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站运行规程
****抽水站
运行规程
1 范围
1.1 本规程规定了**泵站运行的基本技术要求、开停机、机电设备的运行、不正常运行和事故处理等有关事项。
1.2 本规程仅适用于***泵站。
1.3 运行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与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备制造商的特殊要求。
1.4 非本所工作人员其工作涉及到本规程范围内的也应遵照本规程进行。
1.5 全体人员应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熟悉本规程,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2 运行管理
2.1 一般规定
2.1.1 应定期对泵站工程水工建筑物、机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机电设备应定期检修,检修质量应符合要求,机电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必要的试验。检查情况、检修资料及试验资料应完整记录。安全生产工具、消防设施等应定期检查,并试验合格。
2.1.2 应根据泵站定期检查和检修结果按工程设备评级标准评定类别,主要设备的评级应符合《泵站技术管理规程》(SL-255)的规定。工程完好率应达到80%以上,其中主要建筑物的工程评级不应低于二类工程标准。设备完好率不应低于90%,其中与水泵机组安全运行密切相关的设备评级不应低于二类设备标准。安全运行率不应低于98%。
2.1.3 应确保与处防办和变电所的通讯畅通。
2.1.4 应加强泵站经济运行管理,提高泵站运行效率。
2.1.5 运行应具备必要的运行备品、器具和技术资料。主要内容有:
—— 运行维护所必需的备品;
—— 设备使用说明书和随机供应的产品图纸;
—— 电气设备原理接线图
—— 设备安装、检查、交接试验的各种记录;
—— 设备运行、检修、试验记录;
—— 设备缺陷和事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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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设备维护、运行、修试、评级揭示图表;
—— 安全工具;
—— 消防器材及其布置图;
—— 现场运行规程;
—— 反事故预案
2.2 运行人员的分工和职责
2.2.1 运行管理人员应经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2.2 运行期间应设总值班,负责全站的运行调度,掌握全站设备运行状况,发生事故时领导运行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总值班由站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担任。
2.2.3 三站下设四个运行班,负责泵站的正常运行工作。每个运行班设正、副班长负责当班运行中的工作,值班人员的工作由值班长分配。
2.2.4值班长应熟悉泵站机电设备技术性能,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程和程序,具有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并具有二年以上泵站运行管理的经验。
2.2.5 值班长负责当班期间安全运行工作,排除值班期间内发生的故障,接受总值班的开停机命令,与处变电所联络停送电,检查值班员对安全和运行规程的执行情况。
2.2.6 值班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巡视检查、设备操作、值班记录工作,并根据值班长的安排进行检修工作。
2.2.7 值班员在当班时间内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应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应擅自将非运行值班人员带入值班现场,严禁酒后上班。着装应整洁,思想集中,并做好现场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
2.2.8 泵站技术人员负责检查、指导各运行班的安全运行工作,负责运行资料收集、分析、整理,指导运行维修和故障抢修工作。
2.2.9 站负责人负责检查各运行班的安全工作,指导班长、班员排除运行中的故障,记录工作大事记。
2.3 运行交接班一般要求
2.3.1 在交班前30分钟由值班长召集交班人员,按交班内容要求做好交班准备。
2.3.2 接班人员在接班前应先开班前会,提前15分钟进入现场进行交接班。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完毕后集体离开工作岗位。
2.3.3 交接班内容应包括:
—— 泵站运行方式;
—— 设备运行有无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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