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染病疫情分析及自查报告
一、疫情概况
根据各科室上报到公共卫生管理科的数据统计,6月份全院共上报传染病卡69张,hbsag(+)未网络直报的41人,肺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患者与早期病例重复报告7人次,其他病种重复报告卡5 张。有效报告卡57张,报告法定传染病7种51例,法定管理、重点监测的传染病2种6例。
甲类传染病无报告。
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4种24例,占发病总数的42.11%,无死亡病例。发病病种具体是:肝炎8例,肺结核12例,梅毒2例,菌痢2例。
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3种27例,占发病总数的47.37%,无死亡病例。具体病种发病数是:腹泻病14例,手足口病7例,流行性腮腺炎6例。
其他法定管理的传染病2种6例,占发病总数的10.53%,分别是:结核性胸膜炎6例,水痘2例。
二、各类传染病发病构成情况
1、肠道传染病:发病23例,无死亡,占传染病报告总数的40.35%,病种为腹泻病14例,手足口病7例,菌痢2例。
呼吸道传染病:发病24例,无死亡,占传染病报告总数的42.11%,病种为肺结核12例,流行性腮腺炎6例,水痘2例,结核性胸膜炎4例。
3、自然疫源及虫媒传染病:发病0例,无死亡。
4、血源及性传播疾病:发病10例,无死亡,占传染病报告总数的17.54%,病种为:乙肝7例,梅毒2例,丙肝1例。
5、新生儿破伤风、afp、霍乱、非典、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无病例报告。
三、传染病疫情分析
本月报告新发传染病1种,菌痢2例,呈散发,符合该病的流行季节。与上月相比,两种夏秋季高发的肠道传染病发病明显增加,一是婴幼儿的急性感染性腹泻病,二是手足口病随着流行高峰的到来,发病数明显增加,值得临床警惕。由于雨季的来临,经空气飞沫进行传播的流行性腮腺炎、肺结核发病数都大为减少。其他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
三、前半年传染病管理检查情况通报
6月28日,根据医院安排对全院前半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在主管院长的带领下公卫科对采取出入院登记本随机抽查与网络报告病例对照的办法,对儿科、三个内科、门诊部、检验科、放射科等传染病管理重点科室进行半年考核,考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部分医生填写传染病卡不用心,公卫科多次口头或书面形式指出的缺漏项、逻辑关系混乱等错误仍然比比皆是。如不在“首次报告”项、诊断分类项打钩,个别医生甚至连患者性别项都不填;职业选择是农民却填写“工作单位”,而对学生、幼托儿童等反复强调要在“工作单位”栏填写具体班级的却只打钩不填写;无论强调多少次,就是不能把住址具体到“村社”,个别医生的卡片在“村社”栏直接编个门牌号,有的卡片甚至只填写到乡镇一级。14岁以下的儿童填卡时明确要求必须填写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但儿科个别医师却以婴幼儿不能使用电话为理由不填写。肺结核患者,不论是门诊或住院,都要求必须填写联系电话,但放射科部分转诊卡未填写。个别患有两种及以上传染病的患者只填写了一张报告卡片。设立导医台后,检验单的发放登记和阳性结果反馈制度得到很好的落实。死亡病例不能按规定及时将《死亡医学证明书》上报公卫科。内二科有两例“农药中毒”患者,未按规定上报“农药中毒报告卡”。无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情况下,出现两例“矽肺”确诊诊断。
四、整改措施
按照《XX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对传染病管理不善的儿科,扣除第二季度劳务费360元,并向全院通报批评。死亡病例、农药中毒、职业中毒病例,按规定均需要填写相应的报告卡,但由于数量太少的关系,卡片未下发科室,发现此类病例,主管医生要及时和公卫科联系所要相应卡片,并及时填写上报。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传染病的患者,需要填写多张卡片,每张传染病报告卡只能填写一种病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第24号部长令发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须包括患者职业病接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依据的诊断标准、诊断结论等方面的内容,应由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签名后出具,经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后并加盖"专用章"方为有效。
根据上述规定,普通省级医院的“诊断证明”不能作为诊断职业病的依据。除非患者能提供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否则我院不允许出现职业病确诊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