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钥匙工程备忘录
关于新区宣传部(文广局)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实行“交钥匙”工程的备忘录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召开,为新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创造了更好的条件。鉴于这几年来由新区宣传部(文广局)实施的文化建设项目越来越多,而宣传部(文广局)现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难以更好承担文化项目建设的任务。根据 2011年10月10日在调研宣传文化工作时作出的指示要求:关于文化建设宣传部(文广局)应更多的在规划、布局、功能上发挥作用、把好关。具体建设工作由发改委牵头研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也可以探索项目公司化运作。
为落实 的指示精神,也为了更有效、科学管理和承接文化建设项目,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分权管理,确保文化项目的顺利推进实施,经新区发改委牵头,由新区宣传部(文广局)和 进行战略合作,对文化项目建设实行“交钥匙”工程,现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1、发改委(鉴证方):作为文化建设项目的“交钥匙”工程的鉴证方。负责对列入建设计划的“交钥匙”文化项目协议文本的审核、把关和执行的监督指导。
2、文广局(甲方):作为宣传文化项目的立项主体,负责宣传文化项目的功能、布局、规模等的审核、确定,委托 下属代建单位具体负责文化项目的建设管理,指导、监督项目的实施。
(1)前期阶段,提出项目的功能、布局、规模、投资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定。如有必要,配合实施主体协调发改委、规土
局、环保局等部门,落实项目投资、规划、土地审批等工作。
(2)实施阶段,根据确定的功能、布局、规模、投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指导、监督。
(3)项目管理,根据项目建设要求,进行计划申报和资金申请审核。
(4)项目签章,项目文本需要文广局签章的,文广局根据实施单位要求,只进行程序性签章,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项目建成,负责组织验收,移交接收。负责产权管理。
3、 (乙方):高度关注并积极支持所属代建单位承担的项目(交钥匙工程)代建。与文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具体负责协调内容如下:
(1)统筹集团人力资源,落实代建单位,帮助其配备必要、精干的项目管理力量。
(2)帮助代建单位协调新区有关部门合理推进文化项目建设。
(3)对代建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并将代建单位对文化项目的管理成效作为集团对其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4、 下属代建单位:根据文广局要求,负责项目全过程建设。
(1)前期阶段,与文广局签订代建(“交钥匙工程”)协议。负责办理项目规划、土地和环保等审批手续,配合文广局做好方案设计。
(2)实施阶段,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包括施工、监理招投标、报建等的办理,负责项目建设实施。负工程实施的全部责任,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解决和事故处理。与合同相对方在合
同中约定施工方不得直接向业主文广局主张权利。
(3)签章管理,对项目实施中需文广局签章的文本,在要求签章的申请表中,提出签章要求,并承诺承担建设过程中文广局盖章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4)负责对项目投资、质量、安全、施工管理等进行全过程监管,保证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5)项目建成,配合文广局项目验收,审计部门审计,财政部门清算,做好项目移交。协助文广局进行产权办理。
5、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章):
代表(签章):
乙方(章):
代表(签章):
鉴证方(章):
代表(签章):