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制度供给与实践分析_柏雪
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制度供给与实践分析
柏
摘
要
雪①,蔡滨①,王俊华①#
儿童医疗保险对于保障儿童健康、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以苏州为个案,
分析了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制度的供给状况、制度特色以及需要完善之处,并从实现儿童医疗保险信息化管理、强制参保以及坚持政府主导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的路径选择。关键词
儿童医疗保险;制度供给;医疗救助;医疗保障;苏州市
[中图分类号]R197[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568X(2012)04-0013-05
Supply and Practical Analysis of Suzhou Children ’s Health Insurance System/BAIXue ,CAI Bin ,WANG Jun-hua//ChinesePrimary Health Care ,2012,26(4):13-17
Abstract Children ’s Health Insurance ha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protection of children ’s health ,achieving sustainable social development and the improvement of the system of social security. This paper ,as the case of Suzhou ,analyzes the supply conditions and system characteristics ,the need for improvement of Suzhou Children ’s Health Insurance. And to further improve Suzhou children ’s medical insuranc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ath of choice of the realization of children ’s medical insuranc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forced to participate in and adhere to government-led children ’s health insurance and other aspects of Suzhou City. Key words children ’s health insurance ;system supply ;medical assistance ;health care ;Suzhou City
First-author ’s address College of Policy and Public Management, Soochow University, Suzhou, Jiangsu, 215123, China
1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
1.1儿童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1.1儿童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关系到我国未来的国民健康水平。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目前,我国18岁以下少年儿童达到3.45亿人,占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其中中小学生1.2亿,学龄前儿童1.6亿[1]。而白血病、先天性心脏
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肾功能衰竭等都是儿童和青少年常见的大病。治愈1例白血病儿童平均需要3~5年的时间,花费约15~60万元,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根本承担不起。儿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直接关系到大病儿童是否能得到应有的保障,直接关系到未来的国民健康水平。
《世界儿童权利公
约》规定,儿童有生存的权利,以及有权接受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医疗保健服务。我国作为《儿童权利公约》第105个签约国于2001年5月22日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0—
稳定,儿童医保不完善也可能成为诸多社会问题的导火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发展经济、增加社会物质财富,又要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而就目前的医疗保障来看,明显地对儿童不公平。在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障体系中包括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3个重要组成部分都有特定的保障对象,唯独没有设立覆盖儿童的医疗保障制度,儿童医疗保险成为一个空白[3],影响了卫生正义与卫生公平。
1.1.3儿童医疗保障的建立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需
要。目前,虽然有少数地区对少年儿童的医疗保障做了些探索,但从国家、省的层面上还没有对这部分人群的医疗保障做出制度性安排。城镇的少年儿童作为原公费、劳保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对象,他们的医疗保障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而得以加强和提高。因此,少年儿童的医疗保障理应纳入社会医疗保障的体系中来,成为城镇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0》规定,要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
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2]。儿童是国家未来的人力资源储备,他们的健康关系到我国未来国民健康水平,关系到未来经济建设的质量。
1.2苏州市的政治、经济、文化水平是建立苏州市儿童医任何保障制度的选择都与当地的经济基础、制度历史和
疗保险制度的条件
文化理念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苏州市的政治、经济、文化水平为苏州市在全国首创以财政补贴少儿医保基金形式进行社会化医疗救助奠定了基础。
苏州市下辖5个县市,7个区,全市共有乡镇61个、街道32个、行政村1136个。全市面积8488km 2,其中市区面积1650km 2。2009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633.29万人,其中市区240.21万人。在2011年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中,苏州位居全国第十五,在江苏省辖市中高居榜首。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168.90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
1.1.2儿童医疗保障的建立是构建和谐社会,保证卫生公平
和卫生正义的需要。儿童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直接加重了患病儿童家庭的负担,正常工薪阶层、农民家庭不堪重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尤为严重,有的因经济窘迫甚至不得不放弃治疗,造成了贫富差距,直接影响到家庭稳定和社会
*基金项目: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研究(10AGL013)。
①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通讯作者
苏州215123
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制度供给与实践分析———柏雪等
年增长13.0%,在中国大陆排名第5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一。按户籍人口计算的人均GDP 则达到了11.72万元,已经成为全国人均产出最高的城市之一。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增强,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2010年全年地方一般预算支出686.78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财政投入为254.11亿元,比上年增长16.5%。
苏州社会医疗保险,从1996年开始试点,到2006年,经过10年的实践,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到灵活就业人员、征地农民、少年儿童和市区居民的参保,加上目前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深入开展,苏州市的户籍人口在本地参加医疗保险的比率已达93.61%,正向人人享受医疗保障的和谐社会迈进。
一揽子政策规定,其补助标准等方面在原有的大病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有所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2.1参保对象
学生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家庭缴费,财政及用人单
位共同补助的医疗保险制度。参保对象为下列人员:(1)在本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 就读的学生、儿童(以下简称中小学生) ;(2)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3)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以及父母为本市户籍,子女在外地学校(不包括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学校) 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少儿) 。
2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制度变迁及制度供给状况
苏州市财政局、卫生局和计生委在2000年11月出台的
2.2参保费用承担方式
中小学生和少儿家庭按每人每年100元缴纳;财政按每
《苏州市职工子女医疗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保障职工子女的基本医疗需求起到了较好的作用。该暂行办法的享受对象为苏州市区职工的未满16周岁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户口在苏州市区的子女。报销办法是由夫妻双方单位各半负担,年份逢单时在男方单位报销,年份逢双时在女方单位报销。若夫妻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另一方为企业单位,则由在机关事业单位的一方报销。这种方法类似于过去传统的医保制度,政府和企业对少儿的医疗费用进行包干,对比现行的城镇职工医保制度,这对医疗服务的提供方和需求方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少儿医疗费用的过度增长,加重了政府和企业的负担。
但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就业人口的变化,2000年出台的《苏州市职工子女医疗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在改制、转制企业中无法落实,不少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部分患病少儿因付不起昂贵的医药费而错过了治疗时机,有的甚至不得不放弃治疗而使生命难以延续。为此,苏州市政府把出台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办法列为2005年实事项目,并作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
重要内容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中。2005年9月苏州市政府颁布了《苏州市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于
人每年100元标准予以补助;大学生按每人每年80元缴纳医疗保险费,其中学生个人缴纳40元,学校缴纳40元,市属学校缴纳的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安排,其他学校由学校统筹解决;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缴费工资基数的5‰划转;本市用人单位的职工为其子女缴纳的学生医疗保险费,可以由参保学生父母双方单位各报销
50.0%。
2.3医保待遇
2.3.1门诊费用的结算。参加学生保险的中小学生和少儿可
享受门诊和门诊特定项目与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享受门诊特定项目与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无门诊医疗保险) 。参保中小学生和少儿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600元以内享受学生医疗保险基金50.0%的医疗补助待遇。参保学生结算年度内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由学生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结付:
2006年1月1日实施。该办法覆盖苏州市区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少儿,以及有苏州市户籍的婴幼儿和18
周岁以下不在校的少年儿童。该办法在全国首创以财政补贴少儿医保基金的形式进行社会化医疗救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少儿家庭每人每年缴纳的60元、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的
(1)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的费用,累计在10万元以内的部分,由学生医疗保险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2)重症精神病使用治疗精神病药物时所发生的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部分,由学生医疗保险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3)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使用专科药物治疗时所发生的费用,在6000元以内的部分,由学生医疗保险基金按70%的比例结付;
2.3.2住院费用的结算。参保学生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规
定的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部分,由学生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学生按以下比例结付:参保学生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超过起付标准,在2万元(含2万元) 以下的部分,基金按60%的比例结付;2万~4万元(含
30元(并逐年增加) 、基金存款利息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的捐赠。同时,市财政还全额承担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等免缴的医疗保险费。符合规定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按少儿医保基金结付,参保少儿在结算年度内累计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以10万元为封顶线,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这是苏州市推进全民保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在保障观念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的条件下,为使社会医疗保险水平与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苏州市再次在全国率先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了《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并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是苏州市政府在先后出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少年儿童
住院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和《市区居民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等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整合、调整、补充和完善后出台的
4万元) 的部分,基金按75%的比例结付;4万~10万元(含10万元) 的部分,基金按80%的比例结付;10万~20万元(含20万元) 的部分,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参保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与门诊特定项目累计医疗费用以20万
元为封顶线,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基金不再支付。
2006年实施的苏州市《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与2008年开始实施的《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对学生医疗保险的规定对比如表1所示。2.4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
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已实现了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医疗救助的方式视不同对象分为保费减免、实时救助和
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制度供给与实践分析———柏
表1
项目参保对象
门诊待遇(不含大学生) 门诊特定项目(含大学生) 住院待遇(含大学生)
苏州市2006年与2008年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对比
雪等
2006年实施的《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中小学生和少儿无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
起付线以上1万元以内基金结付50%;1万~2万元以内基金结付60%;2万~4万元基金结付70%;4万~10万元基金结付80%
2008年实施的《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小学生、少儿和大学生
增加门诊医疗保险,600元内享受50%的医疗补助(2009年
1月1日起享受)
在2007年基础上增加重症精神病门诊特定项目,在1000元以内的部分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
起付线以上2万元以内基金结付60%;2万~4万元基金结付75%;4万~10万元基金结付80%;10万~20万元基金结付90%;封顶线调整为20万元
注:大学生医疗保险自2008年9月1日正式启动缴费工作,2009年1月1日起享受。
年度救助3种。试行办法》参保对象是苏州市区中小学校(含高中、中专、技校、职校和特殊学校) 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学生儿童,以及本市户籍的婴幼儿和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散居少年儿童原则上都应参加苏州市区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到
2.4.1保费减免:符合规定的特困人员以及持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父母没有工作的残疾学生,在按规定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和学生医疗保险时,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费由各统筹地区本级财政全额补助,直接划拨到居民医疗保险和学生医疗保险财政专户。
2008年实施的苏州社会医疗保险,大学生也被纳入参保范
围,这一覆盖范围突破了户籍限制、突破了城乡界限,只要是在苏州市区中小学校以及托幼机构就读的在校生,无论是否为城镇职工子女,是否是苏州户籍,均在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由此将在校读书的外来工子女、外籍人员子女都纳入到了参保范围,同样享受苏州市政府的财政补助,体现了卫生的公平性原则,也顺应了城乡一体化的趋势。
2.4.2实时救助:符合规定的特困人员,在本市各类定点医
疗机构就医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诊疗费;其到政府指定的公惠定点救助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同步享受医疗救助,在享受相应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其门诊自负医疗费用在2000元范围内享受70%的医疗救助金补助待遇;住院起付线费用全额补助,其余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享受
3.3与医疗救助制度有效衔接,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与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效
70%的医疗救助。被救助人员支付门诊特定项目和住院费用
超出封顶线以上的部分,由医疗救助金补助95%。
2.4.3年度救助:年度因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金额、
负担过重的所有正常参保人员,每年年初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民政和卫生等部门,根据医疗救助基金的实际承受能力,确定参保人员中个人自负费用过重的大病重病患者的医疗救助标准。
衔接,2008年初,苏州市出台《苏州市区社会医疗救助办法》,对救助范围、对象、条件和待遇等进行了全面整合,形成“保费救助、实时救助、年度救助和专项救助”
“四位
一体”的全民社会医疗救助体系,实现救助全程覆盖。参加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的学生中符合政策标准的困难学生均可同时享受到医疗救助。以实时救助为例,2010年度市区共有5318人次的参保少年儿童及大学生享受实时医疗救助资金达519477.53元。已有越来越多的困难人员受到该项制度的庇护,2011年仅一个季度,救助对象就医的人次数、基金支出数均已接近2008年全年的水平,救助对象的个人自负率更是逐年下降,见表2。
表2
年份
苏州市2008年以来实时救助情况
救助基金
救助对象个人自负率
3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制度的特色
3.1全国首创以财政补贴少儿医保基金形式进行社会化医
疗救助
苏州市2006年实施的《苏州市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在当时填补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少年儿童医疗保险的空白。北京、上海等地红十字会发起建立的儿童医疗互助金办法是医疗保障的初级阶段,以社会供给互助和资源参加为原则,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的少年儿童每学年缴纳50元后,住院时发生的50%费用按比例报销,范围是
实时救助
(人) [***********]19
(万元) 563.91202.11599586
(%)8.37.77.56.4
60%~90%,最高不超过8万元。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覆盖
率低,仅限于本市户籍的儿童,外来人口不能即时得到救助。且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形式并非政府主导,无政府政策倾斜,因此,其覆盖率和保障水平都很低,以至于不能保障患大病儿童得到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而苏州市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障范畴,是政府组织、家庭缴费、财政及用人单位共同补助的医疗保险制度。同时,市政府还将全额承担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等免缴的医疗保险费。这符合国家医保制度改革的方向,首创以财政补贴少儿医保基金形式进行社会化医疗救助,完善了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因此入选“2005年中国医保十大新闻”。
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1—4月
儿童医疗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体现了制度不断向困难群体倾斜。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体系在儿童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之上对困难群体实现了二次补偿,对于这些本身就处于困难中的参保少儿及大学生来说,有效地减轻了他们的医疗负担,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压力,大大降低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可能性。
3.4兼顾门诊与住院,保障水平高
3.2突破城乡、户籍界限,体现公平2005年苏州市出台《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
法》前,我国少年儿童医疗保险模式主要表现在商业保险、
2006年开始实施的《苏州市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
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制度供给与实践分析———柏雪等
儿童住院互助基金和农村合作医疗,商业保险因为其盈利性特征,拒绝将患大病的儿童纳入保险范围;儿童住院互助基金覆盖范围小,无政府政策倾斜,保障水平并不高;农村合作医疗实现了对农村儿童的覆盖,但是由于其保障水平低,其保障作用受到很大限制;而苏州市以财政补贴形式对儿童进行社会化医疗救助,兼顾门诊与住院,门诊费用在600元以内享受学生医疗保险基金50%的医疗补助待遇,住院报销比例逐年提高,最高封顶线已达到20万元,困难儿童住院医疗费用超过20万元,还可申请年度救助由医疗救助基金报销封顶线之上的95%。由此可见,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保障水平高,基本能够保障少儿的医疗需求,减轻了社会及患病少儿的家庭负担。
孩子全部参加,容易出现严重的逆向选择问题,影响基金的承受力,对苏州市公共财政也是一个巨大考验。其次,一旦流动人口获得高水平医疗保障并且避免了异地报销难题,他们的医疗需求便会被逐步激发出来,流动人口就医需求的提高将加剧流入地“看病难”问题,优质医疗服务会更加稀缺。
除此,苏州市儿童医保的基金来源限于少儿家庭每人每年缴纳的100元,财政每人每年补助的100元,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缴费工资基数划转的5‰,因此,进一步探索筹资的多元化,提高医保基金的承受力显得尤为重要。
4.3自愿性参保还是强制性参保值得思索
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制度采取自愿参加原则,仍有一定
4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制度面临的问题与挑战4.1重复参保问题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 、少年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目的是解决城镇居民中未成年人的医保问题[4]。农村儿童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逐步推广而获得必要的医疗保障,而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日益加快,人口流动的规模持续扩大,外来务工人员大量涌进城市,具有农村户籍的外来务工者多在原籍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其子女,同时具有农村户籍但在苏州市区上学的学生,按照规定也可以参加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除此还有既参加本户籍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同时也参加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的现象。而事实上,外来务工者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会选择让其子女既参加家乡的医疗保险,又加入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由此导致基础信息不统一,覆盖对象交叉,因而出现了重复参保、财政重叠补助的现象。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非由同一部门管理,管理方式不统一、信息系统不对称,因此成为重复参保的一大原因;其次,全国各地医保无法实现联网,导致外来务工者参保时无法核实真实信息,实际的重复参保率也很难统计。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也曾指出,目前,我国城乡居民重复参加医疗保险者多达1亿人,农民工、在城镇就读的农村学生、乡镇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等人群的重复参保问题非常突出[5]。重复参保不仅对基金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如基金过度支出带来的基金风险,将影响儿童医保制度的合法性与稳定性,也大幅增加了政府财政负担。因此,从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重复参保问题值得重视。
比例的儿童没有医疗保险,而其中有不知道如何参保的,还有是认为身体好不必参保或是对参保不感兴趣,可见自愿参加儿童医保的原则影响了儿童医保的参保率,部分家庭有可能忽视或低估儿童面临的疾病风险,学生及家长缺乏对健康的投入意识、医疗风险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参保愿望不强,这导致了因儿童患病给家庭和社会造成的经济压力。除此,自愿原则还会诱使一些职能部门片面强调自愿原则,混淆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性质,由此导致运行效率低下;其次,由于自愿原则,部分学校对参加儿童医保并不重视,片面认为参加商业保险就已足够,宣传力度不够,造成了学生参保率不高。如果采取强制性参保或许可以避免这一系列影响参保率的问题,值得思索与探讨。
5完善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制度的思考与建议5.1实现儿童医疗保险信息化管理,避免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问题影响到公共财政以及医保基金的承受力,克服重复参保首先应实现信息共享,这是基本前提,一方面可整合管理资源,实现医保信息互通与共享,既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又能避免或防范重复参保。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已明确指出“要有效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资源,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的统一。”不少地方已经开展了积极探索。目前昆山、吴江市已经将新农合管理部门从卫生局转移到社保局,由社保局负责统一管理三大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医保信息共享。另一方面,可探索使用“居民健康卡”,整合现有的“一卡通”和“就诊卡”,
“居民健康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拥有的,在医
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用于身份识别,满足健康信息存储,实现跨地区和跨机构就医、数据交换和费用结算的基础载体,是计算机可识别的CPU 卡,根据“居民健康卡”在各地区办理参保手续、就医结算手续等参保信息一目了然,由此实现参保信息共享。
4.2可能出现“盆地效应”,基金承受力有待提高
苏州市儿童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引起了关注,不排除因
为苏州市儿童医保的低门槛、高保障的吸引,外来务工人员选择在苏州市就业,儿童医疗保险制度的推行可能会带来“盆地效应”,给苏州市公共财政带来巨大负担,影响儿童医保基金的承受力。苏州市流动人口在2010年底达到了623.4万人,苏州市常住入口有637万,流动入口和常住人口基本达到了1∶1的比例。2011年度市区31.1万名参加居民医保的学生儿童中,外地户籍人员就有8.3万名,占比达到
5.2实现强制参加,保证每个儿童都有一份医疗保障许多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都是通过立法实现的,通过强
制实施,保障了全民医保的实现。无论是卫生政策理论还是人类发展实践经验都证明,国家运用其合法的强制性是建立全民医保的一个必要条件。为了实现和保证每个儿童都有一份医疗保障,应加强对政策的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以免出现不知道如何参保以及对政策不了解的现象,由此扩大参保率;除此之外,还应考虑在适当时机推进儿童强制参保的做法,加强儿童医保的立法,确保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医疗保障有法律、政策层面的保障。
27.0%。儿童医疗保险制度在苏州的推广让非苏州户籍的儿
童也平等地享受到了苏州市儿童医保待遇,自然会吸引更多流动人口来苏州工作生活,如果进一步扩展,外来务工者的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2年4月第26卷第4期(总第316期)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王丽君①,曹昌东②,武东霞①
摘
要
自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以来,全国参保人数已经达到了1.81亿人,但在试点过程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问题
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有待完善。研究以枣庄市为例,通过调研发现试点过程中的问题并进行分析,试图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R197[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568X(2012)04-0017-02
Analyze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that Exiting in the Pilot Course of the Urban Residents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WANGLi-jun ,CAO Chang-dong ,WU Dong-xia//ChinesePrimary Health Care ,2012,26(4):17-18
Abstract Since the State Council determines to launch pilot project of the Urban residents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from 2007,the number of people who entered the system had reached to t 181million already ,but many problems need improvement in the pilot course. This text take Zaozhuang as an example ,analyze these problems and attempt to fin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 Key words the Urban residents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problem; countermeasure ;problem First-author ’s address Shandong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Jinan ,Sandong ,25000,China
新医改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建设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
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2007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2~3个城市启动试点,
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
截止到2009年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81亿人。枣庄市是第二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试点的城市,在
2008年年底筹资,2010年开始运行,在试点的1年半时间
里,共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58500人,收缴医疗保险费
1155万元,结算4198人次,支出医保金910万元。
可以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试点过程中还是部分解决了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是,在调研的过程中也确实发现了枣庄市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试点运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并试图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2008年扩大试点,争取到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
*基金项目:山东省教育厅课题:和谐社会视阈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研究(J10WG93)。
①山东中医药大学人文社科学院②枣庄市市中区劳动局
山东
济南枣庄
[1**********]0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1多头管理,意见难统一
在管理学上有一个非常著名的理论叫做“两只手表定
5.3实现政府主导的儿童医保,进一步满足儿童医疗需求少年儿童是家庭、社会的重要成员,是社会稳定、国家
步提高,更好地保障儿童的健康。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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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收稿日期:2012-1-28]
(编辑:殷大为)
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而少年儿童也是没有收入的特殊群体,因此,少年儿童的医疗保障影响到国家、政府的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儿童医疗保障体系是国家和谐发展的需要,只有坚持政府主导的儿童医疗保险才能真正促进少年儿童均等地获得医疗服务,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就少儿医保而言,筹资多元化是一个重要方向。如何实现筹资渠道多元化,除了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外,一是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建立医疗保险风险储备基金;二是要适当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率,并主要用于增加医疗统筹基金的总量,提高医疗保险的总体支付水平;三是广辟社会募捐渠道,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只有筹资实现多元化,才能保障基金的支撑力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