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核工程与核技术
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0502)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核工业建设需要的,具有坚实的数理基础,具备热能与动力工程及核反应堆工程技术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良好发展潜力的高级核工程与核技术专门人才。专业下设两个培养方向:核反应堆工程、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毕业生能胜任核电厂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技术支持、辐射防护和核环境治理工作,也能胜任核电工程公司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核电设备制造企业的技术开发工作以及国家相关规划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的规划管理等工作。
二、培养要求与特色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熟练掌握高等数学、物理学、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等基础性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应用方法;具有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及正确应用本国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
2、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和资料。若外语为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以上水平(含四级)。
3、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涉及到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工程力学、电工学、工程制图、机械设计基础等基础知识。
4、熟悉和掌握本专业领域中的热能与动力工程、核反应堆工程方向的专业知识,了解其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获得核工程的实践训练。
5、具有一定计算机相关知识和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较熟练使用计算机工具,解决工程中的有关问题。
三、学位课程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电工学、传热学、工程热力学、工程流体力学、核反应堆物理分析、核反应堆热工分析、核电厂系统与设备。
四、学制与毕业要求
1.学制:本专业标准学制4年,弹性修业年限3~6年 2.毕业最低学分:本专业须修满培养方案中全部规定内容学分185学分,其中通识课程52学分;素质拓展课程20学分;学科(专业)基础课程29.5学分;专业核心课程41.5学分;专业拓展课程(含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课程)42学分。
五、授予学位及要求:
符合三峡大学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六、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要求
1.课程设置说明
本版培养方案课程由两大部分构成: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其中通识课程由通识核心课、素质拓展课组成;专业课程由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拓展课组成。
2.课程模块学分分配汇总表
备注:1.素质拓展课程总学分为20学分,基于该课程的特殊性,大量学分需要通过参加素质拓展活动以置换的方式获取,因此,该门课程统一将实践性教学学分规定为14学分。
3.各学期学分分配汇总表
七、课程设置总表
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教学计划表
八、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