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送电管理规定
安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停 送 电 管 理 制 度
第一条 总则
为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使设备运行和检修有序进行,特制定此程序。
1、日常高压柜、低压柜均带电处于热备用状态,因此在任何涉及电气设备及电气控制系统的相关作业,如设备检修、设备故障处理、清料等作业,都必须严格办理停、送电手续,即作业前申请停电,作业完毕或试机时申请送电。
2、设备检修、故障处理,各专业、各项目小组负责人只要自己没有申请停电的,都视为设备没有停电,各项目组负责人必须办理停电申请。
3、设备检修故障处理结束后,各专业、各项目检修小组负责人必须办理送电申请。
4、集中检修、系统检修时,配电室责任单位在审批停送电通知单必须专人负责,做到停送电“一支笔”。
5、中夜班及节假日由分厂电气值班人员负责审批。
6、重要区域性或系统性检修时,配电室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要对停、送电情况进行检查核对,检修结束后,发现未办理送电手续又影响开机时,应立即通知相关单位或部门联系停电人办理送电手续;
7、任何单位或部门凡在区域内作业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否则,当班电工有权拒绝进行停、送电操作,并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
8、设备保全处及各配电室责任单位对违反本规定者有考核权及建议考核权
第二条 停电程序
1、作业人停电前对所检修维护设备与代号进行核实,防止错停或误停;
2、作业人到指定地点,找指定人员填写停电申请,申请人要对申请停电负责,谁停电谁填写停电申请单,报明停电设备名称及代号和维修维护内容,并在指定位置签名;
3、配电室责任单位审批及执行时,要确认停电通知单上的设备名称及设备代号无误方可执行停电,如有误必须由申请人核实改正。
4、作业人持停电申请,到配电室或电气运行班联系配电值班人员或电工进行停电;
5、电工接停电申请单后到电气室,对设备及代号与控制柜或抽屉柜代号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停电操作并验电,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告牌,确保真实停电,防止误停电,然后在申请单停电操作人栏签名,并将验电情况记录在停电申请单上,电工停电后立即通知对方将回执单交停电申请人;
6、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电工接到电话或其他形式的通知时,应立即停电,停电后了解其情况,并要求通知者补办停电申请。
7、配电室责任单位在自己处理电气故障停电时,按以上程序办理。
8、停电影响窑、磨或其他主机设备运行及安全的,申请人必须事先向部门相关领导汇报,紧急情况除外。
9、高压母线停电检修,应办理第一种工作票,并挂接地线。
第四条 送电程序
1、送电要填写送电通知单,由申请停电人申请送电。
2、申请人要对申请送电负责,确认设备检修、故障处理已结束,现场已清理,设备上无人、无杂物,在此情况下填写送电通知单。
3、当有二人以上同时办理同一台设备停电时,必须在所有申请
人均办理送电申请后,配电室责任单位方可安排电工进行送电操作;
4、配电室责任单位审批及执行时,要确认停电通知单上的设备名称及设备代号无误方可停电,如有误必须由申请人核实改正,审批后由电工负责送电。审批及执行送电时,送电通知单上的送电设备名称及设备代号必须核对无误,且电气设备绝缘符合规定要求,方可送电,并取下“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如有误不能送电,立即请申请人进一步确认改正。
5、设备在送电时出现跳闸等情况,不得再次送电,立即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再次送电。
6、高压母线停电检修,应办理第一种工作票终结手续,并将接地线拆除。
第五条 停送电注意事项
1、停、送电不能口头预约,不能在停电单上预约送电时间。
2、配电室责任单位要妥善保管好停、送电通知单(存根)。
3、严禁非电工停送电(指配电站、电气室内)。
4、电工在停电时,先停控制电源,后拉出开关柜(抽屉柜),送电时先推进开关柜(抽屉柜),后送控制电源。
5、电工在停电时,如遇到电停不掉,不能强行拉出开关柜(抽屉柜),应及时处理并汇报,紧急情况下,可以停上一级电源。
第六条 附则
1、本制度由设备保全处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其他电气管理规定见《电气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