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3年吉林市民办学校
关于下发《2013年吉林市民办学校 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经开区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引领民办学校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和办学水平,推进民办学校实现特色办学,内涵发展。现将《2013年吉林市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3年吉林市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共分三个系列,即《民办培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民办中小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请各类学校分别贯彻实施。
2、评估指标体系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办学水平优秀学校,85—89分为办学水平良好学校,80—84分为办学水平合格学校,79分以下为办学水平不合格学校。评估内容中标有★号的项目,有一项不达标即为整体不达标。
3、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结果做为年检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办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的民办学校,第三年年检时可免检,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4、各民办学校要在评估指标体体系下发之日起,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认真学习,分解指标,落实责任,做好自评工作;要加强评估工作的过程管理,加大举措,强化过程推进,切实通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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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水平评估提升学校工作质量,促进学校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1、2013年吉林市民办培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2、2013年吉林市民办中小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3、2013年吉林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2013
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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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附件1:
2013年吉林市民办培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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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3年吉林市民办中小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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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3年吉林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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