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节能降耗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节能降耗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促进节能降耗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管理,确保公司环境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活动、产品、生产作业及服务水、电、燃气、纸张、金属材料、原材料消耗。
3. 引用标准
a) GB/T24001--2004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b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管理暂行规定》
4.职责
4.1公司工程科负责公司节能降耗的归口管理。
4.2公司各部门、项目部负责本单位节能降耗的管理。
5.工作程序
5.1节能降耗计划的制定
5.1.1公司对使用水、电、纸张、钢材、原材料等物资进行控制,并由工程科、办公室共同制定节能降耗计划。
5.1.2公司工程科牵头会同各部门、项目部调查全公司现状,分析能源消耗的合理程度。并提出节能的目标、指标。制定公司的节能降耗方案。
5.1.3各部门、项目部提出节能降耗目标、指标,目标、指标应首先满足公司的要求。并且要有具体的节能降耗措施。
5.1.4制定节能降耗措施,包括能源消耗计划、加强能源计量和节能的教育培训、考核等。
5.1.5各部门、项目部设专人统计每月用水、用电纸张、用钢材、用原材料数量,建立统计台帐,为以后制定节水、节电、节纸张、节钢材、节原材料方案提供依据。
5.2方案和措施
5.2.1应节约使用能源,能多次利用的应重复使用,如水、电、纸、油等,应充分回收废物以社会再生产使用。
5.2.2在组织编制方案时,应有节能内容,并考虑节能设备、设施、计量的使用。能源资源消耗较大的生产线,制定专项的节能措施。
5.2.3工程科应对主要的能源消耗设备设施,进行消耗考核;如各类生产线及车辆的水、电、油、钢材进行消耗考核;定期检修设备、设施。
5.3检查和考核
5.3.1对节能降耗方案的实施,各部门、项目部按季度考核,公司工程科每半年考核一次全公司节能降耗情况。
5.3.2各部门、项目部应每月对单位节能降耗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5.4纠正与改进
5.4.1对消耗超标和检查、考核不符合的各级责任部门,要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的结果验证。
5.4.2工程科每年要提出公司的年度节能降耗报告,必要时提交管理评审。
6. 支持文件
6.1《文件控制程序》
6.2《记录控制程序》
6.3《绩效测量和监测控制程序》
6.4《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6.5《运行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