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公司简介
资产管理公司简介
资产管理(asset management),通常是指一种“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业务。从这个意义上看,凡是主要从事此类业务的机构或组织都可以称为资产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
一、分类
一类是进行正常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公司,没有金融机构许可证;另一类是专门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银行业监督委员会颁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
(一)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都通过设立资产管理业务部或成立资产管理附属公司来进行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它们属于第一种类型的资产管理业务。基于这种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分散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证券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之中。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管理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美国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直到九十年代初,曾经发生过一场影响很大的银行业危机。当时,美国约有1600多家银行、1300家储蓄和贷款机构陷入了困境。为了化解危机,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联邦储蓄信贷保险公司竭尽全力进行了援助,美国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设立了重组信托公司(ResolutionTrustCorporation,以下简称RT
C)对储贷机构的不良资产进行处置。RTC在1989—1994年经营的五年多时间,在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创新等方面多有建树,被公认为是世界上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成功典范。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自RTC开始,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成了各国化解金融风险,处置不良资产的通行做法。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目前,我国有4家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于1999年4月成立,其他三家于1999年10月分
别成立。 自2007年,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商业化运做,不在局限于只对应收购上述几家银行的不良资产.(详见百度
二、融资公司简介
(一)华融资产管理公司:http://www.chamc.com.cn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10月19日在北京成立。公司性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人民币。公司监管部门: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涉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范围以外的金融业务,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财政部负责财务监管。
主要业务: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
1.收购并经营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含商业化收购);
2.追偿债务;
3.对所收购的不良资产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
他形式转让、重组;
4.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5.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6.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7.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
8.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9.接受委托代理处置不良资产;
10.对管理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追加必要的投资;
1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http://www.cinda.com.cn/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4月20日在北京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人民币。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1. 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
2. 追偿本外币债务;
3. 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4. 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5. 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6. 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7. 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8. 根据市场原则,商业化收购、管理和处置境内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
9. 接受委托,从事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关闭清算业务;
10. 接受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
11. 接受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
12. 运用现金资本金对所管理的政策性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的抵债实物资产进行必要投
资;
13.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东方资产管理公司:http://www.coamc.com.cn 经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于1999年10月在北京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由财政部全额拨入。
公司目前由主营收购、管理和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
向经营不良资产和发展其他金融服务并重过渡。公司在全国26个中心城市设有25家办事处和1家经营部,负责所辖区域的资产管理、经营、处置等工作。公司拥有东银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公司、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酒店控股有限公司四家直属公司,以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等其他金融服务平台。
截至2008年6月末,公司累计接收银行不良资产6751.46亿元 (含新收购部分52.38亿元),其中政策性接收中行不良资产2773.13亿元,商业化收购建行可疑类贷款1289.02亿元 、工行可疑类贷款1212.93 亿元,收购其他商业银行不良资产52.38 亿元,受托处置中行损失类贷款1424亿元。截至2008年6月末,累计处置各类不良资产3537.09亿元,回收现金910.54亿元,其中工建两行可疑类资产已收现425.28亿元。政策性资产收现在2006年完成国家下达的承包任务后,现已超收70.05亿元;政策性债转股股权退出回收率为同业最高。
(四)长城资产管理公司:http://www.gwamcc.com/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是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人民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额拨入。1999年10月18日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
公司通过收购、管理和处置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司将利用其特殊的法律地位和专业化优势,综合运用债务追偿,资产置换、租赁、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资产证券化等手段,实现不良资产的价值回收的最大化,最大限度地保全国有资产。同时,公司的专业化运作,将有力地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发育和现代化金融工具的创新,有利于确立正常的社会信用关系,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目前拥有金融债权资产资源最多的资产管理公司。自2005年以来,共成功收购了中国银行资产包7个、中国工商银行资产包17个,以及华夏银行资产包1个,收购债权本金2,634.5亿元。
这些金融债权资产主要分布在辽宁(671.53亿元)、黑龙江(308.81亿元)、山东(368.01亿元)、河南(243.51亿元)、陕西(185.91亿元)、四川(161.65亿元)、重庆(46.31亿元)、内蒙古(46.70亿元)、湖南(156.05亿元)、广西(105.32亿元)、江西(106.04亿元)、福建(46.47亿元)、贵州(38.07亿元)、甘肃(49.44亿元)、宁夏(33.52亿元)、新疆(53.96亿元)等地区,而且有七成集中于地市级以上的经济发达区域。在这些资产当中,
抵押类、保证类和质押类资产占全部金融债权资产的87.96%,信用类占12.04%,投资风险低,回报价值高。 这些金融债权资产的产业分布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与零售业、房地产业和农林牧业,具有良好的投资前景。 单户在1000万元以上的债权本金合计占收购资产总量的80%,规模有大有小,具有可选择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