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供应商与采购管理作业程序
环保供应商与采购管理作业程序
1. 目 的:
为对环保材料厂商质量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供货商提供之环保材料之质量及特性符合本公司绿色部品原料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范 围:
本公司之环保材料厂商均适用之。 3. 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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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职 责: 3.1 采购单位: 3.1-1 负责环保原料样品采购及量产原材料采购。对新供应商提出评鉴。 3.1-2 负责所采购原材料之供货商选择和管理。 3.1-3 负责量产原材料采购订单、请购数据、交付进度的管理。 3.1-4 负责供货商相关环境(卤素)资料提交的跟催。
3.2 品保单位: 3.2-1 主管主导环境(卤素)质量保证管理系统之建立、执行检验、环保原材料供货商的环境(卤素)
管理系统质量考核; 3.2-2 IQC 负责依环保进料检验标准进行环保原材料之进料检验与判定,以及协助采购单位进行供货商
之管理; 3.2-3 品保部提出对合格供应商环境系统进行稽核,并定期对改善进度进行跟摧。
3.3 工程单位: 3.3-1 建立工程标准,并将客户环保要求体现在公司内部环境管理基准上;
且及时按客户要求或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更新; 3.3-2 参与供货商评鉴,并于样品承认时审核所测定之环境(卤素)管理物质成分是否符合本公司之绿色部品要求或客户之特定要求; 3.3-3 参与环保原材料供货商评核、制程材料异常分析。 5. 程 序: 5.1 供货商选择: 5.1-1 调查:
1)新供应商纳入样品前由采购提出评鉴,对工厂产能,品质保证体系,环境系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供应商须先提供相关样品,并附样品承认报告书,承认书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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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相关安规资料
b) 相关检测及特性试验数据 c) 环保合约 d) MSDS SGS报 材质证明 2)在确认各项调查结果均符合要求后,采购根据客户和实际要求将其纳入环保合格环保供货商的选择范围. 3)如出现以下情况,可不进行供货商调查: a) 海外供货商; b) 顾客指定供货商; c) 供货商是贸易公司,调查贸易接收报告; d) 其他供货商(如金额少. 不定期供货的供货商);
5.1.2 选择:
a) 采购单位应进行供货商调查合格后,鉴别其供货能力及质量是否达到环保要求; b) 客户指定之供货商,且获得Delta 环境系统评价合格; c) 客户对产品环保没有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以环保供货商为优先考虑;
d) 经调查被承认之环保合格供货商必须登录在
开。
5.2 供货商管理: 5.2.1 样品承认:
a) 工程单位对初步选定之原材料供应厂商提供材料规格要求;
b) 采购单位在要求供货商提供样品时应同时要求其提供零件承认书。
5.2.2 供应商稽核:
a) 由品保部排出对环保物料供应商年度稽核计划,转至采购,再由采购安排具体稽核时间;
(辅料厂商暂不考虑在内) b) 年度稽核由采购/品管/工程人员组成; c) 稽核缺失项目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改善对策,再由品管安排对改善对策的有效性执行
进行验证。
5.2.3 数据管理:
a) 《环保合约》──供货商每年提供一次(一般为正式确定交易后签定; b) 《环境(卤素)管理物质不使用证明书(承认检定用) 》──供货商首次送样或材质变 《ICP 测试报告》──供货商首次送样、材质变更,以及建太特殊要求时提供; 《材质成份表》──建太有需求时提供,从制作日期开始计算,有效期为一年; 《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建太有需求时提供,从制作日期开始计算; 5.2.3.6《材质证明》──建太有需求时提供,从制作日期开始计算,有效期为一年; 5.2.3.7《供货商样品承认书》──由建太文管中心承办分发至工程/品保/采购。
5.2.4 环保材料供货商必须有相对应之质量管理事务对应窗口及人员。 5.2.5 环保材料供货商应对建太之抱怨及退货进行及时检讨分析,在三天以内提供有效对策并落实
改善,如有特殊原因延期回复者(如供应厂商为代理公司,材料属海外来料) ,应通知建太,取 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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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d) e) f) g)
5.2.6采购文件/数据应由采购或生管单位至少保存四年.(情况特殊者,则另行订定) 。
5.3 采购文件审核: 采购人员将《订购单》及相关采购数据,呈单位主管审查,并依核决权限呈主
管审查,核准后方可购买。
5.4 采购数据管理: 5.4.1 依采购或生产需要,要求工程单位或品保单位提供图面或工程规范或采购规范,并做好管制,
不得擅自影印并交予不相关之第三者。 5.4.2 采购文件/数据应由采购或生管单位至少保存四年.(情况特殊者,则另行订定) 。 6. 应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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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应用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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