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两高报告出炉
2015年3月12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数十名省部级官员被法办,一系列冤假错案得以昭雪,司法体制改革破冰推进……回望过去的2014年,“两高”可谓动作频频。
在今日的“两高”报告中,如何总结过去一年工作,尤其是否会提及“呼格案”等冤假错案,以及如何从制度上进行防范,都是各界关注的焦点。
另外,每年的“两高”报告都会用相当篇幅提到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情况。在2014年密集“打虎”的背景下,今天的“两高”报告会交出怎样一份“成绩单”,下一步又将有怎样的规划,值得关注。
今年是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此前2月下旬,最高检、最高法先后出台《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中国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
在上述两份意见中,有不少改革举措持续引发社会关注。
譬如,最高检提出的“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最高法提出的“将铁路运输法院改造为跨行政区划法院”。
再如,最高检明确“建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制度”;最高法明确,“在国家和省一级分别设立由法官代表和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法官惩戒委员会。”
而就如何防范干预司法,最高法提出,“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审判执行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最高检则提出,“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此外,就如何防范冤假错案,“两高”在上述文件中也已透露了相关信息。其中,最高检称将“健全冤假错案防范、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最高法表示,“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关于两高报告的干货分享
1.群众身边的腐败将被严惩
【最高法】高举反腐利剑,严惩领导干部腐败犯罪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
【最高检】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查处力度,坚决惩治民生领域特别是涉农领域侵犯群众权益犯罪。
【解读】看个病要送红包,领个低保也要讲人情,群众身边的腐败最让人痛恨。现实中,一些干部拿着鸡毛当令箭、吃拿卡要,拿着公家财物当自家的、大吃大喝,他们嚣张起来可不得了。这次两高提出要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看这些苍蝇还能猖狂几时。
2行贿将跟受贿一样受到惩罚
【最高法】在严厉打击腐败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减少腐败犯罪。
【解读】受贿固然可恶,行贿也不完全无辜,甚至可能更可恶。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要是没有行贿的人,受贿的人可能也会少些。遏制腐败“疯狂”,增加行贿行为的风险是顺理成章的药方。这次最高法提出“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让行贿的人最终捞不到好处,对你我都是大大的好事。
3打官司不用再跑断腿
【最高法】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从制度上解决立案难问题。
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信息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决不允许对当事人诉求相互推诿,决不允许让群众为立案来回奔波。
【解读】人活一世,没准啥时候就会遇到需要打官司的事。可现实中,想去法院立个案吧,可能被推来推去,A法院让你去B法院,B法院说这事儿应该归A法院。好不容易有法院受理了吧,跟你要了这个材料可能又跟你要那个材料,跑了这个窗口可能还要跑那个窗口。
如今最高法提出“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信息平台”,以后万一你要打官司,也许就不用再来回奔波跑断腿了。
4公安抓人将受到更严的监督
【最高检】推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对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机制。
【解读】过去个别公安机关在限制人身自由上有些“任性”,有的违反程序搞先拘留后立案,有的随意扩大适用范围、拘留了不该拘的人,还有的违规延长拘留期限、该放的不放。
如今最高检发话了,要完善对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监督机制。以后,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将受到更严的监督。遇到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还得听一听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
5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将被追责
【最高检】依法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对刑讯逼供、玩忽职守造成冤错案件或者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坚决从严处理。
【解读】无辜的赵作海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11年光阴浪费在狱中。这起冤假错案,酿成了赵作海一家妻离子散的悲剧。这背后,正是因为一些司法人员的刑讯逼供、玩忽职守。
从严处理刑讯逼供、玩忽职守造成冤假错案或者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司法人员,最高检给司法人员敲响了警钟:让别人悲剧,自己也会成悲剧。
6证据不足的不能随便被起诉
【最高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加强对命案和主要靠言词证据定罪案件的审查,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
【解读】我们还记得呼格吉勒图案平反的那一天,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正式向呼格吉勒图家属送达再审裁定。再审判决书把呼格吉勒图被判无罪的理由写得挺清楚: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后这种案件就不能随便进入起诉和审判程序了,新的一年,最高检将加强这方面的审查,保证每个人的“安全”。
7被告出庭不用再穿囚服
【最高法】落实禁止让被告人穿囚服出庭的规定。
【解读】想想也确实如此,犯罪嫌疑人只是被指控的对象,并没有被确定为罪犯。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就给他打上了有罪的标签,这对嫌疑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有了这样的规定,也算是司法文明的一大进步吧。以后如果再让嫌疑人穿囚服,那就是违反规定了。
8领导干部干预办案将受严惩
【最高法】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落实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以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
【最高检】依法规范检察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堵塞利用检察权寻租空间。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
【解读】过去,有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给老百姓一种“权大于法”的印象;也有检察机关内部人员通过手中权力为自己牟利,危害司法公正。
最高检和最高法新一年的部署,给大家吃了定心丸。无论是领导干部插手具体案件,还是检察官寻租,都会被记录,如果有问题就坚决追究责任,一查到底!其实,这既是维护司法公平,也是维护当事人利益,还是保护咱们的干部。
9发现和纠正冤假错案将成机制
【最高法】完善冤假错案复查纠正、国家赔偿、责任追究机制。
【最高检】畅通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渠道,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健全冤错案件及时发现和纠正机制。
【解读】一说到冤假错案,“呼格吉勒图案”还是有“标杆”意义,大家也印象最深了。最高检要求能让在押人员有畅通的申诉渠道,探索异地审查,而且最高法要推动建立赔偿和追究机制,这对及时发现和纠正冤假错案,是一大好事。
一起冤假错案伤害的不止是一个家庭,还有司法的公正。最高法和最高检的举措,让老百姓有了更强的“安全感”。
10危害食品安全等犯罪将被严打
【最高检】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犯罪惩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解读】过去一些年,假酒、毒奶粉、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出现不少,老百姓可是深恶痛绝!这些黑心厂家不仅苦了老百姓,还害了国产品牌的发展壮大。
最高检把惩治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和电信诈骗等作为重要任务抓,绝对是抓得精准,因为这些都是与咱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大事,抓好了,老百姓欢迎鼓掌,一定会点赞。
11“两高”办案老百姓可参与监督
【最高法】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
【最高检】全面开展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监督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
【解读】保证司法公平,不仅需要自我监督,外部监督也不能少。过去,因为监督不够,出现了一些不公平案件,老百姓对此很有意见,司法工作的公信力也受到不小的影响。
无论是“人民陪审员”,还是“人民监督员”,都是挺重要的。咱老百姓是司法监督的重要一环,无数双不揉沙子的眼睛紧盯着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 有了这一双双眼睛,“猫腻”出现的机会也会变少。
12新一年司法将更加公开透明
【最高法】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全国法院全覆盖、各项工作全覆盖、人员岗位全覆盖。
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网下司法公开新途径,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最高检】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充分运用网络等新媒体,及时公布社会关注案件处理情况。
【解读】对于政府公开,老百姓经常听到这么一句话,就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其实,在司法上也是这么回事,把该公开的信息拿到太阳底下晒一晒,让大家看看。如果藏着掖着,即使没问题,老百姓觉得也不放心,总会觉得有啥“暗箱操作”,有啥腐败猫腻。
老百姓总觉得“百闻不如一见”!公开可是最好的防腐剂,你把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都让大家自己看,大家才相信你是公正的。
两高报告出炉 大量引用案例同提“呼格案”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两高报告都史无前例地大量引用案例,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其中纠防冤假错案和打击腐败的案例占有一定比例。“呼格吉勒图案”以及众多贪官的名字,出现在两高的工作报告中。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介绍,去年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并表示,要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周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目前正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对错案的发生,我们深感自责,要求各级法院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报告中则提到了检察机关如何避免新的“呼格吉勒图案”发生。
曹建明:顺平县检察院在审查办理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案时,针对多处疑点,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作出不批捕决定,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公安机关最终抓获真凶。对从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徐辉强奸杀人案”、“黄家光故意杀人案”、“王本余奸淫幼女、故意杀人案”、“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案”等冤错案件,认真复核证据,依法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支持人民法院纠错。
对于冤错案件的发生,两高的首席都表达了自责,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做客中央台》节目中也表达了这种“剜心之痛”,再次表达祈愿天下无冤,并分析了如何预防悲剧的发生。
孙军工:首先就是要树立科学的司法理念,要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要坚持程序公正、审判公开和证据裁判的标准,要把人权保障放在一个非常突出的位置。第二条就是要严格执行法定的证明标准,强化证据审查机制,要排除非法证据。第三项举措就是要建立以庭审为中心的案件审理机制,切实遵守法定程序。第四项举措是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制约机制,这里面就包括要切实保障律师、辩护人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等各项权利,构建一个完整的预防和防范冤假错案发生的工作机制,杜绝冤案的发生。
司法机关不仅下定决心坚决纠防冤假错案,同时高举反腐利剑。
曹建明介绍,去年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1487件55101人,人数同比上升7.4%。
曹建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3664件,同比上升42%。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040人,同比上升40.7%,其中厅局级以上干部589人。以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办理周永康、徐才厚、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金道铭、姚木根等28名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
周强在报告中强调:
周强:高举反腐利剑,对于腐败犯罪分子,不论其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要依法严惩。
有分析认为,2015年,进入了贪腐案件审判季,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
孙军工:我用三句话来表达法院对于这些贪腐犯罪的态度:第一句话就是我们要切实通过对贪腐犯罪的审判体现民心所向,反映群众呼声,回应社会关切;第二是要通过准确的裁量刑罚,体现我们依法治国、依法反腐的的信心和决心;第三就是要通过公开透明、阳光的审判,振奋民心,推进社会风气的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