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指期货定价模型
我国股指期货定价模型
股指期货是一种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金融衍生产品。1982年2月24日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率先推出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合约,标志着股指期货的产生。1982年4月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推出了S&P500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同年5月,纽约期货交易所(NYFE)推出了纽约证券交易所综合指数期货合约。随后,日本、伦敦、香港、新加坡等地交易所也先后开始了股指期货交易。目前,股指期货已成为交易最为活跃的金融期货品种之一。
股指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发挥着价格发现、套期保值和对冲风险、优化资产配置、活跃股票现货市场等重要作用。与股票交易相比,期货交易费用较低,交易成本大致为现货交易的十分之一。此外,利用股指期货可以不必构造复杂的资产组合,就可以调整市场的头寸,对于养老金等大型资金特别适用。目前,沪深300股指期货即将在我国资本市场推出,投资者在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时,科学而合理地预期价格则成为投资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
经典的股指期货定价模型(持有成本定价模型)对于股票市场的波动性,资本市场存在的摩擦以及交易数据的不频繁等方面考虑得并不全面,为了更加科学地对股指期货定价,本文介绍了Hemler和Longstaff于1991年给出的一般均衡股指期货定价模型。该模型充分考虑了资本市场的波动以及利率的随机过程,尤其当实证数据包含了1987年10月美国股灾的数据后,一般均衡模型的模拟效果明显好于持有成本模型。
由于我国目前的股票市场存在交易成本相对过高和个别股票交易不够频繁等现象,本文在一般均衡定价模型的基础上,又介绍了Stoll和Whaley在1990年发表的一篇文章,该文章着重介绍了解决买卖差价和交易数据不频繁的方法。在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后,进行修正过的一般均衡定价模型明显可以更加科学、更加实际地模拟并预测股指期货价格的走势。
一、持有成本理论介绍
最著名的股指期货定价模型无疑就是持有成本定价模型了,该模型是Cornell和French于1983年基于一些理想市场假设推导出来的。本节我们将介绍持有成本模型的具体形式以及在定价方面存在的缺陷。
(一)假设前提。1、金融期货市场是完全的,即没有税收和交易成本,也没有对金融期货合约自由买卖的限制。2、假定相关金融资产可以卖空,又可以储存。3、市场是有效的,即卖空行为易于进行,相关金融资产有足够的供给,无明显的季节性调整、没有季节性消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