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伦理思想
1.(1)倾向于放弃关于天地运行的超自然的和神话的旧解释,而代之以非人格化的力量和趋势(如道、阴阳、五行)作出的解释。(2)至少在理论上强调统治者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即高贵的出身再辅之以合格的智能和道德,从而使他能当之无愧地承担十分重要的统治任务。(3)但是由于统治权在正常的情况下是世袭的,于是相应地强调训练一个受教育的非世袭官吏阶级,以充当统治者的顾问。这一强调标志着断然背离了任职只取决于良好的出身这一传统的观点,同时朝着根据竞争性的考试吸收官员的中华帝国文官制度的方向发展。(4)强调社会和谐的理想,虽然这种和谐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上。换句话说,这一强调的基础是,每个人准备接受他在一个有等级的结构中的特定地位,尽其最大的努力履行与那个地位有关的社会职责。(5)强调大一统,它不但包括政治的统一,也包括思想意识和文化的统一,同时它也为和平、好政府和社会福利提供一个必不可少的基础。
由于士的出身不同,立场不同,因而在解决或回答现实问题时,提出的政治主张和要求也不同。他们著书立说,争辩不休,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形成了儒家、道家、墨家、法家、阴阳家、名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等许多学派。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儒、墨、道、法四家。
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争鸣,呈现出思想解放、人才辈出的局面,是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中罕见的现象。它是我国学术思想的重要发展时期。究其原因:①战国时期封建经济迅速发展为学术文化繁荣提供了物质条件。②社会大变革有利于促进思想文化的繁荣。私学的兴盛造就了一批有知识的思想家。③各国纷争的局面促成了思想自由的社会环境。④战国时期处于历史大变革时期,社会矛盾错综复杂,阶级关系出现了新的变化,因此各阶级、阶层针对社会变革的现实发表不同的看法,提出各种方案,宣传自己的主张,于是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这实际是经济基础的变革在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必然反映。
归根到底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任何阶段的文化必然是此阶段政治、经济的反映。战国时期之所以会出现“百家争鸣”的局面,是和当时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变化密切相关的。它是当时激烈的社会变革、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与阶级关系变动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反映。
3.对儒、法、道家思想的综合认识(我国封建时代治国模式的形成认识) 儒家、法家和道家站在不同的阶级立场上为封建统治者设计了各具特色的治国思想,儒家提倡德政、礼治和人治,强调道德感化;法家提倡实行法治,强调暴力统治;道家提倡顺乎自然, “无为而治”,三者具有很大的互补性。经过秦、西汉初年的治国实践从正反两个方面证明:在动荡年代,军阀割据,难以用儒家路线实行全国大一统,而法家路线却能收到这样的效果;在动荡结束之初,人口凋敝,生产破坏,应该实行道家无为政治,与民休息,以恢复和发展生产;当国家稳定,走上正常运行轨道之后,不能再实行严刑峻法的暴力统治,而以儒家路线为宜。三者之间表现出了互相融合趋势。到了汉武帝时期,董仲舒以儒家路线为基础,以法家路线为辅助,兼采道家的合理思想,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统治思想的基本格局。从此以后,以儒家伦理道德为中心,以法家的严刑峻法为辅助,以道家权术政治为手段的治国模式基本上符合中国古代的国情,成为历代统治阶级奉行不变的治国圭臬。
诸子百家的思想对于我们为人和治国等方面,至今仍然具有其积极意义,只是需要我们有选择的借鉴和吸取。
4、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的大变革时期,也是中华文明奠基的重要时期 大变革的表现:
(1)经济方面:由于铁器、牛耕推广,生产力迅速提高,井田制瓦解,出现了封建制的生产方式,形成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出现了独立经营的手工业者和商人。
(2)政治方面:周王室衰微,“征伐自诸侯”,世卿世禄制被军功制取代,以分封制、宗法制为主要内容的奴隶社会政治制度为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取代。
(3)思想文化方面:出现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上的大解放。旧的思想观念受到冲击,对人的重视在社会上普及开来,学在官府的局面被打破,私人讲学开始,个人著书立说成为风气。适应各种政治派别的需要,出现了各种学派,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
(4)民族关系方面:“华夷”观念削弱,华夏族与周边的少数民族在征伐和生产中逐渐开始了融合。
(5)军事方面:诸侯国在争霸称雄的战争中,在政治、经济,军事方面推行改革,富国强兵,这在客观上有利于封建因素的成长,促进了新旧体制的更替过程;大国在争霸战争中相互兼并,实现了区域性的局部统一,加快了全国统一的步伐;打破了列国旧的分野,各民族频繁迁徙和交往,推进了民族融合的进程。 总体上讲,春秋战国时期最本质的特征就是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 “奠基”主要表现可以从民族、农业、工商业、文化、国家等方面来理解:
(1)第一次民族融合形成。
(2)农业技术基本定型。
(3)手工业分工细致、商业兴盛、封建城市兴起。
(4)以黄河流域为主体、中原地区长期领先的经济格局形成。
(5)重农抑商政策形成。
(6)政治上创立了一系列制度。
(7)中华传统文化日趋成熟。
2.在孔子伦理思想中,包含着一套以“仁”为核心的伦理道德规范体系。可以说,关于道德规 范的理论,构成了孔子伦理思想的主体内容。
(一)仁。在孔子的伦理思想中,“仁”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孔子说:“志士仁人,无求 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注:《论语·卫灵公》。)“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注:《论语·里仁》。)“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水火,吾见蹈而死者矣,未见蹈仁而死者也。”(注:《论语·卫灵公》。)他甚至还 说:“当仁,不让于师。”(注:《论语·卫灵公》。)由此可见孔子对“仁”的高度重视。
我们认为,“仁”是孔子伦理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孔子伦理道德规范体系中的基本原则。樊迟问仁时,孔子回答说:“爱人。”(注:《论语·颜渊》。)还有一次孔子回答说:“居处恭,执事敬,与 人 忠。”(注:《论语·子路》。)子张问仁时,孔子回答:“恭、宽、信、敏、惠。”(注:《论语·阳货》。)等等。可以说,孔子 提出的一系列伦理道德规范,都是“仁”的具体展开和体现,同时又都可以归结于“仁”。 在孔子提出的爱人、忠恕、孝悌、礼、让、中庸、
信、义、宽、敏、恭、惠、勇等道德规范 中,始终贯穿着仁的思想和要求。所以我们认为,在孔子提出的伦理道德规范体系中,“仁 ”是一个居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的范畴和概念,或者说,孔子伦理道德规范体系的基本原 则就是“仁”。在孔子的伦理思想中,“仁”作为一个基本的道德原则,是人们处理各种道 德关系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根本准则,它贯穿于孔子伦理思想的全部内容之中,也鲜明地 、集中地体现着孔子伦理思想的本质和特点,其他的道德规范以及具体道德关系方面的某些 特殊要求,都是这个基本原则的补充、展开和具体表现。
(二)爱人。“爱人”是孔子关于“仁”的道德原则的理论基础和第一要义,也是人们在实 践“仁”的过程中的首要的指导思想和道德要求。“仁”是孔子对春秋时期仁爱思想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社会政治伦理观念。
第一,以"孝"为"仁",即根据血缘关系建立一套适合于维持社会安定的普遍的伦理秩序,这是"仁学"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第二,以"礼"为"仁",即"仁"就是一套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纲常礼仪。
第三,"仁者爱人",即应将"孝悌"推广至社会上的所有人,这是"仁"学的核心。 第四,"推已及人","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仁学"的实施方法。
第五,提倡"君子人格",这是仁学的追求目标,即以"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却"不改其乐"为生活楷模。
3. 老子哲学的中心观念是"道",他的整个哲学系统都是由他所预设的"道" 而展开的。形而上的"道"是我们人类的感觉知觉所不能直接接触的。如果这个形而上的"道"不与人生发生关系,那么它只是一个挂空的概念而已。然而老子的哲学形而上的色彩固然浓厚,但他最关心的仍是人生与政治的问题。因此,"道"必然要向下落实到经验界中,老子认为凡是自然、无为、柔弱等观念,都是"道"所表现的基本特性和精神。其中,"无为"的观念成为《老子》一书的中心思想,其他的重要观念都是围绕这个观念展开的。
道家学说形成于先秦时期,与儒家文化互相激荡,相辅相成一起成为中国古代文化的思想脊柱,道家学说是以道为最高哲学范畴,道是世界的最高实体,道既是宇宙万物的本原,又是宇宙万物赖以生存的依据。道家学派以道来探究自然、社会、人生之间的关系。主要代表人物老子、庄子。
道家 以先秦老子、庄子关于“道”的学说为中心的学术派别。道家之名,始见于西汉司马谈的《论六家之要指》,称为“道德家”。《汉书·艺文志》称为道家,列为九流之一。老子是道家的创始人,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思想。在庄子前或同时,有杨朱的“全性葆真”说,宋钘、尹文的“情欲寡浅”说,彭蒙、田骈、慎到的“弃知去己”说,都同道家思想接近,有称之为道家别派者。道家学说以老庄自然天道观为主,强调人们在思想、行为上应效法“道”的“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不尚贤,使民不争”。伦理上主张“绝仁弃义”,以为“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与儒墨之说形成明显对立。其后,道家思想与名家、法家相结合,成为黄老之学。为汉初
统治者所重。到汉武帝独尊儒术,黄老渐衰。同时,道家思想流入民间,对东汉末年农民起义运动中道教思想的产生有所影响。魏晋间玄学盛行,王弼、何晏辈首以老庄解释儒家经文,促成儒、道融合。佛学传入中国后,学者用老庄诠释佛典,又有释、道合流之势。宋明理学家力倡儒家道统,佛、老并斥,但对道家思想仍有某些吸收。道家思想对中国政治、思想、科技、文化、艺术等方面,都有深刻影响,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家的主要著作有《老子》、《庄子》等。庄子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人,思想精髓是主张"道德"
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思想,故历史上老庄并称,道家思想又称为老庄思想。 庄子思想的可贵之处,是具有朴素的唯物自然观和辩证法因素。他认为“天地者,形之大者也,阴阳者,气之大者也,道者为之公”(《庄子·则阳》),气,即物质自然性,故其主观精神的道,是与客观自然的气分不开的。庄子继承和发展了春秋后否定天命观的思想,认为“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气”(《庄子·知北游》。),死,亦为客观自然的事,无君臣尊卑之别,这无异揭示了人的自然属性,否定了权贵奴役人民的合理性。他指出客观事物都是变化的,“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物量无穷,时无止,分无常,终始无故”(《庄子·秋水》。
客观事物的变化,则是由于矛盾双方相互作用而引起的:“安危相易,祸福相生,缓急相摩,聚散以成”(《庄子·则阳》。)]。庄子在认识到客观事物的变化及其矛盾双方作用的同时,又进一步认为对立的双方是可以转化的,“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庄子·知北游》。)]无疑的,这都是庄子继承了老子朴素辩证法的积极一面,是老庄思想的精华所在。
但是,由于老子在肯定客观事物矛盾对立而相互转化的同时,却忽略了矛盾转化的条件和新旧质的区别,庄子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却把朴素的辩证法进而引向了相对主义。他认为“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庄子·齐物论》。],世界上没有是非、善恶、美丑之分,“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同上。)]双方都自以为是,而以对方为非,实际上没有绝对的是非。庄子的这种相对主义必然导向怀疑主义,如“庄子梦为蝴蝶”,不知是庄周梦为蝴蝶,抑或是蝴蝶梦为庄周,形象地反映了这种认识论的不可知论和怀疑论。庄子一生饱受战乱之苦,无法摆脱冷酷无情的现实,故对一切均持怀疑态度,失去了探索真理的信心,是“小国寡民”思想的典型表现。庄子的相对主义,固属唯心主义体系,但他觉察到了认识的相对性,指出了物质的不确定性,对后来唯物辩证法的进一步发展是有启迪作用的。
中国人性格有许多最吸引人的因素都来源于道家思想,中国如果没有道家思想,就会像是一棵某些深根已经烂掉了的大树(李约瑟),道家对中国传统文化乃至国民心理影响既深且广,现今理应加强对于这一重要思想源流的研究,深入发掘其富有人文价值之精华;《老子》所注重的直觉认识方法论,受到了诸如爱因斯坦、彭加勒、波普、汤川秀树等世界级科学家的充分肯定,认为是现代物理学乃至哲学思想的重要方法;环境学家也把《老子》的思想作为他们注重生态平衡、
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依据。此外,《老子》所阐发的和平主义、清静无为的思想对于处理当代国际政治乃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具有可贵的启迪意义。 "道",它是构成宇宙万物的本体和内在生命力;它是宇宙万物的本质和发生、发展、消亡、转化的根本规律;它是人类认识宇宙、万物、人类社会和思维的方法;它是人生修炼身心的方法、途径和境界;它是人类行为的规范等。老子的道,有多种含意,须活看,不可偏执一面。
"道"的基本特点可归纳如下:
1、"道"是物的自然法则。它排斥一切神或"天志"。
2、"道"永远存在,它是永存的物质世界的自然性。"道"在时间与空间上都是无限的。
3、"道"是万物的本质,它通过它自己的属性(德)而显现。没有万物,"道"就不存在。
4、作为本质来说,"道"是世界的物质基础"气"及其变化的自然法则的统一。
5、"道"是物质世界中不可破灭的必然性,万物都从属于"道"的法则。"道"摧毁一切在它道上的障碍。
6、"道"的基本法则是:万物与一切现象,处于经常的运动与变化中,在变化的过程中,万物与一切现象都转化为自身的对立物。
7、万物与一切现象,都处于相互联系的状态中,这种联系通过统一的"道"而完成。
8、"道"是视之不见,传之不得的。它是我们感官所不能感知的,但在逻辑思维中,它是可以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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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有关,试论之。
一、融摄儒家纲常,结合成仙信仰,突
出仙道兼修的伦理思想。
道教的伦理思想,融摄儒家纲常。
道教融摄儒家这一纲常伦理,并突出其以忠孝为轴心的伦理思想。
二、吸取墨家兼爱,强调群体协作与自
身修养并重的伦理观念。
道教的伦理思想,又吸纳了墨家的兼爱
理论。“
三、以神道设教,称神灵为人伦最高主
宰的伦理说教。
道教的伦理思想,虽吸取了儒、墨两家
思想,但与儒墨两家相比较,又有很大
的差别:儒家伦理主要靠世俗权力的力
量加以贯彻,墨家伦理主要靠自控力量
加以履践,而道教伦理则是靠神灵的力
量加以执行。道教以神道设教,以神的
威力驱使人们去奉行其伦理道德,更具
神圣性和威慑性。
4. 墨家主张“兼相爱,交相利”,“周爱人”,要求人们“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墨子关心人民的生产和生活状况,与“耻于言利”“义利对立”的儒家相反,他以“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为检验事物的标准,主张“务求兴天下之利” 。墨子还以功利主义解释“兼爱”,认为“爱利万民”,“爱人利人生” 。墨家进一步提出“节用”、“非乐”的思想,反对贵族的奢侈浪费和享乐主义,因为对于“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必须“强力疾作”的劳动人民来说,统治者美食华服、大兴土木,儒家厚葬礼乐之类,使得“民力尽于无用”,是应当制止的。墨家反映了劳动人民的呼声,所以一度十分显赫,《孟子》中有“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之说。墨家实际上代表了小生产者的利益,也反映了小农基础上的中国主义的专制之必然。
墨子言功利,和杨朱的"为我"大相径庭,他说的利,不是利己,而是普天同利,这种建立在理想国基础上的功利主义,是《墨子》一书的基本道德观念。 墨学是代表小生产阶级说话的,具有一定的人民性。因此墨家反对剥削,崇尚劳动。提出“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不与劳动”的,就不能“获其实”。
《墨子》一书政治观点和道德观念形成的共同基本核心思想,便是墨子提出的"兼爱"(兼相爱),"兼爱"是墨家学派的主要思想观点。其它非攻、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也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墨子的"兼爱",是对孔子思想体系的基本观念的"仁"的改造。墨子提倡"兼相爱" ,就是说无差别地爱社会上一切人。
提出“兼相爱,交相利”,以尚贤、尚同、节用、节葬作为治国方法。它还反对当时的兼并战争,提出非攻的主张。它主张非命、天志、明鬼,一方面否定天命,同时又承认鬼神的存在。前期墨家在认识论方面提出了以经验为基础的认识方法 ,主张“ 闻之见之 ” 、“取实与名”。
节用节葬
节用是墨家非常强调的一种观点,他们抨击君主、贵族的奢侈浪费,尤其反对儒家看重的久丧厚葬之俗,认为久丧厚葬无益于社会。认为君主、贵族都应象古代三代圣王一样,过着清廉俭朴的生活。墨子要求墨者在这方面也能身体力行。
墨子认为“义”就是“利”,“利”就是“义”,主张尚义贵利,追求义利合一。墨子既重利,又重义,把“义”看作达到“利人”、“利天下”的手段,既肯定“利”是目的,又倡导贵“义”,维护了道德的尊严,实现了目的与手段的统一。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义利关系具有借鉴意义。
墨子的“兼相爱,交相利"思想之实质,"是一种柔性管理,它通过人们之间的互动的相爱来改善人际关系,消除破坏性冲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人们既能'自爱'又能'爱人',从而每个人的利益都能得到满足,这符合人的自然性的需要,又符合社会道德法律规范。"日本的池田大作认为"墨子的爱比孔子的爱更为现代人所需要。"威廉·大内在Z理论中所推崇的日本企业文化,正是墨子这一思想的再现与复活,这对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无疑具有较大的作用。所以企业可以根据墨子思想塑造成功的企业文化。"兼相爱交相利"也是人际交往中的重 要原则--一尊重、互惠的体现。
5.韩非人性理论所讲的人与人之间是一种利害关系,遵循平等交换的原则。先秦法家对人性问题作了深刻的探究,并且认为人性自利。韩非作为法家的集大成者,他吸取了告子和荀子的人性论的某些成分,吸取了商鞅等人关于人性的一些观点,建立了人性自然论。
(1)人性好利。这种以安利去害作为人的自然本性的观点,是对前人思想的继承。
(2)人性自为。自为就是自立,人人都有自立之心,它是社会生活中争夺不休的根源。韩非认为自利不危害社会的安定,而且能够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和社会的安定。
道德不作为治国的原则,但可以作为治国的辅助。韩非在强调厚赏重罚、信赏必罚的同时,主张用“誉”、“毁”来辅助赏罚,即是用道德的力量来促进法制的施行。韩非对君主的道德是非常重视的。他认为,一个合格的君主起码要具备如下条件:第一,要圣明,要作“明主”。在韩非看来,能真正实行法制的君主只能是有
德行的君主。他希望有像尧舜那样的贤明的君主:“尧无胶漆之约于当世而道行,舜无置锥之地于后世而德结。”(《安危》)第二,要重视民心。在韩非的心目中,民心的重要程度仅次于“天时”。他说:“逆人心,虽贲、育不能尽人力。”(《功名》)禁令能先治本的才有效,用兵能服民心的才能胜,圣人治理民众,因为先治本,所以能强大;因为先服心,所以能取胜。第三,立信立德。韩非强调“信”为君主必具之德,是维护统治的必要手段。在韩非看来,君主是政令的发布者,君主守信,才能树立威性,做到令行禁止。君主对人民诚信无欺诈,是安定国家、实现富国强兵的关键之一。“安术有七,危道有六。安术:„„七曰有信而无诈。”(《安危》)韩非认为,君主的信用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外储说左上》)。
韩非认为,官吏是君主的帮手,在治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韩非看来,臣子应具备如下之德:其一,公正廉明。韩非指出:“善为吏者树德,不能为吏者树怨。概者,平量者也;吏者,平法者也。治国者,不可失平也。”(《外储说左下》)要求官吏严以律己、正直无私,不避权贵、严格执法,尽臣子应尽本分。韩非提出大臣应秉公荐才,做到“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外储说左下》)。韩非认为,如果官吏都能公正廉明,那么国家就能呈现出清明盛世的情景:“官不敢枉法,吏不敢为私利,货赂不行,是境内之事尽如衡石也。”(《八说》)其二,要有所长。韩非盼望有贤臣,认为没有贤臣就治理不好国家。他心目中的贤才是指有能力的法术之士。其人格素质:在价值目标上,以“公义”为宗旨,“去私心行公义”;(《饰邪》)“修身洁白而行公行正,居官无私,人臣之公义也”(《饰邪》)。在处世态度上,既有变故革新之精神,又有刚毅正直之品质。在办事作风上,能明察与实干,反对华而不实、言行不一,“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孤愤》)。其三,忠诚务实。在韩非看来,为人臣必须具备“忠”的品质,并且应当把为君主“尽忠”看作自己人生的最高追求。“忠”的内涵:一是绝对的忠,不允许有丝毫的犯
主。“忠臣之事君也”,“所谓忠臣,不危其君。”(《忠孝》)为臣应当“北面委质, 无有二心。”(《有度》)二是臣对君之“忠”是“公忠”,是天下“公义”,要一心一意,心无旁骛。三是“忠”应当符合“法”的要求,“虽有忠信,不得释法而不禁。”(《南面》),“尽力守法,专心事主者为忠臣。”(《忠孝》)由此,韩非把尊君事主的主张发展到了极致,提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忠孝》)。这一思想后被发展为“三纲”, 使“忠”的思想成为封建道德的重要内容,成为天经地义、永恒不变的政治伦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