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包车协议3
出租车包车协议
甲方:出租车 车主-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 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半包】甲方出租车 经营出租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提供出租车 保证证件齐全,正常营运中。
(二) 乙方在营运中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如有违章、停运、罚款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罚款。
(三) 乙方在营运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及车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有一方造成伤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动用车辆交强险承运人险以外险种须向甲方拿出相应的保险费。
(四) 乙方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燃气成本以0.45元/公里于当日支付于甲方由甲方统一充值卡内,(如遇气价调整较大协商按比例调整)交车时以燃气量压力不亮红灯为准,
(五) 出租车租金以每日50元支付于甲方,包车租金含公司管理费和车每月维修保养费【责任失误造成。车损由责任方负责维修及费用】
(六) 包车押金 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出具押金条为证。如有国家下发燃油补贴,归甲方所有(包括推迟下发的补贴),
(七) 双方签订协议起,甲方将 出租车及随车证件交接车时交给乙方保管(证件包括:行驶证、营运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气瓶使用许可证、加气卡),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交接车时间暂定为每天早晚六点半【正负半小时若超时协商补偿】,每次交接车时应进行时间公里数整车检查等登记签字确认班,
(八) 乙方在包车期间,如果经常出现不利于出租车营运的情况(违反法律法规、交通法规、出现交通事故等),所产生的结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包车协议并收回出租车及全部证件。
(九) 租车时间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在营运中如有变动,甲乙双方需提前三个月协商打招呼商定找到下家包车为妥。
(十)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信守协议,如有违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乙方有权不交租金。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交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中间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