子在园需要吃药,家长必须与老师交代清楚。
7、家长务必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如果孩子有异常体质(如心脏病等各类疾病)异常行为,(如心疾患,孤僻等个性特点),家长应当及时象幼儿园提供书面诊断证明或书面报告,如隐瞒而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担责。
8、为安全起见,幼儿在园期间最好不要不带装饰物品或贵重首饰,以防丢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9、家长务必有效控制好孩子的业余时间,教育孩子不私自离开家庭。
各位家长,幼儿的安全,是幼儿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前提,和谐教育,教学环境要靠家长和幼儿园共同营造,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自觉遵守以上条约,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甲方(盖章) 乙方(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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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___________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