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统计局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
局属各部门:
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树立机关工作人员良好形象,加强统计文化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的部署要求,局机关党委决定在我局深入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现就此项活动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公务员行为规范》为准则,以“树直辖形象、做文明表率”为主题,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为目标,以政务礼仪、社交礼仪、生活礼仪和使用普通话为主要内容,通过文明礼仪的宣传、教育、践行和养成,使机关干部职工自觉做到服务意识强、服务质量优、服务效率高、服务纪律严,树立敬业、文明、开放、和谐、向上的良好形象,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重庆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 主要内容
1、推广使用普通话。从现在开始,全局干部职工在办公区域及公务活动中尽量使用普通话。明年达到办公区域普通话全履盖。(责任部门:局行政效能促进中心);
2、举办文明礼仪知识讲座。11月中旬,以《公务员行为规范》、《普通话》等为基本教材,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培训(责任部门:培训中心);
3、组织文明礼仪知识演讲。8月中下旬,以“文明形象从我做起”为主题,在全局组织开展文明礼仪知识演讲比赛(责任部门:团总支);
4、开展文明礼仪知识竞赛。2008年上半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市人事局在重庆机关党建网上举办的文明礼仪知识竞赛(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
5、制订本系统文明礼仪规范。10月15日前,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订《重庆市统计局文明礼仪规范》,并在局内宣传、执行(责任部门:办公室);
6、开展“统计优质服务”检查活动。下半年,不定期对全局干部职工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及在工作礼仪、职业礼仪、服务礼仪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责任部门:局行政效能促进中心);
7、组织实施“人人是形象”礼仪普及行动。从7月中下旬开始,围绕社会交往中应遵守的基本礼仪常识、日常生活中待人接物的基本礼节和社会行为准则,宣传“和谐机关”、“和谐家庭”、“讲究卫生”、“体态端庄”、“穿着得体”、“相互礼让”、“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等礼仪知识,向全局干部职工发出“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倡仪书,开展“文明家庭”评比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崇尚文明生活方式,在保护环境、遵守社会公公秩序方面作出表率。(责任部门:工会、妇委会);
8、设立文明礼仪投诉电话。7月底前,设立本单位文明礼仪投诉电话,以方便群众反映我局工作人员在文明礼仪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任部门:纪检室);
9、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下半年,邀请社会监督员和基层服务对象,对我局工作人员礼仪言行进行明查暗访和监督评判,通过检查监督,促进干部职工文明礼仪的养成(责任部门:局行政效能促进中心)。
三、 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在全市机关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是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重庆新阶段发展“314”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举措,是培育重庆“软实力”,提升重庆形象的实际行动,是千万市民文明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积极营造氛围。各责任部门要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运用局域网,大力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和开展文明礼仪活动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提高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强化督促检查。局行政效能促进中心要切实加强对局工作人员礼仪言行的督促检查,把各部门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全局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对活动开展不关心、不积极的处室和个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活动积极、成效突出的处室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