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研究
摘要: 本文借鉴了城市控规的编制方法,首先提出乡村控规制定的必要性,然后结合乡村地区自身特点,集中研究乡村控规指标体系的内容,包括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最后对比分析城、乡控规指标体系的差异及其各自的协同作用。
关键词: 控制性详细规划; 指标体系; 乡村; 城市
中图分类号:tu98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4-0123-02
1 乡村控规指标体系的研究背景与意义
1.1 乡村建设管控的现状分析 我国虽已制定一系列与乡村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其中不同规划条例的适用范围和规定内容均有所侧重,但并未对乡村建设的管控做过多提及或内容已较陈旧,无法满足现今快速的乡村发展。另外,在如今的村镇规划体系中,村庄(集镇)规划虽有建设规划引导,但在相关规范条例中所强调的内容均仅停留在镇区建设规划层面,并未对村庄建设规划部分有特别提及,而且其中仅强调宏观层面的内容,缺少对建筑等微观层面的具体指导。
1.2 以旅游村镇为例的乡村问题 乡村是一种自由生长的聚落形态,并非所有乡村均需要人工规划。由于相关条例或规划缺失造成的问题在一般乡村中并不会被明显暴露,只有当遇到需要被规划的乡村时,问题才会被展露无疑。如丽江束河古镇一类的旅游村镇,是城镇化进程中被城市化乡村的典型代表。旅游开发使它们在土地利用、产业结构、经营方式等方面逐渐向城市靠拢,随之造成整体风貌和自然环境被毁等问题,深入分析发现原因归根于乡村建设的失控。
1.3 乡村控规的提出 乡村需要寻找合理且有力度的管控方式,来达到保护乡村的目的。在现有乡镇规划体系中无法找到解决乡村建设失控问题的方法,反倒是管控用地建设这一目的与城市控规不谋而合。城市控规作为国家法定规划,在实施与管理的力度上高于任何非法定规划,另外通过编制指标体系对建设用地进行控制引导的方法,能够直接、明了地指导乡村。因此,编制乡村控规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
2 乡村控规指标体系研究
2.1 规定性指标 根据城市控规规定性指标的经验,对乡村控规有以下启示:首先,明确乡村控规的制定目的,是对新用地的控制还是旧用地的引导; 其次,城市控规的规定性指标中哪些适用于乡村控规,是否需要新增指标; 最后,乡村控规规定性指标的数值如何确定。
2.1.1 适用范围 综合来看,可将乡村用地分为现状用地、更新用地和未来发展用地三类,其中以第一类为主。在现状用地中,用地建设和建筑现状已成定局,不再需要制定规定性指标进行把控。而更新用地和未来发展用地均面临被整体建设的处境,提前编制规定性指标,可达到整体管控的目的。
2.1.2 指标类型 乡村地区的建筑组合形态多以传统坡屋顶建筑围合而成的院落为基本单位,内部街巷空间由紧密布局的建筑挤出来。遵循这一重要特征,规定性指标的确定必须保证以下三点:①对传统建筑形态的传承; ②对建设强度的控制; ③对街巷空间的延续。 由此可将规定性指标确定为: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对建设强度的整体控制; 建筑高度,为更明确、严格地控制传统建筑的坡屋顶形式和建筑体量,必须同时规定建筑屋脊和檐口高度; 绿化覆盖率(乔木覆盖率),而非城市的绿地率,乡村地区的绿化表现出自然、和谐的特征,多自然生长的乔木,少人工栽种的灌木、草坪,绿化覆盖率的计算方法更符合乡村绿化特征,避免了城市绿地率生硬、死板的规定方式。另外,在城市控规规定性指标的基础上,加入街巷贴线率,对街巷肌理进行延续。
确定乡村控规规定性指标的方法是,通过对乡村具有代表性的现状用地进行抽样调查,计算其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的具体数值,初步确定符合现状及规律的经验值。再结合具体用地的特征和未来发展定位,微调经验值,最终给出合理的数值。
2.2 指导性指标 基于城市控规经验,对乡村控规指导性指标有以下启示:首先,由于乡村控规以保护整体风貌为目标,对建筑建造的引导极为重要,因此指导性指标的意义较城市更重大; 其次,由于传统建筑的地域性与多样性,适合于乡村地区的指导性指标更趋于丰富和复杂; 最后,其表达成果的方式可借鉴城市设计导则。
①适用范围。为了遵循乡村风貌整体性保护的原则,乡村控规指导性指标适用于乡村的所有区域:对现状建成区内的加建、改建或扩建行为,进行合理引导; 对更新、和待开发的用地内的新建建筑,提前规定正确的建造设计方法。
②指标类型。不同地域环境下的传统建筑具有不同的建筑肌理和建筑平面形式,在建筑细部上更是五花八门。作为指导性指标的直接作用对象,乡村控规指导性指标的确定在对传统民居研究的基础上展开。通过对传统民居的研究,将其进行梳理和总结,如图1,主要分为三大类内容。
第一类为乡村地区总体特征引导,体现在三方面:首先对乡村空间格局进行整体把控,保持基本的山水格局特征; 其次经过现场调研,整理、总结乡村建筑材料和建筑色彩特征,对乡村建筑的整体风貌进行总体把握。
第二类为民居建筑构建要素,体现在五方面:建筑平面、建筑立面、建筑结构、建筑高度和建筑细部。其中建筑平面包括平面类型、平面尺寸和组合关系,例如传统民居通常由一字型和l 型按照不同方式组合而成,除对当地传统民居平面组合方式进行采集外,还要采集当地民居的开间、进深尺度,建筑立面、建筑结构。其中,建筑高度包括屋脊高度和檐口高度。
第三类为民居室外空间引导,包括天井、绿化和标牌系统。乡村地区的民居构建固然重要,但室外环境是民居存在的前提,良好的室外环境才能为乡村风貌锦上添花。
所有乡村控规规定性指标的确定方式,均是在对特定乡村地区的现场踏勘和调研资料整理的基础上,结合村民生活实际和乡村发展需求来决定。
2.3 小结 在城市控规的实践经验基础上,结合乡村地区自身特点,始终坚持以保护乡村整体风貌为目标,确立乡村控规的指标体系。从大的控制方法上,将其分为规定性指标与指导性指标,两类指标在适用范围、指标类型、甚至表达方式上均有差异,但缺一不可。需要强调的是,乡村控规指标体系的确定方法均是在对特定乡村地域内的现场调研基础上,提出合理的规定或指导,是一种基于现状的确定方法。
3 城乡控规指标体系比较
乡村控规的提出,促进了我国城乡规划体系的进步与完善。由于城市与乡村分别作为人类聚居的两种方式,在多方面均有较大不同,因此它们的指标体系差异也很大。
3.1 城乡控规指标体系的对比
3.1.1 规定性指标 除明显表现出城市控规规定性指标较乡村多外,还表现出以下特征: ①城市控规规定性指标间的互动性高。城市控规规定性指标的互动性表现在建筑密度、容积率和建筑高度上,乡村地区传统建筑均较低矮,因此规定性指标建筑高度的限定不会超过3-4层,导致容积率与建筑密度的取值没有过多的变化空间,取值相对固定。
②城市控规规定性指标确定的灵活性高,主要表现在对容积率的奖励政策上,其奖励结果是建筑高度的增加,而鉴于传统民居建筑高度的固定,这种灵活性基本不可改变用于乡村控规。
3.1.2 指导性指标 乡村控规指导性指标的类型和涉及内容较城市控规丰富得多。城市控规在不做城市设计专项规划研究的情况下,指导性指标仅作为简短的建议话语写入法定图则。乡村控规则不然,其指导性指标较城市的表现出以下特点:
①乡村控规指导性指标地位更重要。乡村所有区域均需在指导性指标的引导下,达到保护整体风貌的目的,否则乡村建设就会陷入一团乱麻。城市则不然,满足规定性指标便可从
整体上避免用地建设陷入混乱,而指导性指标是不一定采纳的建议,应用城市设计思想对规定性指标进行验证才是其本质。
②乡村控规指导性指标确定依据是现状。为维持现状、保护现状,在现状调研基础上,创造遵从现状的未来。城市控规则相反,其指导性指标的确定依据是基于未来发展的定位和规划设计。
3.2 城乡控规指标体系间的协同作用 通过对比,城市控规指标体系以控制为主、引导为辅,规定性指标占据主导地位,一切城市建设活动必须在其控制下完成,一旦规定性指标失效,城市就会陷入混乱的建设中。乡村控规则以引导为主、控制为辅,其目的是维持乡村形态的稳定,引导其朝现状中好的方向缓慢发展,是一个渐变的过程。
综上所述,城市控规指标体系是防止城市在突变和剧变过程中的混乱,而乡村控规指标体系是保持其在渐变过程中的稳定。
4 结语
由于被城市化乡村的问题更突出、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更尖锐,为其寻找解决问题办法的需求更迫切,因此乡村控规在此基础上被提出。在此总结的指标体系更为复杂、全面。乡村控规的制定不仅弥补了我国城乡规划体系在乡村建设管控方面的缺失,而且为乡村建设管理的执行提供了法律依据。借鉴城市控规指标体系的编制方法和结合自身特点,乡村控规指标体系始终以保护乡村整体风貌为目标,对乡村建设活动进行弹性引导为主、刚性控制为辅的有力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