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施工招标文件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许昌·新景苑一期 园林绿化景观工程
河南物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许昌物华置业有限公司
2010年6 月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
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
第五部分、授予合同
第六部分、技术规范
第七部分、投标函格式
第八部分、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第九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十部分、图纸及变更文件
第十一部分、清单样表格式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许昌新景苑园林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工农路西新兴路南
3、工程规模:景观绿化工程面积约2 万平方米,其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面积约8000 平方米
二、合同工期:
1、预计开工日期:2010年8 月1 日
2、预计竣工日期:2010年12月20 日
3、工期为60 日历天,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须由甲方签证认可。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近两年住宅小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有着良好的业绩与信 誉的园林绿化专业施工企业,同时必须具有园林贰级或贰级以上的企业资质,拟派项目经理为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
四、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项目经理证、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2、投标人近两年完成的主要类似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施工的工程情况(验合同原件、留复印件);
3、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简历、业绩和资格材料,以及拟在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包括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情况;
4、完成本工程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5、企业资信(能证明企业信誉的有关材料等);
五、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为按河南省河美艺术景观有限公司设计的许昌·新景苑居住小 区景观施工图范围内一期的全部土建、安装和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方的整形、土壤
的改良)。乙方不承担购土费用。
2.本次招标内容不包括小区主干道路铺设和小区管网污雨水管道埋设。
六、标书计算方式:
1、依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 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本工程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包工期、包质量、 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主要材料按许昌市2010年第贰季度信息价计算,信息价中未包含材料价格以市场价为依据。乙方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已经审查完毕,保证其所报单价已包含了施工图及其变更文件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而无遗漏。
1.1措施项目费:
1.1.1、完成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范围内所需的全部措施费用。投标人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以“项”或“宗”列项报价。
1.1.2措施项目费不予调整,投标人漏报或少报,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 费用之内而不予支付。
1.1.3 因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属于招标范围以外的措施项目费,按合同约定结 算。
1.1.4 地下隐蔽构筑物拆除、树穴的拆除、砼垫层的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外运费用等, 若投标报价中未单独列出,均视作已包含在报价内。(乙方自行产生的建筑垃圾有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对其它单位堆放的垃圾承担对现场的管理责任,如不能断定是谁造成,乙方自行处理)
1.2规费和税金:规费、税金等在投标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报价,未报或少报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内而不予支付。
1.3 安全文明生产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投标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 用,投标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规定进行合理报价,未报或少报将视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中。
1.4 主要材料:投标人可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注明材料生产厂家、产地、品牌作为评 标依据之一。
2、标书计算范围:《许昌·新景苑景观工程施工图(园建)》、 《许昌·新景苑景观工程施工图(结构)》、《许昌·新景苑景观工程施工图(水电)》、《许昌·新景苑景观工程施工图(绿化)》及图纸变更。
七、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全部工程必须根据建设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相关规范和规程及施工图纸施工,并达到合格标准。
2、进场的所有苗木必须生长健壮、树冠优美、带合格土球,并确保是无伤、无病、无残、无虫、不枯老的全冠苗,经发包方人员检验其规格、质量和数量,签字认可后方可种植;检验不合格的,承包方应予无条件调换,外地购进苗木必须具有检验报告。
3、苗木一次成活率不低于90%,竣工验收后一年期间的成活率为100%。
4、乙方所采购进场的播种用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自外地引进的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到90%以上方可使用。
5、种植材料、种植土和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由甲方、乙方和监理工程师按其规格、 质量分批进行验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否则不得进入下一工序。
6、土方工程应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及甲方要求,回填土应满足绿化种植要求,土方来源需征得甲方同意。
7、各类石板、块石、条石等石材的强度、色泽和加工精度达到设计要求,棱角完整、 无翘曲,安装密实、牢固、平整;山樟木采用二等防腐木。
8、施工中所有材料必须达到甲方要求,若未达要求造成的材料浪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应 自行承担。
9、乙方应积极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指挥协调。
10、首次验收质量未达合格标准及样板工程标准,则乙方除承担返修费用外,还要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11、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乙方对其所购材料的质量免除责 任。
八、投标报价:
1、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2、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计 价(2008)》、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变更文件、图纸答疑文件和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 量清单进行报价。投标单位参照市场行情,考虑自身的实力进行报价,并承担投标风险。
3、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投标单位认为要发生的试验费用(包括专业测试部门的测试费用)、施工费用、验收及城市管理有关规费(市政、市容、环保、环卫、交通、治安等) 均在相对应的项目内报价,未体现的,视作已包含其中。
4、投标报价中应包括种植土改良费、杂物筛选、地形塑造、
5、投标人应按附表中的规定填写各个项目的清单报价,其中明确如下项目报价:
6、根据投标人的实际经验对苗木的结算,建议苗木的数量及规格核算的最佳可操作办 法;
7、根据小区单独报PVC 井盖、不锈钢井盖、铁艺栏杆单价并注明规格型号,另投标人可根据实际经验及专业能力建议其他方法及材料并报价;
8、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投标单位自身及非自身因素对工期的影响,期间发生的抢工 及其他保证按期完工的技术措施费用均应考虑在内。
8.1、投标单位如有优惠措施,应说明为兑现其优惠条件而采取的措施办法等。
9、价格调整:
(1).按投标中标价一次性包干,除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或发包方变更引起的工程项目或工程量的增减,经招标单位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可以调整外,其余一律不得变动。
(2).变更部分调整办法:按原投标文件相应子目或类似子目参照执行,无相同或类似子目的,由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但计算程序、费率均参照原投标文件,变更部分工程量按投标优惠同比例优惠。
(3).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工程部联系单必须经过甲方内部审批程序后,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加盖设计院、甲方工程部、监理三方单位公章(缺一不可),工程部联系单加盖甲方工程部公章后,才能进入结算调整。
(4).有效合同期内如遇预算定额、费率等政策性调整,结算时不予调整,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需给予充分考虑。
(5).因季节或环境变化引起材料、苗木市场价格的变动在结算时不予调整。
10、投标报价风险:
10.1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 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
10.2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 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10.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投标
人没有填写 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 而不予支付。单价与合价发生冲突时以单价为准。 10.4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和修改,投标人确认工程量清单存在 的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或认为施工图纸存在不明确、不一致时,应在投标截止日之前3 天 (或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已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包含了设计文件全部内容。
九、物质供应:
1、本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有合格证书,并对其负责。凡无合格证或按国家《施工与验收规范》必须进行报验的,发生检验费由乙方负责。若招标人通知中标人改为甲供时,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2、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标准要求,各种证件和化验报告齐全, 并提前十日提交样品,由甲方验收后方可使用,甲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认定。甲定乙供材料有:石材和器材(垃圾筒、指示牌、成品坐凳、遮阳伞、成品岗亭、花木箱),甲供材有:各种景观灯具。
3、材料、设备进场后需经甲方核定,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之日起二日内运出工地现场。逾期,甲方有权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清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技术资料供应:
1、甲方交付乙方发包内容的全部施工图叁份,以及有关技术资料。
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以及有关技术资料,除另有说明外,均做为据以施工的有效文件, 乙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如需变更,双方按规定办理手续。
3、工程竣工交工时,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图和结算资料)贰套;否则,甲方有权停付工程款及进行工程决算。
十一、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支付备料款,工程进度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至总工程款20%;工程全 部完工,付至总工程款的60%;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办好竣工资料交接手续并经决算后, 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5%;余款5%待工程保修期满一年(绿化苗木满二年养护期),经验收合 格后结清(不计利息)。(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可与甲方协商此部分条款)
2、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及养护期所用水电装表计量,水电费用按实际市场价格在工程款
中扣除。
3、施工过程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方将不予支付工程款。
4、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必须制订出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甲方批准,且人员组织到场、开始施工。
5、乙方必须在工程验收交付后的三十日内提交结算报告,逾期提交或者提交资料不全, 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由此产生的责任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资料后四十个工作日审查完毕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决算审查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逾期提出异议视为已确认审查意见。
6、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 十二、工程质量及交工验收:
1、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2、甲乙双方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 验收,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不合格工程不准交工。质量等级由甲方按验 收规范认定。
3、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十三、施工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保证:
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明确履行合同的责任,双方执行如下工期、质量、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条款:
1、工期奖罚按合同工期,每提前或拖延工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3‟。若工期拖延超过15天(含15天),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每天承担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罚款。
2、质量奖罚: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合格标准以国家规范和市质监站确定的标准为依据,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修,造成工期拖延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若整修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罚工程总造价的3‟;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并扣除全部保 证金。对于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由甲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成,否则,每延迟一天,乙方要承担工程总造价3‟的工期罚款。
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按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执行,安全文 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及时下发处罚单,每次处罚不低于壹仟元(1000元)。
十四、工程变更
1、乙方施工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等有效图纸文件施工。设计 变更应经甲方认可。招标工程量清单中误差不超过5 % (含5 %)的项目不予调整,清单中 工程量超过 5 % (不含5 %)的项目,其超过5 %以上(不含5 %)的部分经双方审核确认后予以调整。乙方在依变更调整施工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增减工作量及预算报甲方审核。增减工程量确认办法按本合同规定执行,双方有争议可以协商,但不能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如果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变更工作量报告,即被视为乙方放弃变更增加的请求;属于变更减少的决算,乙方未提交变更报告的,以甲方核减决算为准。
2、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调整和费用调整,不随进度款支付,而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结算。
3、任何变更均不构成解除合同的后果。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是由于乙方的过错或违约和
责任造成的,则这种变更所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十五、成品保护:
1、乙方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所有饰面工程在验收时必须表面清洁并表 现材料本身原有色泽,因成品保护不力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含第三方给乙方造成的损 失),乙方不得因此原因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甲方发现乙方成品保护不力,甲方有权另行 安排成品保护及清洗修护,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甲方发现乙方成品保护不力二次,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会因此获得任何赔偿。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对甲方已提供的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及已完工产品采取各项 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费用、施工现场外围护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得损坏或污染地下管 线、周围建筑及已完工产品,如由于乙方的施工原因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施工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六、质保期及养护期:
1、工程质量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的 规定执行,本工程硬质铺装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绿化工程养护期为两年;
2、在保修期后,因乙方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无限期追溯违约责任。
3、养护期内乙方负责绿地的日常种植养护、换植、修剪、施肥、防病虫害、灌溉、覆土、树木扶架、间苗、补植、卫生保洁及各种设施的维护保修和更换,并接受甲方的日常检查。
4、在施工及养护期间,绿化工作的管理与养护以及任何缺陷的修正与弥补,均是乙方 的责任。
5、养护要求:
5.1、养护期内乙方应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养护。
5.2、乙方应向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管理和养护的详细计划及日程,将种植物养护到养护期满为止。对于更换枯树或草、花卉的再种植,应从再种植时起至少再养护二年的生长期,并随时进行检查和及时补植,补植前须经甲方签字批准方可实施。
5.3、植物栽植的成活率,应达100%,甲方将按实际成活率进行工程款支付。
5.4、日常管理及养护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经常性除草;
(2)按园艺方法进行修剪、栽培;
(3)需要时经常浇水;
(4)养护期施肥计划;管线、设施等维护计划;
(5)经常施加农药及防治病虫害;
(6)经常防范人为的破坏和牲畜的践踏、啃咬;
(7)补植枯死、损坏或丢失的树木花草;
(8)经常清扫及清除垃圾、保护表土;
(9)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
(10)各种设施的维护、保修和更换;
(11)应有明确的日常管理及养护质量保证体系。
5.5、在适宜的季节,对枯树、坏灌木以及其他不发芽或死去的植物和草均应予以更换, 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可以指示乙方在7天内将急需工作做完。
5.6、乙方应提供并设置临时栅栏,以保护种植物不受损害,不需要时可拆除。
5.7、乙方应提供、修建并维护植物防护必要的拉牵或桩木。
5、养护期满办理正式移交手续。
6、当乙方不认真履行以上义务时,甲方将有权另行安排养护工作,养护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七、违约责任及奖罚措施:
1、本工程严禁转包,一经发现,发包方有权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
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2、因发包方原因引起的误工、进出场等费用不再另行收取。
3、因不可抗力原因,工期可顺延。
4、在合同实施中,如承包方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相关规范、地方标准,发包方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加强管理或划出部分工程委托其他企业承包,承包方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发包方可随时给予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十八、竣工资料:
承包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在一个月内向发包方递交完整的竣工资料贰份。竣工资料须按照档案要求整理,且竣工图必须与实际情况完全相符,若因竣工图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十九、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负。
2、中标单位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十五天内按景观施工图要求提供硬质铺装材料样品 (每种材料不少于3种),在发包方同意后实施。
3、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无条件服从甲方指挥,对于甲方安排的工程内容,不论大小均要接受,并于两日内作出响应,否则该投标可能被拒绝。
4、施工方如对设计优化提出更合理的方案(同时也是对其投标能力的一个考核),甲 方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优先考虑其招标。
5、乙方应在开工前制订结合现场、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 织设计进行施工,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
6、施工中非正常停水、停电及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由甲方签证,工期予以顺延。
7、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三天内必须制订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审查通过,并按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展施工。
8、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
9、本合同附件包括全套施工图纸及变更等。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投标人要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技术规范、规定格式和图纸 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投标须知全部内容发出的补充说明文件和招标答疑会纪要。
2. 招标文件的澄清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2010年6 月13 日17:00 前将须要答疑的问题以书面或传真或Email 形式送交招标人。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答复。 招标代理机构将答疑资料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在招标文件发出5 日内,无论处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以用补充文件
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文件收受人应以书面形式 回复招标代表机构确认收到每一份补充文件。
3.3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文件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4 本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条款中涉及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应与本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相一致。
3.5 当招标文件与补充(答疑)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简体中文。
1.2投标文件须标明页码及目录。
1.3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2、投标书的要求:
2.1、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商务标和技术标应分别按要求装订成册,并注明技术标和商务标。
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1)、技术标
①.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②.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③.施工进度及工期保证措施
④.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⑤.选用的主要施工机械
⑥.一年养护期的计划及养护技术措施
(2)、商务标(分标段)
①.综合说明书
②.投标函
③.投标汇总表
④.绿化投标报价汇总表
④.苗木分项报价清单,乔木胸径在15cm 以上者须附照片
⑤.绿化苗木报价清单
⑥.硬质景观工程报价清单
⑦.硬质景观工程主要材料报价清单
⑧.安装工程报价清单
⑨.安装工程主要材料报价清单
⑩.其他资料
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3.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包封内,并在包封上正确注明
“正本”或“副本”。
3.2 包封上都应文字写明:
招标人:
项目名称:
标书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
并注明:“2010年 月 日上午 : 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所有密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
字。在提交 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与投标报价内容相符的电子数据(U 盘)
文件,并与标书一起密 封。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
文件送至 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1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未按规定密封和标志;
5.2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5.3无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6.1 投标人可以在2010年6 月19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期
之前修改投标
文件。
6.2 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6.3 在投标截止期与原投标有效期或根据投标须知延长的投标有效期终止
日之间,投 标人不能撤回投标书;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7、招标、投标时间安排:
7.1、图纸及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0年6 月10 日;购买招标文件300 元,
同时须交 图纸押金2000元整,招投标工作结束后退还图纸押金。
7.2 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现金、支票或电汇),
投标单位请于2010年6 月18 日16时前向我方许昌项目财务室(账号0014 0122
0950 0003 012,开户行:许昌银行营业部)缴纳,逾期未交视为弃权。投标有
效期为60 天,招投标工作结束后无息退还。
7.3、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2009年8 月
13 日15:00 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向招标人提交,招标人的答疑将以书
面形式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4、不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送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以
书面形式提 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予以确认。任何口头提问及答
复一律无效。
7.5、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招标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招标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6、截标时间:投标人应于2010年6 月21 日9 点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包
括电子版) 密封送达许昌物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部,联系人:陈伟、钞瑞林;
联系电话: [1**********],0374-3169009。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有权拒收或原封退还投标人。
7.7、开标时间:参见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开标时间:参见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1.2开标地点:参见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
1.3 开标程序:
1.3.1宣读会场纪律;
1.3.2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并介绍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人员;
1.3.3招标人代表及有关领导讲话;
1.3.4投标人派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当众进行验证并签字确认无误后当
众拆封,公开
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项目经理可针对本项目进行陈述,时间不超过5
分钟。
1.3.5招标人当场登记唱标情况。
1.3.6投标人退场,评委评标。
2、评标:
2.1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9 名,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占4 名。
2.2 评标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2.3初步评审
2.3.1文件的审查与响应性确定
在详细评标之前,首先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
求,实质上 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
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当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
纪要)为准。
2.3.2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
比较。
2.3.3 招标人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变化、偏离的权力。凡超出招标文件规
定或使招标 人得到未曾要求的效益的变化、偏差或其它因素在评标时将不予考
虑。
2.3.4 在评标时不考虑合同条款中的价格调整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
用。
2.3.5 评标时,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即为废标):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
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
理。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
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
要求对投
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4)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
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5)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
差。投标
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6)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a.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b.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c. 投标文件所报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不报工期的;
d. 投标文件所报工程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e.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g.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即按废标处理。
4、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是澄清或说明不
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澄清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
复均应采取书面形式。投标人的答复必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详细评审
采用百分制评分办法。评标委员会核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附文件的原件并
对以下内 容评分:
商务部分(70分)
5.1 投标报价 (满分50 分)
评标价的产生:评标价为各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多于五家(不含
五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的80%与拦标价
的20%的和作为评基 准价。投标人的报价与评标价相比,相等者得基本分45 分;
低于评标价1%,在45 分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 分;低于评标价5% (不含
-5%)在满分基础上,每再低1%扣1分, 扣完为止;高于评标价1%的在45 的
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5.2 投标工期: 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得1分,每提前10 日历
天加1分,最多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高于要求工期者,该项得0 分;
(2分)
5.3 投标质量: 投标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2 分)
5.4 企业实力 (0—5分)
企业自2006年以来曾承担过单项工程总造价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绿化工
程的每项得 1分,最多5分 (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5.5承诺及优惠条件:(0-6 分)
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内容(以对招标人有实际
价值为准) 进行量化从高到低排名,按比例在6-0 分范围内打分。
5.6 企业信誉: (3-5分 )
(1) 企业2006年以来承建的获得建设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
得3分,最多得3分;
(2) 企业2006年以来获得省级优秀企业奖的得1分,全国优秀企业奖的得
2分,该项
最多得2分。
技术部分(30分)
5.7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5.7.1 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24分):
主要材料计划(0—4 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0—5分)
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计划(0—3分)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0—4 分)
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0—2分)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0—2分)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0—2分)
施工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0—2分)
5.7.2 绿化后及苗期管理 (0—6 分)
·种植后草、树木、花卉的养护措施计划先进合理 (0-3分)
·草、树木、花卉种植中病虫害的防治措施先进合理 (0-3分)
6、计分办法:
6.1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评分办法评委自主打分。评标打
分结果为: 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过程按四
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7、评标报告内容
7.1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7.3 开标记录
7.4 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7.5 废标情况说明
7.6经评审的价格或评分比较一览表
7.7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7.8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8、定标
投标人的排名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列。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报告推荐2-3
名中标候 选人。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的顺序确定中
标人,若前位中标候人不再响应招标文件或有重大实质性问题,评标委员会成员
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
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第五部分 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具有合理投标
价格的投标 人。
2、中标通知
2.1 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2.2 中标通知书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2.3 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
标人,无重 大问题,不解释未中标原因。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3.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询标澄清文件的记录及中标人承诺等均作为合
同不可分割 的组成部分。
第六部分 技术规范
1、本工程参考和借鉴以下标准和技术规范:
《绿化设计规程》DBJ-15-89
《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DBJ08-18-91
《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DBJ08-19-91
《假山叠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J08-211-94
《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J08-35-94
《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DBJ08-54-96
《大树移植技术规程》DBJ08-53-96
《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
《垂直绿化技术规程》DBJ08-75-98
《花坛、花镜技术规程》DBJ08-75-98
《草坪建植和草坪养护管理的技术规程》DBJ08-67-97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草(CJ/T34-91)》
《城市园林苗圃育苗技术规程(CJ14-86)》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室内给水设计规范(GBJ1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JGJ/T16-92)》GBJ85-8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施工及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以上技术规范标准与新技术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新技术规范标准为准。
第七部分 投标函格式
(封面格式)
许昌·新景苑一期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施工项目招标
投标文件
工程 名称 :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盖章) 日
a.投 标 函 格 式
致: (招标人全称)
1.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
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其 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元的投标报价,按上述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的条 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
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日内开工,在__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
交整个工程。
质量标准__________。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同意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有
约束力且随时可能按此投标文件中标。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
我们双方的合同。
6. 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7、我方承诺如中标后,因我方原因导致工期后延,每拖延一日,按照招
标文件条款
支付工期违约金。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第八部分 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c.法 人代表 资格 证 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施工、竣工和保修的许昌新景苑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
件,进行合同谈判,签 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d.授 权 委 托 书 (如有 授 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的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
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证明。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承 诺 书
项目名称:许昌·新景苑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致: (招标人全称)
我公司在许昌·新景苑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投标中,愿作如下承诺:
1、拟承担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保证是本单位在册正式人员(在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所提供为虚假内容,视情节招标人有权对我公司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
直至中止合同,并按招标人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我公司随时更换。
2、该工程如中标,我公司不得非法转包、分包。如违反,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愿被
永远驱逐出郑东新区建设市场。
3、服从招标人的正常管理,如果违犯招标人的规章制度,造成施工现场混乱、工期
延后、质量及安全问题者,招标人有权对我公司进行经济处罚、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直
至中止合同。
4、中标后,本承诺书和正式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2009 年 月 日
f.计划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g.拟管理和实施本合同的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验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审计报告。
2008年以来与本工程相似的合同履行情况
h.优惠条款承诺书
投标人
承诺内容: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承诺:
在 (投标项目名称) 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
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
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第九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
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 元(人民币)
¥: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
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
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 通用条款
本工程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GF-99-0201)
三、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4)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5)合同专用用条款(6)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 件(8)图纸(9)工程预算书(10)工程报价单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只使用汉语。 2.2适用法律、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河南省及许昌市有关市政及园林工程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图集及于本工程有关的行业规范、标注图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发包人不提供标准图、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和设计单位协商确定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10天,叁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提供给第三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
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监理委托合同》执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现场签证、工期顺延和费用索赔 1.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1.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2、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3、发包人工作
3.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
提供一处接水、接电的位置,并协助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承包人自行安装计量表并承担
安装费用和水电使用费用。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
(4)工程地质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7天提供已掌握的资料。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办理所需证 件、批件。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双方以书面形式提供并在开工前进行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现场确定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3.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铺设指定地点至施工场地的水、电、通讯线路及施工便道和保护施工用水、电、通讯、道路等设施完好畅通和日常维护工作,费用施工单位自理。 4、承包人工作
4.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如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提供的预备方案时,承包人应提供详细的的施工设计。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执行。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设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和
安全防护设施,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费用自理。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许昌市有关
规定办理,重要地段、路口承包人应派专人疏通交通保证道路畅通,费用自理。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如有特殊要求,另行协商。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单位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进一步详细调查,认真做好场地周围地下、地上各种管线和设施的保护工作,并在施工前做好对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费用施工单位自理,因调查不详造成防护不当的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通用条款,保证每日清理,符合当地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 拟派项目部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且项目经理必须保证每周在工地上至少呆三天以上,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并保证及时到位,其主要设备应为承包人自己的设备。b 竣工前,承包人应将 因施工破坏的绿地、公共设施、道路、地上地下构(建)筑物及施工便道恢复至有关单位的要求,费用自理。c积极主动协调地方关系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
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5天提供。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7天内
1.2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60 天
1.3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确定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一旦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如拒不执行改进措施,严重影响工期时,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并按工期延误办法执行,若承包人在要求工期内完成 全部作业,罚金将返还承包人。 2、工期延误
2.1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合同双方确认,可以顺延工期,但不调整合同价款。
2.1.1 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经合同双方确认后,可栓延工期,不调整合同价款。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不得顺延工期。
13.1.2基础施工遇到障碍物或古墓、文物等需要进行基础处理时,又承发包双方确定增加工期。
21.1.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合格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执行。 五、安全施工
承包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工程特点,提出安全施工措施保证安全施工,承包人承担因施工引起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1本合同价款采用清单报价。
1.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对于设计变更、签证的项目及招标范围内未包括的工程(如招标人交由中标人施工), 中标人应同意新增加的工程按下列方法计算工程费: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子目,按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综合单价计算;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的,参考类似的子目计算;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由承包人提出,监理及甲方认定后执行。
2、工程量确认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 日前。 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3.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本工程不支付备料款,工程进度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至总工程款20%;工程全部完工,付至总工程款的60%;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办好竣工资料交接手续并经决算后,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5%;余款5%待工程保修期满一年(绿化苗木满二年养护期),经验收合格后结清(不计利息)。(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可与甲方协商此部分条款)
3.2 工程范围变更洽商发生后,承包人应在7 日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提出工程量及费用的认定,逾期将不予签证。签证确定的费用不随进度款支付,在结算完成后再支付,质量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支付。 七、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有权指定某一材料品牌,或将某一材料转为甲供材。
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2.1.1 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材料。乙方负责接收、检验、保管材料
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向工程监理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对材料质量负责。
2.1.2 乙方应在相应材料供应至少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材料供应计划。 2.1.3 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4 承包人使用的材料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5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按监理方要求的时间运出工地斯,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厂品,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八、工程变更
工程设计变更:需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商发出变更通知 九、竣工验收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纸和结算资料)贰份,竣工后10天提供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违约
1.1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造价的3‟执行,施工过程中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工期延误按上述罚金额度实行暂扣,待工程竣工后进行最终清算。
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 承担违约责任,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人所报工程质量目标按合同总价款的3%处罚。
解除合同时承包人应在7 日内退出施工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2、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许昌市调解委员会调解;
(2)采取第一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许昌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其他
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捌份,各执肆份
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 中标人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 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投标人所中标段的绿化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执行。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1 年,所有花草树2 年内保活。发包人将在质量保修期满后,所有工程均达到要求时将合同价款剩余的5%无息支付给承包人。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事故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事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十部分 图纸及变更文件
第十一部分 清单样表格式
投 标 总 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编制人: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的暂估价。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的规定,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直接费”、“人工费”或“人
工费+机械费”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页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
单位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定额 定额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编 名称
号 人工 材料 机械 管理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
理费
费 费 费 费和 和利润
利润
人工单价 小计
元/工日 未计价材料费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 价 合 价
暂估单 暂估合
材
(元) (元)价(元)
价(元)
料
费
明
细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
编号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
栏及“暂估
合价”栏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 夜间施工费
3 二次搬运费
4 冬雨季施工
5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
拆费
6 施工排水
7 施工降水
8 地下、地上设施、建筑物
的临时保护设施
9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0 各专业工程得措施项目
11
合计
注:1.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
2.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 )206 号)
的规定,
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
械费”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
描述 综合
单价 合价
本页小计
合计
注:本表适用于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
许昌物华置业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3 计日工
4 总承包服务费
5
合 计
注:材料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暂列金额明细
工程名称: 标段:
共 页 标段:金额第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列金额 备注
(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合 计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讲上述
暂列金额
计入投标总价中。
材料暂估单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单价
(元) 备注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
投标人应
将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
工程名称:
编号
价
一
1
2
3
4
二
1
2
3
4
5
6
计 日工表 标段: 项目名称 单位 合价 人 工 人 工 小计 材 料 材料小计 暂定数量 第 页共 页 综合单
三 施 工机械
1
2
3
4
施工机械小计
总 计
注:此表项目名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确
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单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规 费
1.1 工程排污费
1.2 社会保障会
(1) 养老保险费
2 失业保险费
3 医疗保险费
1.3 住房公积金
1.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
险
1.5 工程定额测定费
2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
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
费
合计
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 号)的规
定,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
招标议程安排表
招标议程安排表
1 发放标书时间 2010年6 月10 日上午9 点至下午5 点
2 现场勘探时间安排: 2010年 6 月11 日上午10点至下午3 点
3 现场勘探集中地点: 新景苑项目部办公室
4 答疑会时间安排: 2010年6 月 13 日上午9:00
5 答疑会地点: 新景苑项目部办公室
6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 6 月21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7 递交标书地点: 新景苑项目部办公室
开标时间: 2010年 6 月21 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8 开标地点: 新景苑项目部办公室
成本科:刘海琴 [1**********]
新景苑现场园建负责人:王海勇 [1**********]
9 联系人:
招标采购科:陈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