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和增加
07-28
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经济法(中级)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知识点: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和增加● 详细描述: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
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例题:
1.下列有关变更登记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资决议作出之日起4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B.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增资决议作出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C.公司合并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D.公司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正确答案:A,B,C
解析:(1)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依照《公司法》有关设立公司缴纳出资或股款的规定执行;(2)公司减资、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而不是决议作出之日)起45日后(而不是“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