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招标文件
假日广场1#楼酒店锅炉房工
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章):****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A .前 附 表
B .总 则
项目说明:
本次招标为一座四星级酒店的厨房和洗衣房配套用锅炉房工程,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要负责从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到获得锅检证书的所有工作及费用。
投标人资格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 ), 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资格, 非本国注册的投标人应该按国家相应的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资格。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1. 投标费用负担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 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活动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均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 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领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熟知并接受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C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
4.1 本文件中招标人为威海宝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亦称买方);投标人系指具备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中标人系指最后中标的投标人(亦称卖方)。
4.2 招标文件共包括4个部分。
4.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格式、表式、条件和规范。未对
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被拒绝接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4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
4.5 招标文件以中文书写。
5. 招标文件的解释
5.1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中的表述存在疑点,应及时以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对该表述做出解释,通知必须在答疑截止日前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做出答复,并根据需要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
6. 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6.1 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间,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或针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解释,都可以对招标文件以书面补充的方式进行修正。
6.2 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将以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6.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投标人。
D .投标的准备
7. 投标文件的语言
7.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函电、文件和资料往来,都应以中文书写。
7.2 投标人已印刷好的产品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若出现其他语言表述与中文译文不符时,以中文译文表述为准。
7.3 投标文件中不符合第7.1、7.2款要求的部分将被视为无效。
8. 投标资格文件
8.1 投标人须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供招标人核验投标资格:
8.1.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8.1.2投标人应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并应提供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8.1.3经审计的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和涉及的重大诉讼纠纷(复印件)。
8.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书(原件放商务标正本中)。
8.1.5拟向本项目提供的材料、配件,须有国内(外)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8.1.6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在重点工程中应用业绩证明文件。
8.1.7银行出具的金融信誉等级证书(复印件)。
8.1.8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复印件, 有则提供)。
8.1.9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8.1.10制造商生产的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范围、企业的简史。
8.1.11组织机构和主要成员(国内填报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
8.1.12技术素质、装备力量和供货施工能力。
8.1.13投标单位在过去3年中应无违约和违法的行为。
8.1.14其他能证明投标人符合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9. 产品合格文件
9.1 证明产品和服务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可以是说明书、图样和资料等,必须提供。
9.2用于本项目的产品的主要性能和技术参数。
9.3 产品合格证明的企业标准和达到行业、国家标准。
9.4 燃气锅炉制造许可证 燃气燃烧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正本备查)
10. 投标书的格式
10.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写清相应的投标人全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由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10.3 投标人必须就招标范围及有关技术说明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11. 投标报价
11.1 除本招标文件中有专门说明的外,招标人对每一种产品仅接受一个有利于买方的报价,评标时以有利于买方的价格进行打分。并且投标报价为投标文件中各项报价的总和。
1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表及其他报价材料及附件,应由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3 投标人在填写投标报价表时,须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数字、文字要清晰,不得涂改。
11.4 该投标报价方式为固定价格报价,是指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从中标签订合同生效后,至锅炉房验收合格止的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的固定报价。
11.5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施工图纸,按具体的制作工艺与详图进行分别报价,同时提供综合单价组成清单(即综合单价分析),要求全部报出。报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锅炉房设计费、材料本体购置费、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格、包装费、运输保险费、上下力费、制作费、安装材料费、场内二次搬运费、吊装费、脚手架费、检测费、安装费、技术资料费、对施工图进行的必要的深化费用、测试验收费(包括政府部门的检验费用)、现场保管费、成品保护费、各种规费、利润、税费、政策性文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以及所需的施工用水电费等。
12. 招标文件的领取及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到招标人出领取标书或者通过其他招标人认可的途径或者
12.2 投标中,投标人供应的材料和施工服务以人民币报价,如涉及使用不同币种时,招标人有权按中国人民银行在开标当日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美元或人民币。
12.3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交纳人民币 伍万元整 (¥50,0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则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并无违约情况下无息退还。
12.4 投标保证金须采取的形式之一: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现金或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12.5 最终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必须是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现金四种形式之一。 12.6 不符合第12.3和12.4款要求的投标文件,将遭到招标人的拒绝。
12.7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2.7.1 在投标书的有效期内,投标人要求撤回投标书或协议、备忘录等。
12.7.2 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在合同中不同意订立保证履约条款。
12.7.3 中标人不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2.7.4 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2.7.5 中标人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招标人查证属实,中标无效的。
1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起90日内。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信标三个部分(为保证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请投标人将商务标、技术标及资信标分别装订,技术标和资信标中不允许出现投标报价)。
14.1 商务标:
14.1.1投标函
14.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4.1.3授权委托书
14.1.4投标保证金及其他说明、附件
14.1.5投标报价说明
14.1.6 投标报价(具体格式见第四部分)
14.1.7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材料
14.1.8 付款要求
投标承诺、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产品与设计施工费用分项列清。
14.2 技术标:
14.2.1 投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参数、供货范围
14.2.2施工组织设计,包含工艺、工序、技术措施与技术服务等。
14.2.3 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4.3 资信标: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与产品合格文件及辅助资料表,具体需要的资料要求见第四部分。
15.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形式
15.1 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本1份;若正、副本之间
存在差异,则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都应用A4纸打印、装订,且须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名。
15.3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但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由原授
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E .投 标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6.1 投标人应先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信封中(正本一包,
电子文本同正本包在一起,副本一包) ,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尔后再密
封在外层信封中,内外封口处均应加盖骑缝章。
16.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到招标人财务部门办理交纳投标保证金手续。
16.3 所有封口处须采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章。
16.4 外封套和内封套上均须按下述格式写明:
16.4.1招标人地址:威海荣成市港西镇大岚头村威海洲际休闲旅游度 假区
16.4.2招标人: 威海宝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6.4.3招标项目名称:威海洲际旅游度假广场
16.4.4 投标人的全称、地址、邮编、电话和传真。
16.5 投标文件的封套未按第16条规定密封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不对投标
文件误投、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16.6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书面指定的地
点。
17. 投标的截止时间
17.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不迟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7.2 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补充文件等形式推迟投标的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
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以最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7.3 投标文件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遗失和损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18. 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拒收或不启封退回给投标人(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书面的修改或撤回要求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那么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第16条规定,并在封套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密封送给招标人。
19.3 除第21条情况外,任何投标文件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进行修改。
19.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和投标书有效期内,任何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在这段时间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F. 开标及评标
20. 开标
20.1 招标人按本公司制度和程序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开标, 可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20.2由招标人总经办负责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人员当众拆
封。
20.3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1.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利于评标,招标人在开标后将随时进行询标,请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某点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这些澄清或说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加评标。
22. 初步评审
22.1 凡遇计算错误应按下列原则修正:
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或各项累计价有误时,应以有利于买方的单价或总价作为合同执行价格(如果中标);评标委员会可根据标书差错和现场澄清的情况酌情给予扣分。
22.2招标人应检查每本投标文件是否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决定符合的程度只能以投标文件本身内容为根据,不考虑外来因素。
22.3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无效投标文件不能参加评标: 22.3.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识、密封、盖章;
22.3.2 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名;
22.3.3 授权委托书无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名;
22.3.4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的,投标书、授权委托书中内容字迹潦草、模糊,以致无法辨认;
22.3.5 投标保证金没有或没有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22.3.6 技术标、资信标中出现投标价格。
22.4 招标人认为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23. 评标
23.1 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
23.2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具体办法为:得分为去掉一个评委的最高分和一个评委的最低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最后得分,按得分高低选择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对候选人进行合同前洽商,最后确定中标人。如果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a 投标单位的技术、资信标(满分40分)
b 商务标(满分60分)
技术方案经过评选入围的投标人的报价进入价格评审,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中,以有效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乘以95%为基准价,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55分;每高出基准价1%扣2分,每低于基准价1%加1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但最高得分为60分。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1)、全费计价法:设备费和安装费必须分开报价,具体格式参照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安装报价包括安装的人工机械辅材费,脚手架的搭设费、货物进场时的卸力费、现场摆放的临时围护防雨设施材料和搭设费用(招标人仅指定堆场),总包移交后的锅炉房内的垃圾和水的及时清理费,水电费用,调试电缆自备费用。
(2)、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对主要设备是否进口在备注中注明。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现场因素、工期要求、招标人提出的施工要求,以及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各种测试、检验、试验而产生的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自主报价,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允许在总价后再以优惠的形式报价。
(5)、投标报价不得有涂改,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报价中所有价格应以人民币表示。
23.3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3.3.1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3.3.2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23.4 评标委员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评审投标文件:
23.4.1 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23.4.2 质量;
23.4.3 技术力量(项目经理、安装维保人员);
23.4.4 价格;
23.4.5 品牌;
23.4.6 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外地维保、人员培训);
23.4.7 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
24. 投标人应接受的条款
24.1除第21条的情况外,投标人企图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调查核实,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24.2 中标人不一定是最低报价人。
24. 3 招标人有权在实施过程中作部分调整。
24.4投标报价中出现投标人串标行为,评标小组有权决定全部投标为废标,并依法追究相关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24.5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24.6安装时间:合同签订生效15日(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中标方安装日期。
24.7 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通知未中标方后的十五日内无息返还给未中标方。
G .授 标
25. 最后审定
25.1 通过评标并经招标人进一步检查投标人按规定提供的各类文件资料,检查的结果必须是肯定的,才是授予中标通知书的先决条件。
25.2 参加授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以备招标人核验: 25.2.1 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证书(包含但不限于锅炉及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资质文件)、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5.2.2 银行出具的金融信誉等级证书(有则提供);
25.2.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有则提供);
25.2.4 通过第三方认证和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有则提供);
25.2.5 投标文件中证明业绩的合同原件。
26. 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利
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变更供货数量及施工范围等,并保留按招标人项目进程需要分步签订具体供货及服务合同的权利。
27. 招标人有选择中标人或拒绝全部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在授予中标通知书之前,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有权选择中标候选人或拒绝全部投标,并没有解释原因的义务。
28. 中标通知
28.1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根据招标人的决定,招标人将以书面通知形式确定中标人,通知也可以用传真的形式,但随后以书面文件通知证实。
28.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48小时内给招标人以“回执”,“回执”中应郑重承诺中标人一切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
28.3 当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未中标人。
29. 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在投标时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则转为保证合同履行的履约保证金。
30. 签订合同
30.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以后,应在指定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回执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0.3若中标人未能按规定签约,其中标资格将被撤销且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另选中标人或另行招标。
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招标范围及有关技术说明)
一、招标范围
*****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位于****
,本次招标范围为酒店用厨房、洗衣房配套锅炉房系统工程。
二、总要求
1、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设计、供应、安装、调试、试验、验收及保修。
2、每台设备的电力供电配电箱将由发包单位供应,配电箱进线电缆由招标人负责,
出线电缆由投标人负责。
3、所有装置必须可连续正常运行。
4、所有装置之设计必须考虑防火、防爆、防尘、耐用、节能、容易清洁及便于日
常维修,并以安全为原则。
5、所有使用的不锈钢材质为可以耐酸、碱、盐等化学介质腐蚀的不锈钢
6、工程范围:
6.1、锅炉本体和辅助设备即合同内容(含与锅炉设备运行有关的一切设备、设
施)所示的设备的就位与安装和设备之间的连接与安装;
6.2、补水:锅炉房内进水管阀门后;
6.3、蒸汽:至分气缸(分气缸阀门后招标人负责);
6.4、安全阀排气口:接至锅炉房外;
6.5、排污:接至距锅炉房内的降温池内(集水井);
6.6、燃气:锅炉房内燃气管道减压阀后;
6.7、供电:电源箱的下端头起(电源箱由甲方负责提供)。
三、技术规格要求一览表(没有标注长度单位的尺寸默认单位为mm )
锅炉房项目详细参数要求
以招标方使用部门要求为准
四、遵照的标准及相关规定:
所提供的设备应不低于中国国家、地方现行标准(包含,但不限于GB50273.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锅炉设计计算 标准方法 2003、95SS103立式水泵隔振及其安装等)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不低于生产厂提供的出厂、安装、验收标准,不低于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标准、法规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存有矛盾之处,均以高等级的标准和要求为准。如果中国国家、地方颁布了最新的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则按照最新版本执行。
五、本工程的设计、加工、安装、验收等应满足下列要求
5.1、制造、安装与配合工作
5.1.1、安装单位:由供货方负责深化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直至经当
地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5.1.2、供货方应按要求提供设备基础、预埋件图纸及有关说明,并提供预埋件,指
导土建施工单位预埋,以及提供管道天然气需求、用电负荷以及其他相关需
求的参数。
5.1.3、设备的每个部分须考虑防爆、防火、防压、耐用、防漏电、容易清洁及便于
日常维修,并且以符合本文件所提规范为原则。
5.1.4、沟槽和通道:在墙壁、梁、地板或其他结构的所有沟槽和通道,必须与一般
混凝土一起建造。结构建造完成后,任何在结构内的沟槽预埋,必须在施工
图上标出,并交付业主方批准。
5.1.5、工地的安装工作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和现场监理的质量检查。供货方必须在
整个安装期间,委派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负责现场安装监管和与业
主方联系的有关工作,并附履历表,业主方保留其更换的权力。
5.1.6、在设备安装之前,供货方应该对设备安装处的土建基础尺寸进行检查,由于
供货方变动安装条件引起的费用应由供货方负担。
5.1.7、供货方必须在接到业主方通知后7天内派员到达现场,在没有得到业主方允
许前,供货方不得随意更换或撤走。
5.1.8、设备安装需要获得国家法定机构批准时,供货方应负责申领所有有关的批准
及许可证、牌照,并向业主方提供安装许可证复印件。
5.1.9、所有设备装置起重运送时须保证安全:供货方必须负责采购、运输和安装过
程中所有辅助设备和专用工具,所有设备须符合安全要求。
5.1.10、完成加工要求及样品:供货方在完成工作向业主方移交之前,所有外露的
不要求做表面特殊处理的金属和钢具必须涂上最后表层的油漆,表面不外
露的门、框架、机械等可以是制造时凃漆,条件是在涂上后要得到业主方
认可。
5.1.11、供货方提供的设备零部件应是按标准化系列生产的,具有可互换性和装配准
确性。主要部件的装配,均应在工厂完成或预装过,或是零部件的尺寸公差
达到预装水平,任何在安装现场对设备进行切割、开孔装配都将是不可接受
的。
5.1.12、锅炉进/出接驳口须分别配置一组短管,出水侧短管上配置出水温度传感器、
低水位限制器、压力表、(高/低)压力限制器。
5.1.13、须提供所有可通过BAS 联网监控的软件及硬件,以便BAS 能对所有蒸汽锅
炉进行远距离监察及控制,其监察及控制功能须与本地操作的功能相同。
每台锅炉须提供本地及远端二种控制模式, 具备RS232 RS485/RS422 标
准通信接口,免费开放通信协议。
5.1.14、须先提交详细的系统线路图供发包人。
5.2、锅炉所配燃烧器应满足以下性能要求:
5.2.1、锅炉所配燃烧器必须与锅炉额定热功率相匹配。
5.2.2、点火可靠,着火迅速,空气与燃气混合均匀,空气燃气比可调,燃烧效率应
符合有关规定。
5.2.3、火焰形状与炉膛形状相适应,火焰不能冲刷受热面。
5.2.4、有足够的压头克服烟气流动阻力。
5.2.5、程序点火、自动吹扫及熄火保护。
5.2.6、负荷调节和停机过程自动化,并具有完整的安全保护功能。
5.2.7、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本市环保要求。
5.2.8、距燃烧器1m 距离(不带消音罩)的噪声应小于70dB (A )。
5.3、锅炉自控系统功能要求
5.3.1、说明电器控制器/柜的控制界面形式和主要元器件品牌(施耐德、ABB )、技术资料。
5.3.2、锅炉控制、报警系统安全保护系统应相互独立设置。
5.3.3、锅炉的燃烧控制及安全运行应为程序化控制,并具有以下五个保护程序:
5.3.3.1、炉膛吹扫程序
5.3.3.2、自动点火保护程序
5.3.3.3、安全运行联锁保护程序
5.3.3.4、熄火保护程序
5.3.3.5、停炉保护程序
5.3.4、安全检测装置包括水位监控、火焰监控、压力监控。说明监控的形式及配
备设备。
5.3.5、运行控制方式及要求:全自控,微机控制,液晶显示,公制单位,中文界
面;有运行历史记录功能:有必要的故障报警显示及安全保护功能等。具
体见以下内容:
5.3.5.1、过滤自动控制及监控功能
(1)自动控制程序功能。
(2)显示功能及非正常情况下的预警、报警故障显示锁定功能。
(3)自动停机保护功能。
(4)负荷自动调节功能。
(5)提供与楼宇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B.A.S. )连接的接口和免费
开放协议。
5.3.5.2、锅炉房的自动控制及监控的要求:
(1)燃气系统燃气泄露检测和泄露报警
(2)燃气压力过高或过低报警及安全保护:锅炉超温、熄火、断电、燃
气压力高于或低于设定值、锅炉水流量失常及其他突发故障时,能
及时停炉,排除故障后人工复位。
(3)锅筒水位过高和过低
(4)锅筒出口压力过高和过低。
(5)给水泵故障停运
(6)锅炉的风机故障停运
(7)锅炉熄火
(8)自动保护装置动作
(9)发生故障自锁,同时显示故障部位;
5.3.6、电控柜(盘):
(1)、控制柜中采用 SIEMENS、Schneider 等国际名牌元器件;
(2)、具备不少于以下功能:主断路开关、马达保护、开关、紧急停炉、自动点
火控制、故障显示报警、 锅炉蒸汽压力显示、蒸汽压力自动调节、手动。
5.3.7、烟气排放环保指标要求: 达到国家一类区标准。(最新国标)。
6、调试和试运行
6.1、工具、材料、仪器及劳务:供货方应在现场对于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行,以检
验其设计制作、操作性和功能等方面的情况。担任调试和试运行任务的是由供货方派出的有五年以上调试同类设备的工作经验的工程师,业主方认为不合适的可要求更换。供货方应提供所有调试和试运行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及劳务。配合调试和试运行所需费用应分别单独列出,并包括在总价内。
6.2、程序及表格: 供货方应在安装完成前,向业主方提交压力试验、吹扫及清洗、
调试和试运行的程序及记录等表格。
6.3、试验和调试:试验和调试应在安装过程或安装后进行,先行提供调试报告书报
业主方、监理和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根据情况进行部分调试和全面调试。
6.4、试运行:安装工作完成后应进行设备的试运行,供货方应根据被业主方批准的
调试和试运行计划进行工作,试运行由业主方的司炉工(持证)操作或由供货方的司炉工(持证)操作,供货方技术指导,以及业主方工程师、有关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提交所有的记录和报告。由于供货方原因造成的调试和试运行失败引起的费用和延迟由供货方负责。
7、验收
7.1、产品保护:工程完成后,供货方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至项目验收
合格并正式运转一个月后为止,若因供货方原因,执行工作时损坏建筑物的结构或其它设备,供货方须负责修理或给予补偿。
7.2、验收合格条件
7.2.1、试运行时性能满足要求
7.2.2、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业主方认可
7.2.3、已提供了合同的全部货物和资料
7.2.4、设备在交付业主方使用前,需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锅炉使用
登记证》(业主方提供配合)
7.2.5、验收时提供完整的设备图和技术资料及安装资料。
8、资料提供及其他要求
(1)装箱单;
(2)产品出厂合格证;
(3)中文使用维护说明书(含润滑总图、表和预损件图、表);
(4)锅炉总图;
(5)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图、电器敷线图;
(6)部件安装图;
(7)燃烧器配置清单;
(8)安装说明书;
(9)整套锅炉本体设计图纸;
(10)提供安装必备的专用工具;
(11)提供保证投标产品正常安装、调试和运行的所有配附件、配套件和材料;
(12)投标报价单位选型的产品样本等等;
(13)每台锅炉须提供下列辅助配备:提供三带锁的金属工具箱及三套完整的工具,
用于操作和维修用,工具箱应有明确表示;三套齐全专供热水/蒸汽锅炉及燃烧器作维修的工具;三套热水/蒸汽锅炉火管清扫刷连杆。
9、售后服务
9.1、供货地应设有常驻维修机构,处理所有报修服务,该服务必须是24小时内提
供的(每年每天、包括节假日,在接到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必须连续进行,直至故障修复完全恢复正常服务为止。该维修机构须备有足够的零备件,以满足业主方的维修需要。
9.2、供货方必须为该项目所供应和安装的整套锅炉房设备的主要部件提供为期24
个月、辅助设备提供为期36个月以上免费保修,时间从整个工程交业主方并正式运行之日起计算。
如因投标方质量原因,合同设备主要部件(燃烧器、程序控制器、受压部件)发生损坏更换,则更换部分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重新计算
9.3、保修期内保养包括对所有锅炉装置系统的定期检查、校对和润滑。详细保养程
序表和保养工作内容须于投标时提交业主方。
9.4、在保修期内由于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伤害或损坏,供货方须免费负责
整理或更换。
9.5、在保修期结束时,须由供货方工程师和业主方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设
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缺陷必须由供货方免费修理,并得到业主方代表认可。
9.6、在故障排除之后,供货方应将原因、补救措施、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
日期等报告给业主方。报告一式两份。
9.7、供货方应提供免费保修期满后5年内的有偿保修收费标准。
9. 8、供货方在培训期间应向业主方免费提供所有的培训资料。
第三部分 附件格式
附件一 中标人回执格式
中标人回执
****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我们于 年 月 日收到贵公司 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特作以下确认:
1、遵守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与贵公司签订合同。
2、如果我们不遵守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或上述承诺,使过程中断,我们将按中标金额2%的标准赔偿贵公司损失。 中标人名称: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附件二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承诺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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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名称: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附件三:施工安全保证书
****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我公司做为贵公司该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为保障施工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对工程施工安全做出如下保证,保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7个方面:
1、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实行各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2、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防止伤亡和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员从事安全管理。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4、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5、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起重吊装、高支模作业和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加强监理监督。
6、对脚手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7、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人员,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因保证人违反施工安全规范及上述保证而导致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保证人独自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 投标书商务标部分 1、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贵公司 招标文件已收悉, 我公司经认真研究,决定参加威海宝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威海洲际休闲度假广场项目的锅炉房工程投标。 1、我们愿意遵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和合同条款以及其它一切要求投标, 总投标价格合计为(人民币及金额) 。具体价格见投标报价明细表。
2、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的天内交货完成施工。 3、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保质、保量提供招标方所需物资和服务。
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5、我们愿意按照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下列地址。 7、其它说明:
投标人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 邮编: 职务: 电话: 日期: 邮箱:
地址: 传真:
2、投标报价明细表(按系统单独报)
(1)设备及主材部分:1
备注:上述报价为含税、运费、装卸费、利润的价格。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表格样式报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价格。 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表格。
3、综合单价分析表及投标报价说明: 表格自定。
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材料: 由各投标人自附。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为签署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投标人:
日期:2011年 月 日
6、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系
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名称)投标活动。
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约及相关公证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该被授权人办理相关事宜无转委权。
授权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特此委托。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印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印章):
日期:2011年 月 日
注:1、本证明书与本人身份证对照使用。
2、本委托书中授权代理人的签名笔迹和印章是他们签发的文件有效性的依据。
7、投标保证金及其他说明、附件
7.1、投标保证金:按以上文件中要求递交 7.2、其他说明、附件:
二、技术标部分
1、投标货物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和说明。 2、投标货物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
3、施工组织设计,包含工艺、工序、技术措施与技术服务等
4、主要配套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 5、威海洲际休闲度假广场项目锅炉房设计图纸或方案 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中所提的质量标准、材质和产品性能,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
中提出不同的标准和材质以替代,但应使招标方相信替代品的质量和性能相同于或优于原技术要求。
三、 资信标部分
1、资格证明资料
1.1、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包含但不限于锅炉及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资质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有原件备查)
1.2、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和涉及的重大诉讼纠纷(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书(与商务标部分相同) 1.4、银行出具的金融信誉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5、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6、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除提供代理商和制造商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1.7、设计、施工人员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1.8、制造商生产的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范围、企业的简史。 1.9、组织机构和主要成员。(国内填报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 1.10、技术素质、装备力量和供货能力 1.1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注:以上文件有则提供(对于中标有一定或绝对的影响) 2、产品合格文件
2. 1、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供应的产品、设计及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
明文件;
2. 2、证明产品、设计和施工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可以是说明书、图样和资料,必须提供;
2.3、有关制造情况和近三年供应同类或相似产品工程,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2.4、产品主要性能特征的详细描述; 2.5、产品的施工和验收标准;
2.6、产品施工和保养时所需的特殊工具;
注:以上文件有则提供(对于中标有一定或绝对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