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级领导之间谈话联系制度
上下级领导之间谈话联系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局中层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做好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对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领导干部谈话联系制度。
一、建立干部谈话联系制度,是我们党干部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各级党委(党组)都要按照关于建立高素质干部队伍和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通过经常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加强沟通,密切关系,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特别是发现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时,更应及时谈话提个醒、打个招呼。有了缺点、错误及时改正,避免犯大错误,引导和帮助干部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实施干部谈话联系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原则。
(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由局主要领导同志负责谈话联系。
(二)局机关中层干部按日常工作关系由分管领导负责谈话联系。
(三)局机关一般干部(工作人员)由科室主要负责人谈话联系。
(四)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应互相谈话谈心,沟通思想。
三、谈话联系工作,每年至少一次。遇到以下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谈话。
(一)干部职务发生变动(含任前谈话)时;
(二)干部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出现偏差时;
(三)干部工作调动时;
(四)干部受到表扬、批评和处分时;
(五)干部在工作、家庭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或挫折时;
(六)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后;
(七)发现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毛病、缺点或群众有反映时;
(八)班子内部产生重大意见分岐,出现不团结苗头时;
(九)干部向组织提出要求时;
(十)遇到其他需要谈话的情况时。
四、同干部谈话,要结合干部工作的需要和领导干部的思想实际、抓住重点、讲求实效,体现讲政治、讲正气的精神。围绕“勉励、解和、告诫、鼓励、交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肯定成绩,又有针对性地指出问题,同时应认真听取干部本人对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话的领导同志要及时向党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