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追求的崇高目标
国家追求的崇高目标
不断有人在追问,作为国际行为主体的国家追求的崇高目标是什么?是利益,是实力,还是权力,亦或是其他的?就我个人来理解,我认为国家追求的崇高目标是全体国民能幸福,自由,安全的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当然,要实现这个目标,必定离不开国家利益实现的最大化,国家权力的不断扩大和国家实力的不断增强。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国际行为主体。国际行为主体是指能够独立地参与国际事务并发挥影响和作用的一系列实体。它还具有一些基本的要素和特征:必须具有一定的行为能力和政治经济实力,必须具有自身的特殊利益,必须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必须拥有相对稳定或固定的组织形式。毫无疑问,作为国际行为主体的国家都具有这些方面的特征。更具体的说,国家应归为到国家行为主体之中,而国家行为主体是当今世界最主要的国际行为主体,是决定国际政治事务的发展进程、构成国际关系的主导力量。
很显然,作为国际行为主体的国家每时每刻都在追求着最高的国家利益。丘吉尔说: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这句话也可说为,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修昔底德说:无论是在国家还是在个人之间,利益的一致是最可靠的纽带。不同的话语都深刻的道出了国家利益的重要性。那何为国家利益呢?一直以来,国内外各学术界都有着各种不同的界定。
从客体上看,一切能够满足或能够满足国家生存发展等方面需要并且对国家具有好处的事物,都是国家利益;任何国家利益也都是满足或能够满足国家生存发展需要并且对国家有好处的事物。当然,这种事物既可以是实体性的实物存在,也可以是过程性的事件存在;既可以是物质性的存在,也可以是精神性的存在;既可以是已经或正在满足国家需要的存在,也可以是能够满足国家需要的存在;既可以是现实的存在,也可以是潜在的存在。 从主体来看,国家利益只能是以国家为利益主体的利益。因此,国家利益虽然与帝王利益、官吏利益、朝廷利益、政府利益、统治者利益、被统治者利益、国民利益等等密切相关,并且在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复杂关系,但由于国家利益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因而不同于如上的任何一种利益,甚至在外延上属于具有全异关系的不同概念。
国家利益的具体内容或国家利益的构成,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认识。但目前比较常用的方法是从国家的安全、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四个方面来界定。
安全利益是一国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一国最核心的利益。保卫本国国土不受外来侵犯和维护国家的战略安全是国家安全利益的两个方面。经济利益是国家利益的基本内容,也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方面。对内维护独立自主发展民族经济的主权,推动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实现国富民强。对外维护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相应地位,保障对外贸易、投资、货币金融关系的稳定发展。
国家利益也是我们制定对外政策的重要依据,调整国家对外行为的基本着眼点,解释和证明国家对外政策合理性的重要工具。
从以上的简述可以看出国家利益的重要性,但国家利益的最大化是国家追求的崇高目标吗?我认为不是的,只能说他是国家追求的目标但并不是崇高目标。一切真正有关国家利益的政策方针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人民,最终都是为了谋求人民的幸福。我认为,国家利益实现的最大化能使国强民富。而最后的结果就是使人民生活的更舒适,更快乐。
也有人认为国家追求的崇高目标是权力。在国际关系中,权力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权力即强力,它作为一种政治概念和政治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在国际政治中,权力关系是一种国家间相互影响的现实,主要是指一个国家影响和改变其他国家行为的能力。
权力是相对的,这表现在:其一,它是一个可比较的概念,权力在投入使用时,总是根据其所施用的对象来进行界定。其二,权力虽然可进行物化和计量,但是权力构成的不同部分之间的可比性是相对的。其三,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权力地位是处在不断的变化发展
中的。同时,权力又具有两重性,它既是一种国家追求的目的,又是一种实现国家利益的手段。摩根索提出了一个“权力限定利益”和“被界定为权力的利益”的说法,即认为一个国家利益的实现,取决于一个国家拥有权力的大小,一个国家要最大限度的实现自己的国家利益,就必须最大限度的寻求和使用自己的权力。但权力也是有限制的,并不是无限度的。
由此看来,权力是十分的重要的。它与国家的利益辩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它作为实现国家利益的一种手段,关乎到一个国家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但正因为权力本身具有强制性,这使得它不能成为国家追求的崇高目标,过分追求权力,必然已走上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之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同样,和国家利益一样,国家权力的不断扩大,在国际上拥有更大的话语权,这本身就有利于使本国人民生活在一个更安全的国度里,最终也将是人民生活的更幸福美满。
还有人说国家追求的崇高目标就是实力。这个说法也是大多数人较为认同,比较有代表性的。俗话说,落后就要挨打,有实力才是硬道路。这的确不假。中国近代百年的屈辱史已经告诉我们了一个国家的实力是多么重要。尤其是现在中国实力的大大增强,使得我们在国际有了更高地位和更大的话语权。这是以前的中国所缺和不可比拟的。
所谓国家实力,它是指一国所具备和拥有的各种力量的总和,就是一国的综合国力。因此,国家实力也必定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它既包括有行的概念,也包括无形的概念。我们称为有形实力与无形实力。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硬实力和软实力。
硬实力是指支配性实力,是指一国的地理条件、人口、自然资源、经济实力、军事实力和科技实力;通俗的说硬实力是指就是指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力量。“软实力”作为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指一个国家依靠社会制度,政治制度的吸引力、文化价值的感召力和国民形象的亲和力等释放出来的无形影响力。
通俗的说硬实力是指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力量。它是一种有形的载体,软实力是无形的延伸。强盛的软实力,恰恰是一种硬形象。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国家提升软实力比提升硬实力更为困难。经济硬实力的提升,有市场的“无形之手”就能强劲发展。软实力实际上就是讲文化实力,讲一个国家除了单一经济实力外很多涉及到文化方面的一种力量。这种影响力,这种对外界的形象,都构成这个国家综合国力的概念。具体软实力所指的是指文化、教育、法律坏境、制度建设、国家的执政能力、管理能力、国民的心态、国民的形象、中华民族精神和凝聚和来自文化传统持久的一种对国民的影响感,凝聚力等等。
国家实力对国际行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它对行为主体的行为能力的影响上,一个行为主体在国际舞台上作用的大小,主要表现为其行为能力的大小。一般来讲,综合国力强大的国家,其行为能力和对外影响力就大;综合国力弱的国家,其行为能力和对外影响力就相对较小。同时,国家实力对一个国家的对外行为也具有重要的制约作用,它是制定对外战略的重要依据,实现国家对外目标的重要手段和决定国家对外行为方式的重要因素。
清华大学教授就曾说:国家的崇高目标就是综合高能力。这和认为是国家实力是十分相似的,也有一定的因果性,有实力才有能力。不可否认,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就可以看出国家实力对我们多么的重要,但是,我还是认为,提高综合高能力的目标也还是为了使国民能生活的更好,更自由,更安全,更幸福。
那也有人说,国家追求的崇高目标就是国强民富。其实不然,在这个时代,说国家追求的崇高目标是国强民富有些言过其实了。早期就有学者讨论,国家的崇高目标是在致富还是在强国上。很显然,国家制定战略、策略、政策不应以单纯的增加财富为其指导原则,因为国家财富决定不了国家实力,财富只是国家综合实力中的一种。只有如何去利用好这个财力,使其不断增强我国的经济安全保障能力,提高我国的军事能力,提升国防安全,提升社会保障能力,提升教育能力和创新能力等等来不断增强我国的综合实力,是人民生活的更安全,更有自信和自尊,这才是重要的。总之,国强民富的终极目的也是为了能使人民生活的更幸
福。
更还有一些学者将保障公平与正义作为国家追求的崇高目标,我也很赞同这些学者为其定义的地位和影响能力。的确,一个国家要实现真正的复习与强大,不管政府作出什么样的决策,倡导怎样的世界观和价值观,都需要公平与正义的土壤催生其成长,尤其是在现在这个年代里,人们越来越看重公平与正义,一切不公平的举措都会遭到人们的热议与批判,甚至是十二分的抵触。
所以,毫无疑问,公平和正义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但是,我们不应该忘了,公平与正义要建立在一定的社会财富的基础上,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把其作为国家追求的崇高目标更欠说服力。同样,我们也应该知道,追求公平与正义的背后其实是在追求一个使广大民众更幸福的生活。
利益、权力、实力、公平与正义都是国家追求的一个个目标,它们对实现国家的崇高目标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幸福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我们终其一生,也在追求幸福。一个国家应该是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与愿望的,所以他最崇高的目的就是使他的子民能永远幸福,自由,安全的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
以上就是我关于什么是国家追求的崇高目标所做的一点探讨,若有什么不妥或错误之处,还请老师能不吝赐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