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合作协议
广告牌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丙三方就广告牌合作事宜,经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丙方合作的广告位的位置:(胜利东路与东池路交叉口)博腾安装有限公司楼顶广告位。(广告位的位置与规格附图)
二、合作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方式:由乙方、丙方出资建造三面翻广告牌,甲方提供场地,对现楼顶广告牌进行改造,今后广告中的二翻归甲方使用,(规格长18米x高6米)。广告牌中的一翻归乙方、丙方使用。平时三面翻的维护保养今后由丙方负责。
四、甲方需协助乙方负责相关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等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
五、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等均由丙方负责,丙方必须按照抗风抗震等标准设计、制作广告牌,确保广告牌的质量与使用安全,施工期间及广告牌保修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丙方承担,甲方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及其委派人员有权监督丙方的施工。甲方发现丙方施工材料不合格、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不规范及施工过程中发现广告牌施工方案不合理等问题时,有权要求丙方予以整改,丙方应立即整改完毕。
七、丙方应当保证所有工程材料及施工程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保证所提供的钢制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八、丙方为本项目的广告牌提供贰年的保修期,期限从将丙方广告牌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从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丙方负责免费保修、保养;一年后保修收取人工费、材料费,保修费用由甲方核定支付给丙方。如需更换画面,另行协商支付费用。
九、如遇国家建设或政府规划需拆除的赔偿款归乙方所有。(三面翻广告牌制作总价13万元,按实际制作价退赔)
十、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审查、制作、安装、发布,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十一、 乙方所需电源由甲方提供,按甲方规定缴纳电费。广告牌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用电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并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十二、 本合同期满或依法解除后,乙方应在三日内自行拆除全部广告牌及设施,恢复原状。
乙方若不愿拆除,亦可按双方协商认可的合同终止时实际使用价值折价转让给甲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具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
丙方(盖章):
丙方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
乙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名: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