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报告
案例分析报告
通过对全国60个不同地区性侵女童案件的收集和统计,我们小组从被害人年龄、被害人遭受侵害后的反应、被害人被侵害的次数、侵害人与被侵害人的关系、女童被侵害后家长的反应、侵害人身份、侵害者年龄、发生区域和案件曝光后的社会反应9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以下是具体内容和说明:
一、被害人年龄(样本容量:128):
分析:被害人年龄大都集中在6--10岁段,占比66%。其次是11--14岁段,占23%。总的来说,低于5岁和大于14岁的受侵害女童相对较少。
从人体发育的历程和角度来看,特别是在现在社会营养供应充足的情况下,存在女孩第二性症提前到来的趋势,有的女孩在6--10岁期间便表现出了第二性征的来临,那么较迟的在11--14岁期间,大部分女孩也迎来了第二性征。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此阶段的女孩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女性所特有的部分生理机能。但是,伴随着身体的发育和长成,我们又存在性教育和性启蒙不足的问题,许多女孩对此事不甚知了,对自我的保护意识较弱,故给不轨之人留下了可乘之机。 同时,我们看到,14岁以上受侵害的女孩比例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该阶段的女生自我认识加强,而且社会对她们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以青年待之。 另外,1--5岁的女童也占有一定受侵害的比例,这是叫人尤为痛心的,处于该阶段的女童不仅身体发育极不成熟,而且关于性的认识也非常不足,往往在遭受侵害后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并且对其关于自我保护的教育业存在一定难度。所以,针对这个阶段的女童的保护一定要父母、亲人、师长等多加关心和留意。
二、被害人反应(样本容量128):
分析:被害人在遭受侵害后的反应是一般都表现的比较焦虑,可能伴随精神和行为存在失常的问题,有点变的内向、暴躁,不爱与人说话,有的经常做噩梦、发呆,以及出现身体不适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总之,在遭受侵害后,对被害人的影响是较大的。但就被害人在遭受侵害后有没有寻求帮助,有没有主动说出其被害经历来说,大部分都选择了回避和隐瞒,没有说出其被害经历的占59%.在父母等人员的询问下说出其被害经历的占28%。而能够主动说出其被害经历的仅占9%。
通过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作案的往往都是老师、邻居等熟人。作案人员与被害人有较多的接触机会,侵害人在作案后经常都以威胁或利诱的方式要求被害人不要告诉其他人。被害人心智发展不够健全,往往就会出于对被害人的畏惧而不敢寻求帮助。
另一方面,很多被侵害女童对性的认识不够,受社会偏见或传统认识的影响,对自我认知不足。考虑到其被害事实为他人所知后可能会遭受他人的冷落和歧视,在心理压力的作用下也不敢说出其被害经历和寻求帮助。
三、侵害次数(样本容量:128):
分析:在关于侵害次数的问题上,一人作案的情况较多,其中一人侵害多人多次的占比约为48%,一人侵害一人多次占比30%,一人侵害一人一次占比15%。除此之外,多人侵害的情况的较少,一共占比7%左右。
一人作案的情况较多,特别是一人侵害多人多次和一人侵害一人多次尤为突出,共约占比80%,属于绝大数情况。这主要还是得归因于熟人作案较多,大多数作案者都是熟人,对被害者可以进行较强的控制,可以反复得逞而不至于被马上发现。多人作案的情况相对较少,但仍然要加强防范,因为其有时表现为团伙作案,有组织少女卖淫的案例,所以此类案件的危害性相对来说更大,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更强。
四、关系(样本容量:65):
分析:在案件中,师生关系所占比例最高,将近达到半数。其次是陌生人、熟人、近亲属。
结合具体案例和数据统计来看:
师生关系中,老师作案的。一般是对一名或多名女童实行多次的侵害。呈现出被害人固定且被侵害多次的特点。
陌生人作案的,一般呈现出一人侵害不特定多个人的特点。带有很大的随机性,大多是随机侵害疏于防范的女童。
熟人作案的,一般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害固定的对象,与师生关系类似,受害人多被侵害多次。
近亲属作案的仅有一例继父女的案例,不足以形成普遍性,顾不做分析。 小结:
一般关系较为紧密的人群(如师生、熟人)多为侵害人对一名或多名女童实行多次侵害;陌生人作案的呈现出随机、偶发的特点。
五、家长反应(共128例)
分析:根据案件统计,当孩子被性侵时,绝大多数家长采取措施保护孩子,报警是必需手段,部分被老师、校长或公务人员侵犯的孩子家长会找学校或相关机构反应情况,也有写联名信要求严惩的例子;或者去天涯等论坛上曝光案件,寻找舆论支持,积极行动的占76%。余者选择逃避不愿声张的,有三个原因,保护孩子名誉或不愿把事情闹大,或者两者都有。家长平时与孩子交流较少,或者孩子由祖辈养育的(留守儿童等),在被性侵后都无法被及时发现。
六、侵害者身份(共65例)
分析:最大比例的就是校长、老师或其他学校相关工作人员(主要是学校门卫、校车司机或老师的亲属),校园是女童被性侵的高发地,家长出于信任将孩子交给学校,托付给老师,却被一批禽兽教职人员破坏这种信任,部分家长称以后都无法再相信老师学校了。第二的是社会人员,多数是游手好闲的流氓地痞,也有文具店老板个体户慈善家等普通人。排第三的是公务人员,平时他们都有正式的工作,其中不少人还多次获得嘉奖,难以想象其实他们背地里竟然做这种禽兽行为。排最后的是学生,部分犯罪者自己还是未成年,还在念书。
七、侵害人年龄(样本容量:43)
分析:在总共搜集的60个案例中,有43个案例对侵害人年龄有记录。根据43个案例发现,侵害人多为41—60岁的中年男性,占到42%。其余依次是18-40岁(32%),60岁以上(不包括本数)(21%),18岁以下(不包括本数)(5%)。
根据样本可推测,侵害人多为有性经验的成熟男性,多数有自己的家庭。18-60岁的男性相比较其他年龄段男性有更强烈的性欲望,可能是该年龄段案件多发的一个原因。
八、发生区域(样本容量:59)
分析:
根据样本可得,案件发生区域城市比重所占较大,达76%。乡村为24%。原因可能为城市人口大,学校更多,发生师生之间的侵害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其次城市可以看做是一个陌生人社会,陌生人的不特定侵害可能性更大。也可从一个侧面看出,该类案件受到受教育程度、经济状况、生活条件等的影响不大。
九、社会反应
一般情况下,社会对此类性侵女童案件的反应都是比较大的,多数社会舆论对于被性侵女童持同情和保护态度,希望法律能严惩罪犯。并且,在案件曝光后,当地警察和检察机关都会积极采取措施,当地教育部门也都会采取相关的教育和学习工作,尽量做到了给社会一个交代。当然也有个例就是当地政府采取了消极处理的态度,对性侵女童案件的处理不够妥帖,有掩盖事实的行为,由于相关单位的消极不配合导致取证困难,而且部分案件还有背后的势力阻碍,调查困难,引起民众尤其是部门网民的声讨。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案件中也存在有极个别少女对自身保护不足,有出卖身体的现象。这种现象值得警惕,说明目前对于新一代的性教育还存在不足,并且对她们的保护也存在不到位。关于其价值观的教育和引导还要加强。
十、建议:
除在遭受侵害后为被侵害人积极寻找法律途径救济外,未雨绸缪,在类似案件发生前就将其扼杀在摇篮里,能有效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加强对女童的保护和教育才是最重要的。故针对案例整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1.学校是性侵女童案的高发区,包括教师、校车司机、保安等与学生接触较多的人员都有性侵女童的先例。所以,建议有条件的学校实现电子监控全覆盖,接送学生时每辆校车另安排一名陪同人员,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私人补课,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
2.案例中许多女童对性的认识不足,有的被性侵后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知道其严重性。所以,建议学校开设性启蒙教育课程,加强对学生的性教育工作,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性价值观。针对年级较小的学生,要慢慢引导,采取多样的形式和方法。如以图画的方式展现,或经常告诉她,穿裤衩的地方不能让其他人碰等,要尽量通俗易懂。
3.案例中很多女童遭受侵害后出于对侵害者的畏惧,或感到“羞耻”,怕他人的嘲笑和看法,都不敢说出其被害经历,寻求帮助。所以建议学校和父母要加强对孩子的维权意识培养和教育。要正确处理老师和学生的关系,要创建师生平等的氛围,鼓励学生积极寻求帮助。
4.目前社会存在对女童呵护不够的问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民众对女童的关心度。能够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不定期地对各个学校进行走访,对不特定同学进行不定期访问和交流。并开辟专门的提供及时救济的途径。
小组成员:王星月
罗苇帆
向文俊
201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