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下半身写作"
《诗经》中的“下半身写作”
关于“性”,这是个既让人意乱情迷,又让人羞于启齿的话题。劳伦斯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里面出色地描绘了性爱,却又在另外的场合抱怨:丑陋的做爱姿势是上帝跟人类开的最大玩笑。很长的时间里,无论东方西方,都视性为邪恶,性欲是一个魔鬼。但这个魔鬼却如影随形地寄居在我们的灵魂里,肉体中,挥之不去,“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连被尊为俄罗斯精神象征的老托尔斯泰,在日记中也时常痛苦不堪地喊叫:快给我一个女人吧,色欲让我片刻不得安宁!
另一方面,由于科学的发达,文明的进步,到了现在,人们关于性的认识当然是早已走出性禁忌的中世纪时代,趋于成熟。现代人对性的研究之深,之细,之科学,都非前人所能望其项背。可以说,当下很多人对性的看法已经相当理性,既不会视之为洪水猛兽,也不会一味纵情声色。它只是天赋人权或者说是自然权利中的一项权利罢了。在不触犯法律(最好是恶法除外,时髦的说法是非法之法不是法也)的前提下,使用、放弃或维护这项权利乃属自己私人领域里的事情,个人有绝对的处置权,毋庸他人置喙。不过,这样的观点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在性方面,现代人仍然有诸多禁忌,诸多禁区。学者李银河要求予同性恋以结婚组家的权利,便引起极大争议;她的“淫业非罪化”的提议,更是招来骂声一片。即使在性学如此发达的今天,要找一个普适的标准大家都认可,几乎不可能。
未来是怎样看待这问题我们不知道,现在又缠夹不清。那麽,我们姑且往过望看,看能不能避开这些现代人的鸡同鸭讲的观点价值之争,找到更有趣的故事来打发时间。
据说我们的祖先好象是“性开放者”。先民的性资源似乎从不缺乏。他们在原始时代过的日子听闻是现代偷偷玩“3P、4P”或换偶的人们羡慕不已的“群奸群宿”的“流氓生活”,或“人尽可夫”、“妻妾成群”的“幸福生活”;缺乏的到是食物资源,和现在恰好相反。现在是餐馆林立,酒红灯绿,大吃大喝,甚至暴殄天物。但,翻翻一些人类学家研究“人之初”之类的书,就知道先民们生活其实是惨兮兮的,禁忌颇多,苦不堪言。况且,那时的“物质文明”实在太落后了,即便拥有了“六宫粉黛”或“敷粉何郎”,也保不定雨露尚未滋润就已死于一只猛兽的“空袭”,一声炸雷的轰响,或一场部落的械斗„„这倒应了卢梭的一句话:人生而自由,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不过,我还是愿意避开现代人的性争论,来看古人的一些“性行为”,一是离得远,好戏说;二是在此基础上,乱说也无所谓。反正几千年前的事情,谁有底?。所以,我便挑《诗经》来消磨时间。
西周初期,也就是《诗经》的时代,距今3000年左右吧。那时的男女,似较我们现在要“酷”得多,“爽”得多。连尼姑也要勾引的南宋理学家朱熹主张“存天理,灭人欲”,说一套,做一套。但他本能地知道所谓“天理”其实就是“人欲”。所以,在读《诗经》的时候,不免露出真面目。《诗经》中的《郑风》、《卫风》全是男欢女爱的“靡靡之音”。因为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后世解经者硬是把这些赤裸裸的“床笫之欢”释为“后妃之德”,兀得不闷杀我也麽哥!但伪人朱熹在这次却说了实话。他说《郑风》全是男诱女之句,而《卫风》则全是女惑男之词。《诗经•郑风 •溱洧(西周中原河南的两条河)》说“溱与洧,方涣涣兮(水大貌),士与女(帅哥和靓女),方秉(拿)简(兰草,互赠花草,发短信也)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一般的注释将“且”释“徂(往也)”。这方面郭沫若的却有另一种说法,台湾的李敖先生便力挺此说。郭说“观,欢也”;“且,祖也”。意思就是“观”就是“快乐”的意思,“且”就是男性生殖器(甲骨文、金文里的此字就是男根的形状。为甚麽又要在“且”边加个“示”旁呢?原来“示”的初意是祭台,上面供个“且”,正是先民生殖崇拜意念的反映)。如果将上面一段对话翻译为现代“蛊惑仔”的时髦“黑话”,应该是这样的:
女(河南腔,挑逗状):老大,玩一夜情,中麽?
男(歉意状):Sorry,我刚跟别的马子开过房(“既且”,“既”,已经;“且”名词作动词用),不行了,改期吧。
真是洒脱,有魏晋风度也。
《诗经》中远不止《郑风》、《卫风》有此“淫声浪语”,此种情形好象是先秦人普遍的生活习俗。《诗经•召南•野有死麇》云“野有死麇(獐子),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意思是说一个男人(吉士)只需要一胯野味,便能搞定目标。正所谓拿了别人的手软,该诗的后面就写道那个怀春的女子得了好处后,半推半就地呻吟道“舒而脱脱兮(慢慢意)!无感(同撼,拉扯)我税(围裙)兮!无使犬也吠!”换成现代话就是:你慢点啊,你慢点!不要猴急啊,不要动作太大啊,不要扯下我的围裙!狗叫起来,惊动了我老爹。我们啥也干不成哟!
那时的人据说是不穿内裤的,上衣下裙,“感我税”就成了一个危险的动作。所以“箕距”(象撮箕一样两腿伸开坐着)是一种极不礼貌的行为。因为这很容易就露出了“把柄”或“漏洞”。《论语•宪问》:“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孝悌),长而无述焉(没成就),老而不死,是为贼(害人精)。’以杖叩其胫”。温和的孔子对朋友或弟子向来不搞“体罚”的,这次却老羞成怒地拿起拐杖敲打老友原壤的小腿,就是因为“原壤夷俟”。“夷”乃“箕距”之意也。孔子是最重“礼仪“之人,如何能够直面“黑松林中一老翁”的“下半身写作”!
所以,在那时,“箕距”待人也可以说是对对方的极度藐视。《史记》中荆轲刺秦王的情节叙述涉及此点,足可作一佐证:“(荆轲)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不中,中桐柱。秦王复击轲,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于是左右既前杀轲,秦王不怡者良久。” 其中“箕踞以骂”的细节正是荆轲知道自己壮志难酬时藐视秦始皇的最后一击。其意思好象是说:我无法取得你的性命,但也要用我的胯间物羞辱你一下,你值个卵啊!如此虎虎生风的故事,我们现在看来,也只能说,“强帖,顶!”
上面两个案例或者扯远了。裙裳或“箕踞”对圣人英雄来说,是个礼仪和尊严的问题。但,对一个弱女子来说,就是一个“脱”与“不脱”,“露”与“不露”的问题。也即如何解决“无感我税兮”的危险性问题。对“撩开绿罗裙”便是穿透最后屏障的聪明女子来说,用什麽样的“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才是值得琢磨的招数。因此,《诗经•郑风•将仲子》里面,美眉们就为“将仲子”(男生)划定了一条清晰的界线:“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意思是说你们这些骚男人尽管发浪好了,但一定要在我家的墙树外,与我保持一定的距离,否则就是“性骚扰”,我要叫“警察叔叔”来哟。
或许正是因为古人只有裙子而无内裤的缘故,让我们对《诗经•褰裳》中的情节浮想联翩。“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所谓“褰裳涉溱”即提起裙子过河,无论男女,这些“无裤套党”安有不春光乍现的道理。千年之后,遥念此情景,仍不免何其舂心乃尔!李敖先生把最后一句“狂童之狂也且!”断为“狂童之狂也,且!”,良有以也。“且”不是语尾助词,而是男阴的意思。那麽,结尾的诗句就是:你这个混小子太混了,有什麽JB了不起的!本姑娘有的是马仔!这样看来那“褰裳涉溱”之粗俗的风骚举动跟志摩GG风雅的“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一样,兀自叫人心儿晃荡不已。 临末,扯点题外话。我上面说古人不穿裤子,查了一下书,其实是不确的。古人呼“裤”为“绔”。《说文》云“绔,胫衣也。”段玉裁说“绔,今所谓套裤也。”类似我们小时穿的“叉叉裤”,只有两个裤管,没有裆,所以要着围裙以遮羞。但周人不着内裤似乎是确实的。直
到西汉《史记》才记载司马相如“自著犊鼻kun(衣旁,右边一个军字),涤器于市中”,与卓文君在成都好吃街开火锅店。“犊鼻kun”形似犊鼻,两脚穿进两个鼻孔,类似我们现在的短裤了。因此,我关于《诗经》中“裤”的胡说八道,大体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