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的思考2
新医改的思考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 09—14班 朱晓明
《新医改方案》初步浏览一下,总的感觉太长,不得要领似的,空话太多了,有浓浓的八股文遗风。虽然让民众等的太久了,不管咋的,总算有个时间表了,还是值得庆幸的。
但细想起来,执行时还会有许多问题与麻烦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些口子开得太大,是很难愈合的。
新医改方案留下三大模糊点
一、收支两条线。新医改方案要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探索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同时实行管办分开,这两条道路只能越走分歧越大。管办分开是要让卫生行政部门承担行业管理者的职能,并非所有者的职能。而试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肯定还是卫生部门来做这件事儿,如此一来,就又把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职能合而为一了,难以达到医改的目的。
二、基本药物制度。新医改方案主张“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由中央统一制定和发布基本药物目录。设立基本药物制度的原则是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等。基本药物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关键取决于医院使用的环节上。在目前公立医院药价实行“顺做加价15%”的大背景下,医院更倾向于采购和使用比基本药物价格高的非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制度形同虚设,老百姓看病越来越贵。
三、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主辅关系。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新医改方案强调“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导,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可是,究竟应该“补充”到什么程度,新方案中没有明确。这说明新方案忽略了市场机制在医疗服务领域中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有歧视民办医疗机构的含义在里面。
我们应该反对医疗机构进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分类。我们应该让所有具备准入资格的医疗机构都来参与医疗市场竞争,由政府通过购买的方式,为老百姓提供安全、有效、价廉、便捷的服务。
新医改的七大亮点
【亮点1】 个人自付比例降低,继续缓解看病贵 在报销比例方面,今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比去年的120元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今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比去年提高10个百分点。 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医疗救助范围将扩大,且在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方面,以省(区、市)为单位推开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的试点。
【亮点2】 基本药物基层全覆盖,引导患者向下沉 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建立和规范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现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双信封”招标。建立完善基本药物指导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编制、人事、分配、绩效等体制机制改革,实行竞聘上岗、兑现绩效工资,安置分流未聘人员。
在过去几十年,我们在发展中忽略了基层卫生机构建设,建设中很多都是放在高层次的,不论是资金流向还是病人流向越来越往上,所以需要一段时间来重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与基层医疗机构的综合改革结合起来,更有针对性,实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机制上的整体改革,引导资源下沉,患者也流向基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亮点3】 充实基层医疗力量,培育患者信任度 我国将在前两年支持建设的基础上再支持300所以上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下同)、1000所以上中心乡镇卫生院和13000个以上村卫生室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有1—3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为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和基层部队招收5000名以上定向免费医学生。安排1.5万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累计培训人员达到3万名。同时,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12万人次和46万人次。
【亮点4】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让百姓少得病 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左右。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分别提高到4500万人、1500万人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
政府的钱多了,这个钱怎么转换成为有效的服务,也就是把钱变成老百姓能够接受的服务,需要政策、机制各方面来完善。这样才能使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更贴切的沐浴新医改的春风。
【亮点5】 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将形成 在16个国家联系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和省级试点城市加快推进综合改革,鼓励在政事分开、管办分
开、医药分开、营利和非营利分开等重点难点问题上大胆探索。所有三级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推行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广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卫生体制、医院体制与医药体制的同步改革,从而更能有效实现“病有所医”。
【亮点6】 补偿不足影响医疗机构运行 去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次均医药费用不同程度下降,门急诊人次有所上升,成效初步显现。与此同时,取消药品加成后补偿不足,影响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全国26个省份也陆续出台了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的文件。《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亮点7】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一方面,根据要求落实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经费。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这部分补助资金大部分都将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另一方面,加大对医保基金的投入,2010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医保的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120元,今后还将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提供医疗服务获得补偿的能力也将进一步提升。
我国还面临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匀等问题。为缓解地方尤其是市县级财政支出压力,今后,中央财政除继续按现有政策落实各项专项补助资金外,还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专项支持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省级财政应当切实按照要求,落实本级财政应当承担的投入责任,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钟南山院士建议我国医疗卫生经费投入至少达到GDP的5%。 针对我国医疗信息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结合对自己的专业的一些了解和国家
政策 ,展望数字化医院的发展将呈现如下的趋势。
1.信息化标准逐步得到规范 我国医院数字化建设整体的标准化还比较差,目
前国内完全遵循HL7医疗信息标准的医院信息系统还很少见。医院内部病人ID、各种诊疗和药品等代码均是各自定义,病人在各个医院之间的就诊信息不能得到有效共享。中国卫生部正在加快卫生信息标准和规范制定,确定各个业务领域数据集和元数据,提取公用数据元,形成数据字典。2009年5月19日,卫生部推出了一大批试行的卫生信息标准和数据字典,包括门诊诊疗基本数据集标准、住院诊疗基本数据集标准、个人信息基本数据集标准、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等50余项。这些数据标准的制定将从根本上规范各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为
今后实现不同医疗机构、不同业务系统间的信息交换打下坚实的基础。
2.区域医疗信息化将快速发展 在一些发达国家,区域医疗信息化的发展起步较早,特别是PHR的发展较为迅速。中国卫生部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5-8个区域卫生信息化示范区,实现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卫生管理一体化的信息化应用系统。最近,中国医院协会曹荣桂会长指出,各级各类医院要以新医改为契机,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构建乡村和社区卫生信息网络平台;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以全网络(多系统网络联通)、全方位(医疗、保健、健康教育诸方面)、全关联(连接医院、社会、银行社
区、家庭等)为特征的区域医疗信息化体系必将形成。
3.医院信息系统向集成化发展 系统集成是指要建立一个统一的综合应用,将截然不同的、基于各种不同平台、不同方案建立的应用软件和系统有机地集成到一个无缝的、并列的、易于访问的单一系统中,并使它们就像一个整体一样,进行业务处理和信息共享。包括院内各子系统的集成、与外部系统的集成,如和公共卫生信息、上级主管部门数据上报支持、医疗保险系统和社区医疗系统
等。
4.智能化决策系统将快速发展 智能化决策系统是通过对医院业务信息的采集、管理和分析,将现有的数据转化为知识,使各级决策者获得知识或洞察力,促使他们做出更有利的决策。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一些医院已经不仅满足于利用信息技术来提高医院运行效率,而是逐渐关注到如何利用智能化决策系统为医院管理层提供更及时、更有效的决策依据。从已积累的海量数据中发现医院运作的基本规律,预测出业务发展的未来趋势,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等。
5.相关法律法规将逐步完善 最为突出的是电子病历的合法性问题。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这一法律,今后电子签名将与传统的手写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进一步保证了电子病历的合法身份。为保障卫生信息系统安全,2010年1月4日,卫生部印发了
《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将进一步规范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如此,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如何做到符合该法的具体
要求,仍存在一系列技术问题,有待于深入探索。
一直以来,受限于体制樊篱,导致我国医疗卫生信息化存在系统分割、相互独立、业务流程不统一、信息标准研究起步晚等诸多问题。而现在,新医改的推进必将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契机。新医改对信息化寄予厚望,医疗卫生信息化如何再次取得突破的命题再次被推向前台,而解决这一命题就需要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和广大医院信息化工作者今后长期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