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方案
目 录
1.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 2
2.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 2
3.甲方责任与义务 .............................................. 2
4.乙方责任与义务 .............................................. 3
5.设备责任区分界 ............................................... 3
5.1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3
6.基本要求 ..................................................... 4
6.1维保人员配置的基本要求 ..................................... 4
6.2维护质量总体要求 ........................................... 5
6.3现场作业基本要求 ........................................... 5
6.4设备台帐和资料总结要求 ..................................... 6
6.5材料与备件的范围及要求 ..................................... 6
6.6 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 ......................................... 7
7.违约责任 ..................................................... 7
8.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 7
9.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 ........................................ 10
消防系统测试记录 ........................................... 14
火灾报警系统测试原始记录 ................................... 15
探测器/手报/消火栓按钮测试原始记录表 ....................... 16
防火门测试原始记录 ......................................... 17
防火卷帘测试原始记录 ....................................... 18
排烟/正压风机测试原始记录 .................................. 19
防火阀/排烟阀/送风阀测试原始记录 ........................... 20
水流指示器/末端试水装置测试原始记录 ........................ 21
管网/喷头测试原始记录 ...................................... 22
消火栓测试原始记录 ......................................... 23
湿式报警阀/预作用阀/雨淋阀测试原始记录 ..................... 24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测试原始记录 ......................... 25
气体灭火系统测试原始记录1 ................................. 26
气体灭火系统测试原始记录2 ................................. 27
维保服务记录表格 .............................................. 28
消防控制室巡查记录 ......................................... 28
消防设施年/季度检查记录 .................................... 30
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 31
消防维保方案
甲方(使用单位)
乙方(维保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乙方保证具有为甲方提供能够服务的资质、能力和经验,为明确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结合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制定本方案。详细内容如下:
1.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1.1.维修保养范围:
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第 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2、消防给水设施;3、防烟、排烟设施;4、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气体灭火系统;
8、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9、低倍数泡泡沫灭火系统;10、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11、蒸气灭火设备;12、移动式灭火器材。(详见附件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1.2.维修保养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2.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2.1协议总金额:人民币 整(¥ )。
2.2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按( √季 □半年 □大年)支付维保费用,每 次 维保工作结束由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于收到相应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当季维保费用( 元 )。
3.甲方责任与义务
3.1必须按照消防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配置各种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拆卸、圈占、
挪用和停用。
3.2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3.3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故障及时通知乙方。
3.4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经费。
4.乙方责任与义务
4.1制定年度维保方案明细,明确每月维保明细内容。每月根据消防技术规范规定定期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全面维修保养和检查测试一遍,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向甲方出具有乙方签字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并由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存档。
4.2对于检查测试中发现的故障要及时修复,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4.3当接到维修通知时立即响应,需上门维修的立即上门维修(24小时内)。
4.4配合甲方做好各项消防检查工作,对甲方值班人员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免费进行消防培训。
4.5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的报废证明。所有部件更换、及主机维修仅收材料费,免收维保费。
4.6乙方的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因保养不到位或者工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设备责任区分界
5.1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1.1 负责承包范围(维保方与业主合同约定)内的设备维护,含设备临检、保养、消缺、校验、定期工作、设备卫生等工作;负责特殊消防设备的定期试验工作,并提出定期补充气体、泡沫的计划,保证气体、泡沫储备充足,满足使用。
5.1.2 负责上述设备防腐层损坏后的修补工作;
5.1.3 负责所维护范围内各种运行工况下设备(系统)的缺陷维护、抢修及其修后自检和试验(如常规定期校验,卫生清扫)等工作;
5.1.4 负责检修维护后设备、系统的各种试验的配合工作(不包括外协项目中的过程
配合工作);
5.1.5 负责所维护范围内转动设备及部件的换油及滤油工作;
5.1.6 负责设备维护设备台帐、检修记录及文件包编制,设备信息数据的统计、整理、分析及录入等工作;
5.1.7 参加甲方各项检查活动,并负责对维护范围内的问题进行处理;
5.1.8 编制完善本标段设备检修规程,制定检修相关制度、程序和记录表格,满足系统正常运行和事故处理;
5.1.9 负责维护范围内正常和急需加工件的加工制作,并负责安装;
5.1.10 负责维护范围内设备各种标志、标识、标牌、设备铭牌的维修和完善工作;
5.1.11 作好备品备件清查,编制备品备件计划,需用时按甲方物资领用管理有关规定更换、领用;
5.1.12 编制设备、系统维护与检修作业程序文件、维护文件包及维护作业卡;
5.1.13 配合甲方有关部门作好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5.1.14按照有关消防法规的规定和各级消防部门的要求,按时完成各类设备启停申报、各类报表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报送甲方有关部门;
6.基本要求
6.1维保人员配置的基本要求
6.1.1 维保方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配备有一定管理经验和较强协调能力的项目经理1人,消防系统维护、维修专业人员若干人。以上管理人员应熟悉本标段设备检修管理,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各自的工作,同时必须配备足够的持证的特殊工种人员。
6.1.2 维保方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技能和经验,满足项目检修工作的需求。维保方与业主充分沟通,确定维护人员名单。
6.1.3 应计划好遇突发性工作或事故检修时可调配的技术支援人员。
6.1.4 维保方应定期安排维护人员,检修人员处理现场问题(维保方与业主合同约定),并且服从业主调度和指挥,若夜间发生重大缺陷需要进行抢修作业时,维保方管理人员应迅速协调组织充足人力投入抢修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委。
6.1.5 乙方的生产、生活场所:甲方为乙方提供检修厂房及生产场所,办公用品及家具由乙方自行配置;食宿,交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2维护质量总体要求
6.2.1 业主 部是其对维保方维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
6.2.2 消防系统维保期间,乙维保方负责维保的系统必须达到 安全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和 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的质量标准,设备渗漏点数量达到“无渗漏标准”水平。
6.2.3 维保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符合 有关质量、安全的管理规定。
6.2.4 维护质量指标要达到以下要求
6.2.4.1设备完好率100%。
6.2.4.2 设备消缺率100%、设备消缺及时率100%、设备缺陷的故障重复率为0。(除因运行工况不许可和缺少备件)
6.2.4.3 备用设备系统投运率100%。
6.2.4.4 维护检修后设备系统性能参数达到验收标准。
6.2.4.5 修前技术交底达到100%。
6.3现场作业基本要求
6.3.1 维保方在现场维修人员的数量和素质,应能满足现场设备维修和参与设备技术监督管理的需要。节假日现场应留有足够的值班人员。
6.3.2 维保方作为设备维修责任人,要参与设备技术监督与技术改造,应明确包括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在内的各种工作流程。
6.3.3 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维保方应严格按标段完成维修工程,现场设备应保持“安全文明达标”设备标准。
6.3.4 维保方在现场的主要机具设备仪器应与合同约定文件中计划用于本维修工程的机具、设备、仪器清单相符。
6.3.5 严格执行 公司的检修规程、技术标准、以及国家、行业标准及厂家说明书标准。
6.3.6 设备月度消缺率≥98%,年度设备消缺率≥99%;
6.3.7 确因系统不能隔绝或其他原因必须降负荷或停机处理的缺陷,经业主认可后,由管理人员在缺陷登录栏签署意见,转类处理,并落实后续消缺;
6.3.8因各种原因不能立即处理或处理不彻底的缺陷,维保方应按不合格处置规定采取处置措施,对可能影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遗留缺陷,制定安全防范和反事故措施,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6.3.9 维保合同生效后一周内编制完成设备维护和定期工作计划,制订相关要求、标准和记录表格,并提交业主方审查、批准后建立相应台帐,并严格执行;
6.3.10维护人员按维护要求及内容进行设备维护,按规定及时记录设备的相关参数,建立维护台帐。并分析异常情况,及时安排处理;
6.4设备台帐和资料总结要求
6.4.1 按 的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设备台帐和管理台帐。
6.4.2 设备检修、消缺和定期工作完成后,维保方应及时记录各类技术数据和工作情况,完善设备台帐,并报送业主备案。
6.4.3 定期提交工作总结(含维护报告)和工作计划(按合同约定时间);总结应包括设备检修、材料消耗、定期工作等具体内容;
6.4.4 定期(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业主方提交上月设备维护、检修分析,维护台帐;提交备品备件消耗情况及设备状况及合理化建议报告(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
6.4.5 定期(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当月材料及检修计划(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
6.4.6 年终向业主方提交一份年度工作总结(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
6.4.7按照有关消防法规的规定和各级消防部门的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完成各类设备启停申报、各类报表数据上报等;
6.5材料与备件的范围及要求
6.5.1 承包范围内设备的维护检修备品及主材由业主方提供。
6.5.2 现场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由维保方每月20日前提出计划,业主方负责审核、采购、验收、存放、保养等管理,维保方负责搬运、领用。
6.5.3 正常情况下备品备件的更换和领用需经过业主方人员的确认与批准,按业主方领料程序进行。
6.5.4 维护所用的一切车辆、起重设备、电焊机、工器具(除业主方提供的设备专用
工具外)、试验仪表、检测装置均由维保方负责;
6.5.5 设备检修专用工器具由业主方负责。
6.6 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
6.6.1 维保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业主方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维修运行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维修运行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维修运行秩序以保证现场人员和设备在维修运行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
6.6.2 维保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业主方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规定。
6.6.3 维保方人员在现场维修运行工作过程中,应接受业主方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
7.违约责任
7.1业主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与金额支付维保方费用,维保方有权要求支付。
7.2业主方抽查测试消防维保设施不合格的有权要求维保方立即维修,并有权扣除当月维保款。两次以上抽查不合格的,业主方有权解除合同,尚未支付的维保费,不再支付,同时,维保方还应当退还已经收取的维保费。
7.3维保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且连续 (按合同约定时间)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修保养,业主方有权通知维保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剩余维保费不再支付;在合同终止前,未进行维修保养期间发生的事故相关责任由维保方承担。
7.4维保期内发生火灾,因维保不当使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给业主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维保方承担全部责任。
8.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一、 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
1、防火门(包括自行关闭、顺序关闭设施,反馈信号)
2、防火窗
3、防火卷帘(包括手动、自动控制装置)
4、防火阀
5、推闩式外开门
6、消防电梯
(1) 轿厢内的专用电话
(2)首层消防专用操作按钮
(3)消防电梯井底排水设施
二、消防给水
1、消防水池(包括取水口、取水井)
2、室外消火栓(包括标志)
3、消火栓(包括消防水枪、水带)
4、启动消防水泵按钮
5、管网阀门
6、水泵接合器
7、消防水箱
8、增压设施(包括增压水泵、气压水罐等)
9、消防卷盘即消防水喉(握手胶带和喷嘴)
10、消防水泵(包括试验和检查用压力表、放水阀门)
11、 消火栓、消防卷盘、水泵接合器的标志牌
三、 防烟、排烟设施
1、排烟窗开启装置(自动或手动)
2、挡烟垂壁
3、机械防烟设施
(1)送风口
(2)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3)机械加压送风机
(4)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4、机械排烟设施
(1) 排烟风机
(2) 排烟口(包括手动和自动开户装置)
(3) 排烟防火阀
(4) 消防电源及配电
四、电气和通讯
1、消防电源
2、自备发电机
3、应急照明
4、疏散指示标志
5、火灾事故照明
6、可燃气体浓度检漏报警装置
7、消防专线电话
8、火灾事故广播
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湿式、干式、预作用、雨淋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
1、水源及供水装置(水池、水泵、增压设施、水泵接合器等)
2、各类喷头
3、报警阀
4、控制阀
5、水力警铃
6、系统检验装置
7、压力表
8、水流指示器
9、管道充气装置
10、排气装置
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各类火灾报警探测器
2、各级报警控制器
3、系统接线装置
4、系统接地装置
七、气体灭火系统(包括二氧化碳、卤代烷等气体灭火系统)
1、各类喷头
2、贮存装置
3、选择装置
4、管道及附件
5、防护区门、窗、洞口自动关闭装置
6、防护区通风装置
八、水喷雾自动灭火装置
1、水雾喷头
2、雨淋阀组(雨淋阀、电磁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压力表和通用阀门)
3、过滤器
4、传动管
5、水源和供水装置
九、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包括固定式、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1、泡沫消防泵
2、泡沫比例混合器
3、泡沫液压力储罐
4、泡沫产生器
5、控制阀
6、固定泡沫灭火设备
7、泡沫钩管
8、泡沫枪
9、泡沫喷淋头
十、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水泵
2、泡沫液泵
3、控制箱
4、泡沫发生器
5、比例混合器
6、泡沫液储罐
7、压力开关
8、管道过滤器
9、导泡筒
十一、蒸气灭火设备
十二、移动式灭火器材
9.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
一、目的: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一)确定消防设施检测的数量、周期、方法。
(二)和相关单位的接口界面划分。
二、主要消防系统情况:
三、服务承诺:
注:门店注明数量,没有的可不填写,
(一)保养合同期内维保方派专业维修人员,每月对甲方消防系统的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同时维保方执行消防设备正常使用标准实施维保。
(二)维保方对甲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维修维保(含维修),必须对系统做好全面维护保养记录,并出具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报告书,经甲方检查确认后交甲方备案。
(三)甲方消防系统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保方,维保方接到通知后4小时到达现场,特殊情况(火灾,系统漏水)45分钟内到达,并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时排除系统故障并恢复其正常运行。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运行,甲方则有权扣除当月维保费用。
(四)维保方在对甲方消防系统进行大修、中修之前,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其维修项目申请应包括更换的配件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价格、购置单位等技术资料,并经甲方同意后,维保方方可进行维修更换。
消防设备设施大中修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修。维保方负责大中修后的验收工作,并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备案。
(五)维保方必须保证,在维保区域内出现火情及其它可触发报警设备的条件下,系统能及时报警并适时联动,系统未报警或正常操作后消防系统设备不能启动(联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维保方承担责任。
四、维保内容
(一)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
1.防火卷帘:手动、联动启动,帘板运行无异常噪音,电机运转无异常声响,联动试验功能正常;速放装置和手动起升装置正常,拉力符合要求。电器部分:卷帘门电源控制箱、上下限位及电气闭锁功能正常。(每月检查一遍)
2.消防电梯:电梯迫降联动试验每季度一次,电梯能准确迫降首层,并能点动到需要的楼层。
(二)消防给水
1.消防水池:自动补水设施的功能正常;每月检查保养一次。
2.室外消火栓:控制阀门灵活无锈蚀。每月检查保养一次,冬季应做好防冻措施检
查是否有结冻现象。
3.室内消火栓:检查是否有滴水、漏水现象;阀门组件、水枪、水带、连接件等配件齐全是否完好;每月检查保养数量不少于50%。
4.管网阀门:减压阀、控制阀等各种阀门,检查是否有滴水、漏水及锈蚀现象;减压阀每季度检查调整一次,其余阀门每月检查保养数量不少于30%,每季度覆盖一遍。
5.水泵接合器:检查是否有滴水、漏水现象;附件齐全,安全阀完好;每月检查保养一次,冬季应检查是否有结冻现象。
6.消防水箱:外观无变形锈蚀,自动补水装置功能正常,与水箱连接的单向阀、阀门的动作灵活,标识齐全,水箱的水位限制装置、超水位泻水装置的功能正常;不能有滴水、漏水现象。每月检查保养一遍。
7.消防水泵:水泵外观检查无锈蚀变形;点动启动水泵电机和水泵正常,无异常噪音;启动后水泵运转正常,电机和水泵的连接无差动现象,无异常噪音,出水正常;电器控制部分:启动时无异常火花,电流在正常范围内,运转是电流在规定范围内,主备泵转换正常。电源:主备电送入正常,主备电转换正常,转换时差正常;泵房内无异常积水,连接管道阀门无渗漏锈蚀,动作灵活,开关标识齐全;每月检查保养运转一遍。泄压联动、消火栓按钮启动、远程启动供水正常。
(三)防烟、排烟系统:
1.排烟口/阀:外观检查无变形、损伤、阀叶无锈蚀变形;手动电磁启动灵敏到位,回答信号准确无误;每月检查保养数量不少于50%。
2.正压送风口/阀:外观检查无变形、损伤、阀叶无锈蚀变形;手动电磁启动灵敏到位,回答信号准确无误;每月检查保养数量不少于50%。
3.风机:外观检查无变形、锈蚀,叶轮无变形锈蚀,室外的防鸟网无变形、破损,铭牌标识清楚无误;室内室外连接管道密封完好,金属风道无锈蚀变形,风道完好;风机控制箱:启动电流正常,启动时无异常火花,运行电流无异常;压线部位无过流异常现象;每月检查保养。
(四)电气和通讯
1.应急照明:电源切电后能自动转换应急状态。每月手动试验。
2.火灾事故照明、疏散指示灯具:完好无变形损伤,紧急试验时能够正常工作,亮度满足要求。
3.消防广播系统:保证线路畅通,语音播出清晰,功能转换正常;每月检查。 4.消防电话系统:通话语音清晰,插孔完好;每月检查不少于50%。
(五)自动喷水
1.喷头:外观检查无变形和受外力的痕迹,玻璃泡上无油污、油漆、涂料等污染,溅水盘无锈蚀。检查数量每月不少于20%,每半年覆盖一遍。
2.湿式报警阀:外观检查:无跑、冒、滴、漏等现象,无锈蚀现象;功能试验:报警阀关闭时,延迟器无出水;打开放水试验阀后5-90S内,水力警铃应能连续报警,声音响亮,延迟器自动排水,压力开关动作报警,联动启动喷淋泵;湿式报警阀关闭时,水力警铃、压力开关停止报警和动作,阀前后压力正常,延迟器排水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月检查试验联动一次。
3.水流指示器和末端试水装置:外观检查:水流指示器不得有碰伤、污损,标识清楚;末端试水装置无渗漏、锈蚀;末端试水装置的压力表读数不小于0.2Mpa,在正常范围内;打开末端试水装置后水流指示器应准确输出报警信号;每月检查数量为50%。
(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探测器:外观检查:无松动、变形、污染等;功能试验:模拟火灾信号,试验探测器能否报火警,地址是否正确无误;故障的试验。每月检查试验数量不少于20%,每半年覆盖一遍。
2.主机各项功能的检查:火灾报警功能,二次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火灾优先功能,记忆功能,消音、复位功能,电源转换功能,备用电源自动充电功能,主备电放电试验(最大负荷条件下连续正常工作1h);每月试验一遍。
3.模块、端子箱:端子、模块、模块的电源、继电器和箱体,外观检查;模块底座和联动电源的检查;按照相关联动的设备进行手动和联动试验。
4.层显:显示正常、声光正常报警;外观箱体的检查、文字标识完成及试验,每月检查总数量的50%。
5.系统接线装置:线路的检查包括端子箱和各种转接线装置的检查,外观完整无破损污染,端子无松动或脱落;接线装置的检查每月不少于20%,每半年覆盖一遍。
6.图文系统:显示正常,点位对应正确无误;在测试报警、联动功能的时对应准确无误。
(七)气体灭火系统
1.气体控制屏,外观检查:无破损污染,显示灯正常;自检功能完好;每月检查一遍。
2.储存装置,外观检查:无破损污染,标识完好准确,压力显示在规定的范围内;启动钢瓶:压力在规定范围内,外观无破损污染;室内温度适中;若出现压力不正常,需要充气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喷头:外观无破损和污染,无松动现象;手动拨动压力开关信号反馈信号反馈应准确无误;以上检查内容每月进行一次。
3.系统功能试验,自动试验: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可以启动电磁阀,电磁阀的行程应满足要求,报警、喷射阶段声光报警准确,喷射以后放气指示灯可以显示,有关的联动设备动作准确到位;手动试验:按动手动启动按钮,延时输出DC24V启动电磁阀,电磁阀的行程满足要求,报警、喷射阶段声光报警准确,喷射以后放气指示灯可以显示,
有关的联动设备动作准确到位;紧急停止按钮:在延时的过程中,按下紧急启停按钮,能够停止输出DC24V,终止电磁阀的动作;以上功能试验每月试验。
(八)手提灭火器 每季度检查一遍。
以上内容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甲乙双方配合认真完成,若甲方要求有不必完成项目,不能作为降低维保方合同造价的依据。
说明:
1.对于出现的问题,维保方进行维修;如无法修复,需要更换设备的更换费用由甲方支付。
2.维保单位根据附加内容并结合维保门店实际制定年度维保计划,根据计划进行维保。
3.维保单位每月填写《维保报告》和《消防系统测试记录》备案。
消防系统测试记录
业主单位: 联系电话
安装单位: 联系电话
维保单位: 联系电话
测试人员:
测试日期:
火灾报警系统测试原始记录
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备注:
1、状态内:完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注明原因。 2、备注注明出现故障时维修的情况。
3、放电试验的时间不低于规范规定的要求(6个小时)
维保测试人(签字): 工程见证人(签字):
探测器/手报/消火栓按钮测试原始记录表
备注:
1、地址用探测器/手报/消火栓按钮实际位置表示(层和房间号)。
2、图纸编号明确写出编号,实际报警对应时用“√”,不对应时记录实际报警编号。 3、外观检查包括:元件外表的清洁度、有无松动和移位、报警和巡检指示灯是否正确等;若全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应注明原因。 4、有表格不能含盖的内容备注内注明。
维保测试人(签字): 工程见证人(签字):
防火门测试原始记录
备注:
1、部位应注明防火门实际所在的位置(层和部位)
2、闭门器试验是将防火门开启到最大部位,能否自动复位;符合要求用“√”表示,否则用“×”表示。
3、顺序器试验对双扇防火门而言,就是将防火门的开启顺序打乱,能否自动找正关闭;若符合要求“√”表示,否则用“×”表示。
4、外观检查包括门、闭门器、顺序器的外观,符合要求用“√”表示,否则用“×”表示。
维保测试人(签字): 工程见证人(签字):
防火卷帘测试原始记录
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备注:
1、部位应注明防火卷帘实际所在的位置(层和部位)。
2、外观检查包括;帘板无变形起鼓、轨道无变形和内陷外突;控制箱和保护罩完好无变形。
3、运行情况:帘板运行无异常噪音,电机运转无异常噪音。 4、故障信号反馈是否正常。 5、手动启动和联动启动正常。
6、手动速放和手动提升正常,拉力符合要求。 7、电源应是消防电源,主备回路转换灵活。 8、完全符合要求用“√”,不符合要求注明原因。 9、备注注明出现故障时维修的情况。
维保测试人(签字): 工程见证人(签字):
排烟/正压风机测试原始记录
1、部位应注明风机实际所在的位置(层和部位)。
2、外观检查包括;风机本体无变形和锈蚀;防鸟网无变形锈蚀;铭牌标识清楚无误;管道和阀门无变形锈蚀(风化);控制箱标识清楚无误,内无杂物,压线无松动。 3、运行情况:风叶旋转正常无噪音,电机运转无异常噪音。 4、手动启动和联动启动正常。
5、防火排烟阀动作灵敏,联动停风机正常,回答信号准确无误。 6、电源应是消防电源,主备回路转换灵活。 7、完全符合要求用“√”,不符合要求注明原因。
维保测试人(签字): 工程见证人(签字):
防火阀/排烟阀/送风阀测试原始记录
备注:
1、部位应注明阀实际所在的位置(层和部位)。 2、外观主要是外露的阀门叶片是否变形等。 3、图纸编号和实际回答编号应一致。 4、手动和电动开启应灵敏,回答信号无误。 5、备注注明维修的内容。
6、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用“×”表示。
维保测试人(签字): 工程见证人(签字):
水流指示器/末端试水装置测试原始记录
备注:
1、状态内:完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注明原因。 2、备注注明出现故障时维修的情况。
3、部位应注明水流指示器/末端试水装置实际所在的位置(层和部位)
4、末端试水装置的组件包括:试验阀、连接管、压力表;压力表显示在正常范围之内。 5、放水试验时水流指示器报警信号正确无误。
维保测试人(签字): 工程见证人(签字):
管网/喷头测试原始记录
备注:
1、部位栏内喷头的位置以房间或区域划分,管网位置以层或立管编号划分
2、喷头外观检查包括:无明显的磕碰伤痕及变形,表面涂、镀层完整;无任何外加装饰层,影响感温元件。
3、管网外观检查包括:无锈蚀变形;镀锌层或防腐层完好;管件接口处无渗漏痕迹;法兰连接处螺栓无锈蚀,垫子无变形。
4、管网阀门的状态应根据系统的要求,当关闭应处于关闭状态,当开启应处于开启状态,并具有明显的标志。
5、备注注明出现故障时维修的情况。
6、当完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注明原因。
维保测试人(签字): 工程见证人(签字):
消火栓测试原始记录
备注:
1、部位填写消火栓箱的实际位置。
2、外观检查包括:标识齐全、明显;门锁齐全关闭严密;消火栓的位置不应有遮拦物。 3、组件按设计要求应齐全,组件外观应完好,连接处无渗漏痕迹,水带和卡口连接灵活方便。
4、综合性能试验是指:消火栓按钮可以联动启泵,出口压力静压和动压满足规范要求。(静压当建筑高度小于100m时不小于0.07Mpa,大于100m时不小于0.15Mpa;不大于0.8Mpa;动压不小于0.1Mpa,不大于0.5Mpa。) 5、备注注明出现故障时维修的情况。
维保测试人(签字): 工程见证人(签字):
湿式报警阀/预作用阀/雨淋阀测试原始记录
备注:
1、状态内:完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注明原因。 2、备注注明出现故障时维修的情况。
维保测试人(签字): 工程见证人(签字):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测试原始记录
备注:
1、部位应该标明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所在的楼层位置。 2、外观无污染,附件完好
3、试验按钮应能启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 4、放电试验每月进行一次,每次时间不低于30分钟。
维保测试人(签字): 工程见证人(签字):
气体灭火系统测试原始记录1
备注:
1、状态内:完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注明原因。 2、备注注明出现故障时维修的情况。
维保测试人(签字): 工程见证人(签字):
气体灭火系统测试原始记录2
备注:
1、状态内:完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注明原因。 2、备注注明出现故障时维修的情况。
维保测试人(签字): 工程见证人(签字):
维保服务记录表格 消防控制室巡查记录
注:正常划“√” ,有问题注明。
消防水泵房巡查记录
注:正常划√,异常划× ,并详细填写记录,包括故障原因及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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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锡林郭勒盟兆泰消防设施维保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锡林浩特市锡林大酒店东侧兆泰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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