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规章制度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学教会的管理,规范各部门成员的行为,保证学教会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学教会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基本章程
一、 组织性质
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是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学部领导下的代表广大同学切身利益的学生组织,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重要载体。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隶属教学部,在教学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 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及时准确的收集教学运作中的重要信息与问题,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主体作用;
(二)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积极开展各种科技、文体、学习和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营造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根据学教会成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学教会成员提高民主素质、发扬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四)代表和维护我校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热情为同学服务,加强我校老师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 宗旨和义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
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我系教育和管理事务;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打造我校学生文化的良好氛围。
四、 基本组织机构
学教会设执行指导2人(由校老师担任,分别为 :**、##负责分管学教会各部门),学教会主席1人,学教会副主席2人,主席助理2人,下设办公室,教学信息服务部,课堂教学管理部,实践教学管理部,新闻宣传部五个职能管理部门,各个分院设分会。各部门各设正部长1人,副部长根据各部具体情况而定。各部总成员人数根据当学年招新情况而定。分会设分会主席1名,信息员视具体情况而定。分会主席与部长同级,下文部长等同于分会主席,信息员等同于干事。
五、 学教会各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检查和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做好文件、通知以及其他材料的收发工作;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做好日常工作,如考勤、会议记录,成员考核等,同时保管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所属财产,负责办公用品的整理及物品的采购等。档案管理,财务管理,成员考勤为主要工作,详情见管理制度。
(二)教学信息服务部
收集我院各个班级教学信息员反映的有关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做好信息整理。汇总工作,对于同学反映的问题给予跟踪调查;定期召开各分院班级信息员例会。干事负责收集反馈表,交给负责同学,负责同学需打包后分别部长及统计人。部长负责检查反馈内容,判断能否解决,选择性上报教学部老师。
(三)课堂教学管理部
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客观地将情况反映至相关部门;配合教学部进行查课,并对查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切实为同学营造良好的课堂环境。课堂部需要在分会举行例会的时候进行旁听,在法定节假日前后查课,确定任课老师是否迟到或者提前下课。
(四)实践教学管理部
配合指导课外实践、实习、讲座、竞赛等,提供专业等级考证信息。实践部还负责租各种物品,举行各类活动,为学教会拉取赞助。
(五)新闻宣传部
负责学教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及时出好高质量的海报、横幅、简报、特刊等;利用多种的宣传途径,为学教会做好各项宣传。宣传部平时还需负责学教会的微信平台。特别注意,电子屏及张贴需向学校申请。
(六)各分院分会
各分院分会需定期开各班信息员例会,向所有成员传达教学部下发的相关信息和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近期各项事务的进展情况。定期收集信息员上交的有关教学、教学管理的信息,交至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教学信息服务
部。分会主席需积极听取同学的建议和意见,及时予以解决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分会主席需在信息员受到困难时及时信息员,给信息员以家的感觉。
(七)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
学教会是一个整体,各个部门之间应该团结协作,积极的参与学教会的所有活动。学教会的未来是大家的,学教会所有成员可自行组织活动来增进成员感情。每个成员需秉承学教会是我的家,学教会成员是我的亲人的思想,努力工作,积极奉献。
六、 学教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教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学教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学教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学教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学教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学教会章程,执行学教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教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教会交办的工作,维护学教会的整体荣誉。
4.各级学教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 管理制度
一、 学教会成员招新的相关条件、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学教干部管理制度,提升干部素质,增强学生干部选拔过程透明度,继续发挥学生干部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院实际,学生干部任职条件和选举程序如下:
(一)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1、在籍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
2、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心理品质俱佳;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
4、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和记律处分;
5、在班级、宿舍等公共场所,无违反学院之规定的行为;
6、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有身先士卒的精神和作风。工作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认清自己不但要在学生工作中发挥管理职能,更要注重对广大同学的服务作用;
7、具有很好的执行能力,服从上级领导,能按时按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民主作风,能紧密联系广大同学,能及时全面的了解广大同学的意见及合理要求,并及时向上级领导、老师反映;
8、能够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不惧艰难险阻,不怕脏、不怕累,不好逸恶劳;
10、能力突出,具备领导和带动广大同学进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
11、具有清正廉洁的干部作风。做事坚持原则,不因人而异,不搞特殊化,并且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二)学生干部选拔程序
1.报名
参加竞聘的同学,以自荐的形式到规定招新地点领取《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教会招新登记表》(以下简称招新登记表)报名竞聘。
2.资格审查
在任学教会干部根据报名竞聘人数及所收到的招新登记表上填写的情况,对报名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核,各部门根据报名者的综合素质确定候选人名单。
3.笔试、面试
由现任学教会干部共同商讨命制《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招新笔试试题》,安排统一的时间和地点对各候选人进行笔试,后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进行相关面试。
4.拟任名单
各部门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结果,评议无异议后上报候选人名单,最后由学教会主席团研究确定新任学教会成员名单。
5.考察期
召开学教会新老成员大会,宣读新任学教会成员名单,即日对新任学教会成员进行任职考察,考察期为一个月。
6.公示
考察期过后,对考察通过的新任学生干部名单进行公示,成为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正式成员,学生干部按照自己所在的职位开展相关的工作。
二、 工作制度
(一) 活动开展制度
1. 学教会各部每学期初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
2. 活动开展前,各部部长须向学教会主席团申请,并向分管指导老师和主席团递交策划书。策划书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意义,活动的名称、地点、时间、面向的对象、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策划书中还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和总计费用,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名单。由主席团审议后上报学院。
3.若活动范围庞大,涉及部门众多,须先提交主席团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对活动计划加以进一步完善,然后上报学院。
4.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但申请者有再次完善、申请的权利;申请通过,主管部长不得推委、拖拉,应按时按照策划方案举办活动。
5.学教会各部不得擅自举办活动,否则,若引起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6.学教会成员参与活动时需到办公室签到,活动结束是需签退。
凡申请通过的活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由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 总结制度
1. 学期末学教会各部应及时编写本部门的期末工作总结,并报办公室备案。若有未完成的计划内工作应说明理由。
2.学教会各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主席团上报总结材料并报办公室
备案。总结材料中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经过、宣传文稿、活动图片(音像)及活动总结。未及时上报的,主席团成员有责任加以催促。
3.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妥善保管好每一份总结材料,不得遗失。
(三)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教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对学教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情况。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学教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2.学教会档案分类为:规章制度,学教会成员名单、个人资料、联系方式,学教会的对外联系方式,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各部门学期活动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教会的帐目和物品管理簿,平时发放的文件、报告等。平时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各类档案均要求保存电子版。
3.各部将材料交到办公室后,由办公室按部门、类型存档。各部门如需查阅,归还时办公室必须按原分类存放,并不得有缺损。
4.档案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如须借阅,需经学教会主席同意,并在办公室进行登记并按时归还。
5.各类档案是主席团、办公室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办公室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各部门应该认真对待。
(四) 财务管理制度
1.学教会的经费用于各部门的活动开展。学教会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学教会财务管理制度。
2.学教会的活动经费、票据及帐目由办公室主任保管。帐目明确,学教会
每位成员均有查帐的权利,保证财务公开及经费保管的严密性。
3.学教会各部门在开展活动前提出申请,作出活动经费预算。经费的批准要征得主席团和老师的同意。申请时须说明活动名称、时间、活动负责人、经费用途。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申请的,要在活动开展后的两天内说明情况。不申请者不予报销。
4.活动经费的凭证一般使用正式发票,在发票背面写清活动名称、时间、经手人签名。对不能开正式发票的购品应出据书面证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手人签字。
5.经费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任何人不得私自扣留、处置,如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
(五) 岗位责任制度
1.建立主席团责任制
1) 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主席团由学教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组成,负责学教会日常工作。
2)主席团采用主席负责制。学教会由主席整体负责,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定期向教学部老师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3)主席团必要时可召开部长会议,讨论学教会重大事宜。
4)主席团成员接受所有教学部老师和学教会成员的监督。
2.建立部门责任制
1)学教会各部采用部长负责制。由各部部长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
2)学教会各部部长应努力工作,开拓创新,遵守有关规定,树立为同学服
务的思想。全力支持学教会的各项工作。
3)学教会各部应尽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有影响、有意义、有品味的活动,并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4)学教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责任。各部若未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或出现事故,则按所负责任大小,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处分。处分分学教会内部批评、学院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留职查看等。
5)学教会各部应当强化集体意识、大局意识,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主动关心、配合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6)凡学教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学教会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方案,学教会各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之前向主席团提出。决议形成后,各部须无条件执行。
7)对不服从调配、未完成任务或负有一定事故责任的学教会干部,经学教会主席团审议,并报分团委批准,分别给予学教会内部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取消评先资格、留职查看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报请学教会主席团会议,给予除名。
8)各类处分的记录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并报系分团委备案。
(六) 例会制度
1.全体成员例会
1)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总结上阶段工作,布置下阶段的工作;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学教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
4)学教会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
向学教会主席请假(具体流程参照《请假制度》),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5)例会由办公室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2.部长例会
1)每一周举行一次例会,通报学教会工作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各部门相互了解和信任;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主席团及其他部门部长、副部长参加;
4)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学教会主席团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5)例会由办公室主任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3.部门会议
学教会各部须定期召开本部会议,总结本部上阶段工作,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会议必须有记录,并定期将记录交于主席团审阅。
4.大型活动前动员会议
1)活动前一天举行;
2)会议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学教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
4)由主席团及其他部门部长、副部长参加;
5)会议由活动主要负责人主持、具体安排各部门配合工作;
6)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学教会主席团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7)例会由办公室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5.大型活动后总结会议
1)活动结束后立即举行;
2)由学教会全体成员参加;
3)会议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4)会议由学教会主席主持。由活动主要负责人进行活动总结,其他各配合部门也要进行总结;
5)例会由办公室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会议纪律
1.勿迟到。凡迟到5分钟之内者,算迟到一次,迟到3次算一次缺席,迟到5分钟及以上者,算缺席。
2.勿缺席。凡缺席2次者,由学教会点名批评一次,取消评优资格,凡缺席3次者,视自动退出学教会,由学教会主席团做出辞退决定并进行通报批评。
3.勿吵闹。会议期间,禁止大声喧哗,违者警告1次,经警告无效后,将其喧哗者逐出会场。
4.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该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团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同时在点名处做好记录。
5.在会场上保持严肃,严禁打电话,发短信,吃零食,违者通报批评。
6.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会上布置的各项任务,会上认真实施,必要时做记录。
7.与会人员务必严守会场纪律,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书籍或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8.未能出席全体成员会议和部长会议者,须事先请假。
(七) 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或以学教会全体名义举办的活动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旷会处理;
2.请假人必须将请假条在会议或活动开始前一天由部长签字,主席团审批后交至办公室;
3.对于紧急情况临时请假,需通知部长。事后两天之内补交请假条到办公室;
4.请假次数超过3次(包括3次)者,失去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全体成员会议上提出通报批评,超过5次(包括5次)者,开出学教会。
三、 考核制度
(一)工作组织性
1. 例会无迟到,缺席现象,有事需向主席亲自请假(具体考核标准可参考学教会例会制度)。
2.部门组织活动及学教会组织活动需准时参加(考核标准与例会制度考核标准相同)。
3.部长服从主席的工作安排,定期向主席汇报其部门的工作,成员服从部长的工作安排,分工能及时完成,对形成的决议坚决执行,行动积极。
4.努力维护学教会的自身形象,接受同学监督,起着率先垂范的作用。
5.加强团结合作精神,各项工作能积极主动予以支持。
(二)工作原则性
1.学教会成员不准搞特殊化,需坚持原则。
2.学教会成员要遵纪守法,不能违反校纪校规。
3.学教会成员必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努力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坚决杜绝挂科现象。
(三)工作方法性
1.各部部长每学期初要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项活动结束后,主要负责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交一份“活动总结书”。
2.工作有主见,能提出好意见和建议,敢于创新,不拘一格。
(四)工作成绩
1.每次大型活动前,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好详细的工作安排,工作职责具体到各部门,各部门具体到个人,由主任统一记录,活动结束后,依照事先做好的工作安排严格考核。
对于好的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继续保持与发扬;对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问题出于个人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反思,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并交一份“经验总结书”;问题出于部门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内部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部长要交一份“经验总结书”。
2.各部们在各项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作为考核制度的一项标准。
四、 奖惩制度
(一) 制定原则
1.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学教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
议、办公室的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办公室具体主管学教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部具体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
5.本制度包括原则、奖励、处罚和附则三部分,适合于学教会全体成员。
(二) 奖励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
2.一学期都有参加学教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3.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
4.为学教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
5.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三) 惩罚
1.在学教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教会形象者;
2.故意欺骗主席团、各部负责人者;
3.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者;
4.由主观原因造成的累计两次工作严重失误者;
5.无故缺席例会,不能按时参加活动者;
6.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学教会声誉者;
7.私自挪用学教会财物者;
8.以学教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者;
9.不能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和经验总结者。
(四) 附则
1.奖励方式
(1)个人奖:系学教会优秀干部、突出贡献者、先进个人。
(2)集体奖:系学教会先进部门。
2.评选时间
每学年六月份召开一次表彰大会
3.评选比例
部门和先进个人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4.处罚方式
(1)个人处罚:警告、内部批评、白榜通报、除名
(2)集体处罚:警告、内部批评
附:对学教会规章制度或安排有不满或建议者,应通过正确的途径向主席团反映,不得私下诋毁抨击。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于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二二二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